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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
案例实录
20岁的小勇是某高校学生,他与姗姗谈恋爱已经有一年的时间。前段时间,姗姗向他提出了分手,小勇心中怨气难平。分手后的一天,小勇在校外的餐馆看见姗姗正在和男同学大斌吃饭,顿时怒气冲天,他认为是大斌破坏了自己和姗姗的关系,便去找他理论。二人发生了激烈的口角,随后动起手来,小勇用钝器将大斌打成重伤,大斌住院治疗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小勇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刑事诉讼。那么,对大斌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律师分析
小勇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对大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犯罪分子实施违法行为后,对实施犯罪行为时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在一审判决宣告前,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赔偿。《刑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犯罪分子应当赔偿。本案中,小勇对大斌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导致大斌住院治疗花去大量的医药费,小勇应当赔偿大斌的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损害,会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不能因此免除其民事上的侵权责任。如果被害人受到侵害后,得不到相应的民事赔偿,无疑是对被害人精神上的再次伤害。
自测小题
选择: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11]
A.张某犯寻衅滋事罪给酒吧造成经济损失
B.赵某犯强奸罪给妇女造成身体损害
C.刘某醉驾撞伤了李先生
D.钱某诈骗了王女士3万元,王女士气得摔倒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