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战前中国的图书馆事业
一、图书馆数量的增长
中国现代图书馆的建设起源于20世纪初。庚子事变后,中央政府痛下决心,宣布改革,实行新政。图书馆作为文教事业之一,列入了学部分年筹备事宜清单。根据该清单,1909年“颁布图书馆章程”,“京师开办图书馆”;1910年,各省一律开办图书馆1。而在此之前或同时,湖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浙江、云南等省也都陆续设立了省图书馆。1912年2月,宣统逊位,清中央政府拟定的图书馆发展规划随之烟消云散。清末建成的图书馆数量,并无确切的统计数据。根据《中国古代藏书楼与近代图书馆史料》统计,有京师图书馆1所,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南、浙江、安徽、湖南、云南、贵州、广西、奉天等10多所省图书馆,其他类型的图书馆数量不详2。
民国成立后,教育部于1912年3月有筹设中央图书馆之议。1915年10月23日,教育部同时公布了《图书馆规程》和《通俗图书馆规程》,以规范和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不过,这一时期图书馆数量增长并不算快。1916年,教育部公布了全国图书馆调查数据。根据该数据,截至1916年4月,全国共有图书馆25所,分别为:北京2所(京师图书馆及分馆);江苏3所,直隶、奉天各2所,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热河各1所。另外,山西、甘肃、新疆、绥远、察哈尔等省向教育部报称“尚未成立”;江西则拒不呈报。通俗图书馆,分别为京师通俗图书馆1所,湖北44所,奉天35所,山东23所,河南22所,福建、浙江各21所,湖南14所,山西9所,广东、云南各6所,江苏、江西各5所,直隶、安徽、新疆、四川各4所,吉林、黑龙江各3所,甘肃2所,广西、热河各1所3,计238所。图书馆及通俗图书馆总共263所。
同一时期,中国第一位留美图书馆学专业人士沈祖荣也对全国图书馆进行了调查。根据沈祖荣的调查统计,到1918年初,全国共有图书馆33所,分别为:北京3所,为京师普通图书馆、高等师范学校图书馆、通俗图书馆;天津3所,为通俗图书馆、南开学校图书馆、北洋大学图书馆;山东2所,为普通图书馆、济南齐鲁大学校图书馆;江苏8所,为高等师范学校图书馆、扬州普通图书馆、无锡县县立普通图书馆、无锡天上市普通图书馆、松江通俗图书馆、上海圣约翰学校图书馆、金陵大学校图书馆、南通学校图书馆;福建省立图书馆1所;湖北4所,分别为普通图书馆、文华大学公书林、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图书馆、武昌博文书院阅览室;江西1所,为九江南伟烈大学图书馆;湖南2所,为全省公立普通图书馆和长沙雅理大学校图书室;广东2所,为通俗图书馆和岭南学校藏书楼;浙江、安徽、广西、陕西、吉林、云南、河南各1所,均为普通图书馆4。
沈祖荣的调查结果与教育部公布的数据差距不小。为什么会这样?一是沈祖荣的调查一定有遗漏。沈公布调查结果时,表示:“现各省按表填复者,已收到三十三处。特照原表,先行排印,分寄各馆,先睹为快。其有未及答复者,容续补刊。”5也就是说,他公布的调查结果是部分结果,而不是全部结果。当然,可以推测,也不会有很多回复。即使按照20%的误差计算,全国至多40所左右。二是教育部的调查可能有点虚高不实。根据《教育公报》,1914~1916年期间,在教育部备案的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共27所。备案的不到30所,公布的超过200所,差距过于明显。地方敷衍中央政府向来是中国的传统,在图书馆调查方面估计也不会例外。1938年1月,浙江省立图书馆馆长陈训慈参观丽水民众教育馆,发现该馆地址偏僻而有高坡,极为不便;图书纷乱杂陈,连登记号码都没有,阅览室空无一人。他感慨:“教育机关之重宣传而无实际,殆大抵如是。”6可以肯定,到1918年前,中国图书馆数量一定不会很多。
沈祖荣的调查数据和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互相印证,互相补充。从数量上看,沈的调查少于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教育部的调查数据,几乎不含学校图书馆,而沈祖荣的数据中却包含了14所学校图书馆(室)。如果去掉学校图书馆,沈的调查数据远远不及教育部。奇怪的是,沈祖荣的数据中,黑龙江、四川、安徽、贵州、热河等省一所图书馆也没有,而这些省份在之前的教育部数据中均有出现,尤其四川、安徽两省,向来文化事业不弱,为何在沈的调查中没有出现,有待考究。
1915年底,蔡锷在西南地区发起护国运动,得到南方数省响应,中央失去了对西南地区的控制。1916年,袁世凯去世,南北分裂没有能够得到根本解决。1917年,大总统与国务院的矛盾日益激化,7月,张勋复辟,内乱再起。动荡的国内形势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无疑是个巨大阻碍。
1928年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图书馆建设加速,很快达到了顶峰。1936年上海申报年鉴社与浙江省立图书馆合作调查的图书馆数据集中反映了抗日战争全面展开前中国图书馆的发展规模7。列表1—1如下:
表1—1 1936年全国图书馆数量
该数据参考了教育部1935年底发表的各省市图书馆分类统计数据,结合了中华图书馆协会1935年印制的调查统计,吸收了1935年申报年鉴社的调查结论,在审慎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因而较为确切,客观地反映了卢沟桥事变之前中国图书馆建设的总体规模。
这一数据也体现了中国图书馆建设的良好发展趋势。清末,全国图书馆仅有十几所,1916年教育部公布的总数据为263所。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31年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公布了1930年度《全国公私立图书馆一览表》。按照该表,图书馆被分为普通图书馆、专门图书馆、民众图书馆、社教机关附设图书馆、机关及团体附设图书馆、书报处、学校图书馆、私家藏书楼八类,总数共计2 935所。从1916年的263所,到1930年的2 935所,再到1936年的总数5 196所,仅20年时间,图书馆数量增加了近20倍,速度之快,不能不令人称奇。如果与20世纪初公共图书馆建设起步时全国几所零星的图书馆比较,30年左右的时间,发展速度更是难以置信。
如果说这一数据由教育部提供,难免有浮夸成分,那么中华图书馆协会的调查也可以证实民国时期图书馆的发展速度。根据中华图书馆协会的调查统计,1925年全国图书馆总计502所8,1928年为622所9,1930年为1 282所10,1931年为1 527所11。这组数据显示:民国时期,尤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图书馆数量飞速增加。可以设想,如果日本没有发动对华侵略战争,中国图书馆事业必将会有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