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矛盾而引发的纠纷。除了包括婚姻、同居关系纠纷外,还包括了亲子关系和抚养、扶养、赡养、收养、监护、探望和分家析产等纠纷。此次案由修改中,在第二级案由“二、婚姻家庭纠纷”项下:增加“13.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21.亲子关系纠纷”。在新增加的第三级案由“21.亲子关系纠纷”项下:增加“(1)确认亲子关系纠纷”“(2)否认亲子关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