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商家能否将酒水免费附上隐含条件?
案情
9月20日是韩某的生日,公司的几个同事决定下班后到附近的某饭店给韩某庆祝生日。下班后,韩某等人到该饭店时,正巧赶上饭店搞活动,门口广告牌上写着:今晚酒水一律免费。韩某等人一看都觉得不错,其中还有人开玩笑说:“既然今天酒水免费,那我们就喝个痛快!”其他人也笑笑表示同意。待大家吃饱喝足后,韩某去柜台结账,却发现收银员把酒水钱也算在了里面,韩某有些困惑便问收银员:“门口不是写着今天酒水一律免费吗?为什么还收我酒水钱?”收银员称,酒水是免费,但前提是消费满500元才能免费。韩某对此感到非常生气,认为该饭店的这种做法是在欺骗消费者,并称绝对不会付酒水钱。请问,商家能否将酒水免费附上隐含条件?
解析
该饭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不能将酒水免费附上隐含条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我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由此可见,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消费者有权按照广告宣传的内容进行消费。本案例中,饭店的广告牌上写着“酒水一律免费”,并未写明是在消费满500元的前提条件下,酒水才能免费。因此,该饭店的行为明显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该饭店应当把明确的意思写在广告牌上,而不是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对此,韩某完全可以按照其牌子上所说的,坚持酒水一律免费,而不支付酒水费用。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第一款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