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109条 【一般人格权】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110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02页」
第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07页」
第1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6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111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112条 【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113条 【财产权受法律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265条至第267条
第114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115条 【物权的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116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117条 【征收与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243条
第118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119条 【合同之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464条
第120条 【侵权之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121条 【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122条 【不当得利之债】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123条 【知识产权及其客体】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相关规定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第124条 【继承权及其客体】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125条 【投资性权利】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第126条 【其他民事权益】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第127条 【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28条 【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29条 【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第130条 【权利行使的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131条 【权利人的义务履行】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132条 【禁止权利滥用】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