20.农村承包经营的土地可以出租吗?都需要注意什么?
◆ 案例分析
老刘夫妻只生养了一个儿子小峰,多年来老两口靠种几亩薄田供一家人生活和小峰上学。小峰考上大学后,老两口感觉种地的收入无法维持家里的开支,便打算到城里打工,给儿子攒学费,于是家里的地便没人种了。商量之后,老两口决定将地租出去,这样既不会浪费土地,又能有些收入。等他们不打工了,还能回家继续种地。那么,农村承包经营的土地可以出租吗?都需要注意什么?
可以出租。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国允许土地经营权的合法流转,流转方式主要包括转包、出租、入股等。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其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但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五大原则:(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因此,在本案中,老刘夫妇可以将其承包的土地再出租给他人,但是,出租时,必须遵循土地流转的各项原则。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深度解析
村民通过土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性质,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村民可以在承包的土地上放心地投入,获取丰厚的收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具有可流转性。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国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这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