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深邃的哲学沉思
——赫拉克利特的自我探求
人类智慧初开,有浓厚的兴趣向外探索自然的奥妙,泰勒斯等人就是这种情况的代表人物;这种探索的结果,逐渐使人感到自然的本质并不等于自然的外在表现。那抽象的普遍本质远离自然,只有思维才能把握,毕达哥拉斯等人已开始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思维能否正确地反映自然呢?思维本身是个什么东西呢?这样的问题,开始引起了哲学家的深思。这一问题全面而认真地展开,当然是康德以后的事。
“我探求我自己”,赫拉克利特(约公元前540—前480)不停留在以自然为对象的向外探索上,转而沉思自省,考察“我自己”。这是哲学思维深化的一个决定性步骤。“反求诸己”,如果意味着“吾心便是宇宙”,那自然是唯心的观点;如果意味着以自身,以思维本身作为客观的考察对象,就不但不是唯心的,而是唯物论向辩证方向发展的必经阶段。
赫拉克利特是一个奴隶主贵族,一生保持着高傲的贵族习气,十分孤独而远离群众。他拒绝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相传他把王位让给了他的弟弟。他深思远虑,潜心学术,片言只语,晦涩难懂,因此,得到了一个“晦涩的人”的外号。他愤世嫉俗,抨击辛辣,也有“悲愤的哲学家”的名声。
“晦涩”与“深邃”往往貌似。一般讲,行文晦涩,故作高深,借以掩盖其浅薄,这种“晦涩”是不足取的。而“深邃”则不同,由于用意深远独到,表述难免晦涩难懂。苏格拉底是非常佩服赫拉克利特的。他认为赫拉克利特所了解的是深邃的,他所不了解而为他所信仰的,同样也是深邃的。苏格拉底还认为如果想要钻透赫拉克利特,就需要做一个勇敢的游泳者。因此,与其将赫拉克利特叫作一个“晦涩的人”,倒不如叫他为“深邃的人”。
赫拉克利特把宇宙根本之道看作宇宙自身的发展与变化。这个体现发展变化的总规律,是如此地普遍而抽象,贯穿自然以至人心;它无所不在,而又渺无踪影;它不可须臾离开,但又不能觉察其存在。赫拉克利特给这个不可捉摸的“发展变化之道”一个物质形态,这就是“火”。
“火”为万物之源。火,形象地体现了万物流转、无物常住,永恒变化的观点。这个“火”好像是构成事物的精细的微粒,它不但具有明显的可感的物质性,而且细微到使你几乎无法觉察出粒子的存在;火,也生动地体现了变,试看那一团熊熊烈火,顷刻之间将草木化为乌有,那矫健的火舌,袅绕的青烟,似有形而又无定形,似有质感而又难以捕捉。
赫拉克利特象征性地用火来表示运动变化的原则。那么“变”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所谓变,表现为一个东西既存在又不存在。这个原则同巴门尼德的“要么就存在,要么就不存在”的片面僵化的命题是针锋相对的。又在又不在,这岂不是矛盾吗?是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状态是客观存在,无法排除的,所谓矛盾状态就是运动变化状态。变体现了两个对立的东西的结合。我们就拿最简单的位置移动来说罢,从甲点移动到乙点,在甲点不动;在乙点也不动。只有在甲点而又不在甲点,到乙点而又尚未到乙点时,才体现了从甲点到乙点的移动过程。
根据变动原则的这一本质特征,赫拉克利特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对立物存在于同一东西中”这样一个著名的辩证法命题。“对立的同一”或“对立的统一”,这是大家所熟知的了。原来对立物处于同一东西之中,对立双方并不是和平共居的。它们互相排斥,也就是互相否定,从而导致消长更替,形成事物的转化。这种内在的否定性是事物运动变化,除旧更新的根源。
什么叫作内在否定性呢?它是辩证法的一个最根本的概念。辩证法既然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运动变化的,而运动变化的原因又不是外来的,只能是自身矛盾的结果;矛盾的出现,又是由于自身包含有否定自己的因素。因此,事物的内在否定性是致变之由。这里所讲的“否定性”不能依照一般常识来理解,即所谓否定就是简单地加以抛弃。它和生物学上讲的新陈代谢、文学艺术上讲的推陈出新的意思差不多。也就是说,这种否定意味着舍弃之中有保留,继承之中有创新,破中有立。这个内在否定性或者叫作辩证地否定,乃是辩证法的精髓与灵魂。
赫拉克利特是第一个把自然本质了解为过程的人。把世界以及万事万物都了解为一个“过程”,这是辩证法的又一个根本思想。赫拉克利特认为过程就是运动,而运动乃是界限的破与立的统一。这就是说:事物成其为一个事物而有别于他物,则两物之间有一界限,界限是事物的区分线。事物作为一个“过程”,必须有一个起点有一个终点。界限作为过程的起点与终点,构成事物的有限性。界限的“立”,才使一个事物得以成其为一个事物,才能使一个事物经历一个有起有讫的完整过程。但是,事物的发展终将突破界限而向他物过渡转化。界限的突破,就意味着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旧过程终结新过程开始。新旧交替、过渡、转化,就是“运动”。“界限的破与立的统一”极为确切地说明了事物作为一个过程的辩证性质。
恩格斯深深地把握了赫拉克利特辩证法的这一精髓。他明确指出:我们辩证唯物论者,把世界看成是“过程的复合体”。万事万物各为一“过程”,各种“过程”因一定条件而相互联系,从而形成一个“过程的复合体”。这一关于辩证法思想实质的科学表述,应该是我们研究的指导思想。
赫拉克利特把宇宙发展变化的总规律叫作“逻各斯”。这个“逻各斯”有点类似中国的老子所讲的“道”。他说:“逻各斯永恒地存在着”,“万物根据这个逻各斯而产生”。他进而将逻各斯表述为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命题:第一,和谐总是由对立产生,所以自然界的基本事实是斗争;第二,任何事物均处于不断地运动与变化之中;第三,宇宙乃生动的永恒的火。赫拉克利特这三个基本命题说明了同一个真理,这个真理就是辩证法。他认为和谐来自对立,对立源于斗争,斗争推动着事物不断地运动与变化。那生动的永恒的火,便体现了宇宙的变化过程。应该说,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思想,在古代,已达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
当然,赫拉克利特的思想远远没有我们现在表述的这样明确。列宁就说过,古代人和赫拉克利特哲学是天真质朴的。赫拉克利特的思想虽然是深邃的,但只存格言式的断简残篇,缺乏详细的材料与深刻的论证。这就给后人留下了充分发挥引申的余地。但是,后人的阐释是否属于他呢?这一点始终是难以证明的。不过,保留下来的关于赫拉克利特的残篇断简,却是辩证法的宝贵财富。因此,列宁认为:“把他作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那是非常有益的。”(《哲学笔记》,第3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