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本题主要考查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思想基础。
2.答案:A。《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在20世纪初颁布的。选项B、C、D的宪法均晚于《钦定宪法大纲》。
3.答案:C。其他选项均是1688年以前颁布的。
4.答案:C。本题主要考查欧洲首部成文宪法制定的时间。
5.答案:C。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是近代意义上宪法的渊源。
6.答案:B。本题主要考查美国现行宪法的制定时间。
7.答案: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1949年制定的、在1954年宪法出台前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它对国家的性质、领导阶级、政权组织、首都、国歌等内容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8.答案:C。本题考查资本主义成文宪法的产生。此选项中,首先可以排除AB两项,因为它们均非成文宪法。选项D是1791年通过的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上第一部资本主义宪法,其晚于美国宪法。
9.答案:D。1999年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2条将邓小平理论载入现行宪法。
10.答案:D。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对其进行修正。
11.答案:B。
12.答案:C。美国宪法于1787年制定,于1789年生效,是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的成文宪法。
13.答案:B。十月革命胜利推翻沙皇后不久便颁布的《苏俄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的成文宪法。
14.答案: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于20世纪30年代在江西瑞金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
15.答案:A。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由当时的大总统曹锟贿赂议员勉强通过。
16.答案: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由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17.答案:A。本题考查要点是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产生的问题。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人权宣言》是法国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颁布的著名纲领性文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以其作为反封建专制的重要武器和旗帜,并在1791年法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将其作为序言,以强调其重要地位和作用。选项C《自由大宪章》和选项D《人身保护法》是英国早期的重要宪法性文件;选项B《独立宣言》是美国宪法史上的重要文献。本题选A。
18.答案:B。本题考查英国早期宪法性文件问题。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而1679年《人身保护法》、1689年《权利法案》、1701年《王位继承法》都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性文件,标志着英国宪法的产生。此题选B。
19.答案:C。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C选项正确。《临时约法》具有临时宪法性质,并非正式颁行的宪法,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为北洋政府于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A选项错误。为了限制和制约袁世凯的权力,《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确立五权分离原则的是南京国民政府1947年公布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B、D选项错误。
20.答案:A。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本题A选项中1787年美国宪法是早期资产阶级宪法典型代表,其中仅就联邦国家机构以及联邦和州的权力界限问题进行了规定,而没有涉及公民文化权利和国家文化政策的内容,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B选项是正确的,作为“现代宪法”开端的魏玛宪法中规定了广泛的积极性权利,其中就包括了公民的文化权利。C选项表述也是正确的,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宪法第19条、第20条、第21条和第22条分别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第24条对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宪法中的文化制度实际上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公民权利的角度,文化制度体现为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另一方面是从国家权力的角度,文化制度体现为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所以D选项的表述也是正确的。
21.答案:B。《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十九信条”)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故B项表述错误。
22.答案:D。本题考查的是宪法的产生、发展和趋势。近代宪法的产生有着它深刻的经济、思想、政治和法律条件,其中就经济条件而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劳动力”的需求;要求有统一的市场,打破封建社会地方割据的局面;要求平等,反对特权;要求统一而公平的规则——归根结底,市场经济要求建立民主制度,这导致了以宪法为载体的民主制度的产生,所以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
美国宪法是在《邦联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1787年2月邦联国会邀请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会议修改《邦联条例》,但与会代表起草了宪法,史称“制宪会议”。宪法草案于1787年9月通过,在邦联国会通过后送各州批准。1789年3月4日,美国第一届联邦国会开幕,正式宣布宪法生效。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所以B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1918年《苏俄宪法》颁布,标志着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诞生,其与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C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当代宪法呈现出多种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扩大和中央权力扩大;宪法内容的更加丰富完备;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重视宪法保障;宪法发展国际化趋势加强;形式上逐步发展。体现了宪法在配置国家权力方面就是行政权力扩大和中央权力扩大。所以,本题答案为AB。
2.答案:ACD。本题主要考查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共制定和颁布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四部宪法。
3.答案:ABCD。美国宪法将以上四种学说发挥得淋漓尽致。
4.答案:AD。清朝末年,清政府为了挽救其覆灭的命运而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两个宪法性文件,但未能挽救其覆灭的命运。
5.答案:ACD。解答此题时要注意是革命根据地制定的宪法性文件,而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国民党政府于1936年颁布的,因此答案应为ACD。
6.答案:ABCD。本题主要考察1954年宪法与现行宪法的比较。关于A,1954年宪法第2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故A正确。关于B,现行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故B正确。关于C,1954年宪法第4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法律和法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并且审查这些决议和命令的实施情况。可见1954年宪法没有授予国务院有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故C正确。关于D,现行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故D正确。
7.答案:ACD。本题主要考查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关于A,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序言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组成结构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没有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故A错误。关于B,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故B正确。关于C,1999年宪法修正案并没有将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是2004年第22条宪法修正案才写入的,故C错误。关于D,1988年宪法修正案删去了不得出租土地的规定,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规定,而土地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因此,D是错误的。[1]
三、名词解释
1.答案:1931年5月12日,国民党一手操办的“国民会议”通过了《训政时期约法》,共8章89条。它是国民党政府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其主要内容是确认国民党一党专政与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
2.答案:1949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该纲领包括序言和7章共60条,它总结了我国人民百年来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经验,主要内容包括:确认国家性质和任务、确认政权组织和原则、赋予人民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的大政方针。
3.答案:1913年10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中华民国约法(草案)》,简称《天坛宪草》,因宪法起草活动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而得名,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草案。它的具体内容反映了制宪过程中国会与袁世凯的权力争夺。
四、简答题
1.答案:英、美、法等国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伟大事件已成为历史,从现象上看它们都直接产生于各具特色的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因而不难发现它们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和结果。然而,资产阶级革命之所以会导致一种新的法现象的产生,应引起深思。一般认为,宪法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因素互动的结果,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必然自发产生平等观念。商品的自由竞争必然导致自由观念的产生。且只有在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平等自由的观念才会普及并为全社会所接受。只有当商品经济已处于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伴随商品经济的平等自由观念才会成为时代精神。近代宪法正是以平等自由为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的,所以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以来的民主政治是较为发达和成熟的民主政治。一方面,它以平等自由为目标和追求;另一方面,它有较为完备的制度形式。最为重要的是,它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经济基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作为先进生产关系代表的资产阶级逐渐在经济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日益不满其在政治和其他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地位。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和最终取得胜利,资产阶级需要将有利于自己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权利及自由,以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固定下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才有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之说。
(3)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近代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对宪法的产生起了重要的作用。首先,近代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对近代宪法的产生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启蒙思想家高举理性的大旗,运用自然法理论的武器,用科学批判神学,用人权反对专制,使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观念得以传播和普及,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条件。其次,近代资本主义文化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条件。近代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尤其起了重要作用。因此,近代文化是宪法产生的重要思想条件。
2.答案:近代宪法主要有以下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强调公民的自由权利,具有自由主义色彩;(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形式被普遍采用;(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宪法基本上仍然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
五、论述题
1.答案:《共同纲领》包括序言和7章共60条,它总结了我国人民百年来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经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确认国家性质和任务
在序言中,《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在总纲部分,《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二)确认政权组织和原则
《共同纲领》规定,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而存在,可以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大或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这是从当时的实际情况与具体国情出发作出的正确规定,它既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同时又提出了有效的过渡形式,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政权组织方面的范例。
(三)赋予人民权利和义务
《共同纲领》规定人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示威游行的自由及男女平等权利,同时还规定国民有保卫祖国、遵守法律、爱护公共财产、应征公役兵役和缴纳赋税的义务。
(四)规定国家的大政方针
1.经济政策。规定了五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都要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2.文教政策。《共同纲领》规定,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还规定发展自然科学、奖励优秀的社会科学著作,发展文学艺术和扫盲事业,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和教学法,提倡国民体育,发展卫生事业,保护新闻自由和发展新闻出版事业。
3.民族政策。《共同纲领》宣布,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和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建设事业。
4.外交政策。《共同纲领》规定,国家外交政策的原则是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5.军事制度。《共同纲领》规定,加快部队建设以巩固国防等。
《共同纲领》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目标和任务。因为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内还有大量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任务有待继续彻底地完成,全国的军事行动还没有最后结束,领导建设国家的经验不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矛盾尚不能立即着手解决,只能确立新中国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革命和建设目标以及一些基本政策。由此可见,《共同纲领》无疑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临时性。
《共同纲领》的贯彻实施,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起了很好的作用。它不但巩固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完成了民主革命的历史遗留任务,恢复和发展了长期被破坏的国民经济,为国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而且推动和加强了新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
2.答案: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及其发展历史表明,宪法是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宪法是基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即以保障基本人权为目的,对人类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经历了由单一的政治制度安排到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全方位制度安排的过程;宪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政治共同体(国家)内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关系问题,并因采取的方式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宪法体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对人权内涵认识的不断深化,宪法也会不断地发展变化,而起直接作用的是国家内部各种政治力量(主要是各阶段各阶层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同时也受国际关系的影响,有时国际关系的影响甚至起着主要作用。宪法的发展趋势就是在上述因素作用下有规律的发展走向。我们认为,一般而言,宪法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权力日渐扩张,国家权力配置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变。
国家权力的配置出现了两方面明显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加强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呈扩大趋势;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权力向中央集中,中央集权的趋势日渐明显。在现代宪法时期,行政权出现上升趋势,综观各国,行政权的扩大表现为:a.行政权干预立法权,如美国总统频繁使用否决权;b.紧急命令权,如法国宪法对紧急命令权的规定;c.委托立法权,即行政机关经委托享有一定的立法权。行政权的扩大现在还有进一步发展的态势,如俄罗斯现行《宪法》规定的总统权力就是明显的例子。所谓国家权力向中央集中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a.在传统中央集权的国家,国家权力的重心在中央,虽然有的国家在宪法中也有地方分权、地方自治的规定,但地方分权的程度,地方自治的范围均由中央定夺,地方分权、地方自治并不具有实际意义。b.在奉行地方分权并以此为基础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中央对地方的干预越来越多。c.在联邦制国家,联邦中央的权力在理论上和宪法的规定上是有限的,但在现实的联邦与成员国或州的关系上,联邦中央的权力越来越大,这种现象在美国表现得尤为突出。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从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关系来看,宪法在组织配置公共权力的同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日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公民基本权利范围的扩大首先表现为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权利的规定,这是对以往宪法只规定政治权利和自由权的发展。其次是宪法对社会权利的规定。社会权利一般是指公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之外的基本权利,各国宪法对社会权利的规定范围也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是家庭、婚姻、社会保障。再次表现为对环境权的规定。改善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是人类对人权内涵揭示的新的重要成果。为了有效治理工业化造成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了专门规定,环境权成为一项新的公民基本权利。最后,宪法强调权利的保障。现代宪法在设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对权利的实现规定了保障措施。
(3)宪法保障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随着宪法是法律而不仅仅是政治宣言观念的普及,加强宪法实施和保障的呼声越来越强而有力,各国纷纷建立宪法保障制度。从众多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来看,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已成为一种潮流,其中采用宪法法院的又是它的主流。
(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
近代宪法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与密切。对于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而言,正如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产生所表明的,国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两次世界大战后宪法的发展情形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随着“二战”以来发展迅速的全球化趋势,特别是经济的一体化,对宪法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表现为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第一,对国际法的直接承认和接受。国际法是国家间关系的准则,各国近代宪法基于国家主权观念对国际法往往采取较为保留的态度,现代以来的宪法对国际法有了明显改变,一般采取直接接受的态度。第二,对国家主权有条件的限制。随着战后传统主权观念的变化,并基于国际合作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都通过宪法对国家主权作了有条件的限制。第三,人权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领域,围绕人权问题签署了许多公约,其中主要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许多国家加入国际人权公约,体现了在公民基本权利领域的国际化趋势。第四,从宪法国际化趋势的方式上看,过去主要通过政治手段,如战争后对战败国家进行强制性的改造,使其直接接受国际化。现在则主要是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由国家采取有关措施来顺应国际化趋势。
(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
近代意义的宪法有较为完备的法律形式,宪法典是最重要的渊源。现代宪法在形式上的发展表现为:第一,宪法渊源的多样化趋势。一方面国际法成为宪法的重要渊源;另一方面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其他法律渊源,如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也受到了广泛重视。第二,宪法修改较为频繁。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发展较快,社会关系活跃,从而导致宪法修改频繁;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人们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对许多问题较容易达成共识。此外,宪法修改程序较之以往的宪法规定有了简化的趋势,在程序上为宪法修改提供了方便。
3.答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当前所走的道路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的宪法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为国家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成为根本法律保障。
现行宪法于序言中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首先,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统一多民族国家结构三部分所组成的国家根本制度,并各具特色。其次,宪法还在序言中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基础作了规定。指出将进一步继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最后,现行宪法通过宪法修正案,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在政权组织形式层面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由人民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再由各级权力机关产生同级其他国家机关,这些国家机关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在国家结构形式中,特别行政区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特别地方。它是指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在我国领土范围内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地方,它的“特殊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①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一个不可分割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②特别行政区作为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主体,享有高度的自治权。③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各种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专门制定的基本法律确定,这种基本法具有特别法的性质。所谓“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主要是针对中国现行的各种制度而言的。
(3)首先,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目的在于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最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的。
(4)规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包括科学与思想道德两个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现行宪法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宪法序言中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根本任务进行了规定。第二,《宪法》第24条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作出了规定。
(5)赋予公民广泛真实的权利自由与必要义务。以上特色表明:现行宪法在性质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宪法,国情上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阶段上不同于以往的我国各部宪法。所以,宪法的特色取决于国家的特色,这种特色也会随着国家在各历史时期的形势发展而有所变化。
4.答案:我国先后颁布了《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总计7章60条。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序言和4章共106条组成。它肯定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原则,用根本法的形式巩固了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经济上的新成就。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阶级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陷入长期混乱之中,在此背景下,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存在着严重缺点和错误的1975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通过了1978宪法。它确定了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任务,在国家机关的机构和职能方面做了许多新规定。但是没有完全摆脱“左”的思想的影响。此后,虽在1979年和1980年两次进行修改,但仍存在较多的缺陷。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1982宪法。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四部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全文共计4章138条。它继承和发展了1954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此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0年、2004年、2018年先后以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既保证了宪法的稳定性,又使我国宪法规范同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等实际保持一致。
[1] 编者注:宪法修正案是宪法发展最直观的体现,因此研究宪法的发展及规律,对宪法历次修正的修正案必须熟稔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