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常识七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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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日期和提前还款

借条上可以约定借期,也可以不约定。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因此,如果借期较长,不约定借款期限可能更好。如果约定了借期,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提前偿还借款,原则上借款人不构成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的责任,则应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作出不同处理:如果合同约定借款人需要赔偿损失的,则需要出借人证明是否受有损失以及损失的具体数额;如果出借人因提前收回贷款而获得收益的,还可以适用损益相抵的规则对这部分收益进行扣除;如果合同约定了借款人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结合出借人的具体损失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调整,且要符合关于利息上限的规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