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司机驾驶校车时,可以为早点儿下班而超速开车吗?
案情
蓬蓬是某市一所小学的三年级学生。在过去的两年,一直是蓬蓬的父母接送蓬蓬上下学。后来,学校安排了校车,蓬蓬的父母觉得蓬蓬也大了,便开始让他坐校车。学校的校车司机何某一直非常负责任,每天都是按时接送学生。周五,何某由于急着去参加自己的同学聚会,便在送学生的过程中开得比较快,速度居然达到了每小时100公里。何某觉得反正就这一次,而且高速路上的限速是每小时110公里,自己也没有超速。蓬蓬回到家之后,父母很惊讶,问他怎么提前到家了。蓬蓬说今天司机叔叔因为家里有事儿,要早点儿下班,所以就开得比较快。蓬蓬的父母听了之后,觉得这样做太危险了,便向学校反映,希望学校以后注意以学生的安全为原则。请问司机驾驶校车时,可以为早点儿下班而超速开车吗?
解析
司机驾驶校车时,不能为了早点儿下班就超速行驶。由于校车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而且校车搭载的大都是年龄尚小的儿童,加之人数较多,它的安全行驶关系着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上述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公里。在本案例中,虽然驾驶员何某在高速上没有超速,但是,其驾驶校车的时速也不能超过80公里。因此,何某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应该采纳蓬蓬父母的建议,要求何某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速驾驶校车。
法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第三十五条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