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是自然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
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的产生,是自然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标志着人类进入科学和哲学的真理阶段。这种变革,表现了下述三方面的特征:
一、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自然哲学,从总体上看,唯物论与辩证法是互相分离的。虽然古代自然哲学的唯物论与辩证法是结合的,但只是建立在原始的、不自觉的基础上;在近代自然哲学中,二者完全对立,而且唯物论与形而上学同在,辩证法与唯心论为伍。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在实践基础上,把唯物论与辩证法高度统一起来,把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不仅贯彻到自然界领域,而且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不仅贯彻到思维领域,而且贯彻到科学技术领域,结束了以往自然哲学中唯物论与辩证法分离的现象,成为唯物而辩证地解释一切现象的一元论的科学体系,这种统一,体现在对宇宙自然论、科学思维论、科学技术论的理解之中。
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也表现为唯物论与辩证法本身的相互渗透,彼此贯通,一方面,在唯物论中包含着辩证法,把宇宙自然、科学思维、科学技术的发展,看作是事物多样性的统一;另一方面,在辩证法中包含着唯物论,把辩证法的规律看作是一切事物自身的固有规律,宇宙自然、科学思维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都充满了辩证法。
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还表现在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中的每一个范畴、规律、原理上,要求人们在考察、研究事物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唯物论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性;又要坚持辩证法原则,一切着眼于发展观点,辩证地、历史地考察对象的运动、发展、转化的过程性。
二、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恩格斯指出:“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12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表现形式上虽然不同,但本质上是同一的。我们只能在观念中,而不能在现实中把它们分开。在现实中,“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13。
客观辩证法是自然界自身所固有的辩证本性和辩证运动,主观辩证法是人的思维对自然辩证本性和辩证运动的自觉反映。这种同一,是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的基本前提,是人类辩证思维的基本条件。这种前提和条件,对于古希腊自然哲学是不言而喻的。亚里士多德早已认识到逻辑规律不仅是思维规律,而且是存在规律,前者是后者的反映。在近代,黑格尔曾从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原则出发,认为思维不仅是主观的,同时也是客观的,所以思维的学说同时也是关于对象的学说。他曾明确地肯定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的统一,但他把三者统一的基础,归结为绝对观念自我发展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从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统一的原则出发,描绘了一幅自然界的辩证图景,论证了客观辩证法,又从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过程,抽象出主观辩证法,明确指出自然与精神是统一的,自然规律与思维规律也是统一的,它们统一的基础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
恩格斯指出:“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14恩格斯所说的“同样的规律”就是唯物辩证法规律,无论是对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运动,还是人类思维的运动,都同样起作用。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统一,正是这同一规律支配的结果。思维是存在的反映,客观事物发展到什么程度,人的认识也就反映到什么程度。在这个过程中,实践作为中介环节,不断沟通和推动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三、自然运动和历史运动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产生前,人们往往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当作互不相关的孤立现象,既看不到它们都是有其内在规律的物质运动形态,更看不到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统一性,只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才能将二者统一起来,并在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中得到充分体现。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过程中,虽然他们的研究重点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但在揭示社会发展规律时,紧紧地把自然史作为社会史的基础,从社会历史的“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15来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关系,不仅承认在人类社会出现前,客观的自然界就早已存在,而且认为人类历史本身就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在他们看来,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虽有质的差别,但都受统一的客观规律所支配,是同一物质世界连续发展过程的产物,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推移和发展。因而他们总是力图寻求社会发展规律的自然史基础,实现自然运动和历史运动的统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考察自然和历史相统一的时候,发现劳动是实现自然和历史相统一的结合点,由此进一步考察了人和自然的关系,既揭示了人和自然的区别和对立,又阐明了二者的联系和统一。人是自然界分化出来的产物,同时又是自然界的异物。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使用了许多自然和社会相互交叉的概念,如“人化了的自然界”和“自然化了的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和“自然的社会规律”,“人实现了自然主义”和“自然实现了人本主义”,等等,辩证地说明了自然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关系。
自然运动和历史运动的统一,必然导向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进一步形成一门统一的人的科学。人既是自然科学的对象,又是社会科学的对象。马克思指出:“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它将是一门科学。”16人的科学是一门交叉过渡的边缘科学,它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连接起来,使之成为一门统一的科学。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将是一门高度统一、高度综合的“人的科学”,它将帮助人们从宇宙自然的运动看到社会历史的运动,从而洞察人类社会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