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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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可以说走就走吗?

试用期无论是对用人单位还是对劳动者而言,都是一个深入了解彼此的时期,特别是对于劳动者来说还是一个正式入职前的缓冲期。因为这段时期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比较“松散”,劳动者一旦发觉用人单位的岗位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或者与用人单位的磨合并不理想,解除彼此之间劳动关系的程序还是比较简便的。但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毕竟有劳动合同的约束,所以不可以说走就走,不能当天提出辞职,第二天就不上班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正式入职后若想辞职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试用期的辞职程序相对简单,劳动者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意愿,只需提前3天,也可以用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完成工作的交接就可以顺利离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