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例实录
林某大学毕业后与一家程序设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月薪为3000元。前两个月,林某都领到了全额的工资。从第三个月开始,林某却只能领到2800元或2600元的工资。林某不解,找相关部门询问,公司声称是因为林某的工作业绩不好,刚好公司最近生意也不景气,因此适当减薪。林某以为过两个月就好了,没想到一连四五个月,工资不升反降,林某向公司抗议,得到的总是相同的答复,无任何实质理由。林某决定解除合同,公司却认为林某不能单方解约。那么,林某有权单方面解约吗?
律师分析
林某有权单方面解约。作为劳动者,在就业关系中本来就属于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对此,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就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用人单位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林某每月的薪金减少,这和最初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不同。林某工作业绩的好坏与约定好的薪金是没有关系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该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林某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林某可以单方面宣布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劳动者在试用期外解除合同一般要遵守“提前三十日通知”和“书面形式”的规定,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即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而无需遵守这两个规定。
自测小题
选择:在以下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A.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
B.公司没有缴纳社保
C.公司规定员工不能在其他地方兼职
D.公司没按约定给员工提供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