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板船的产生
独木舟向木板船的演变是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大体时间是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的过渡阶段。进入奴隶制社会后,出现了商品的交换和以贝为代表的货币。伴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商品交换的需要,逐渐提出了提高水上运载工具的装载量并改善其适航性能的要求。这时,芦苇、葫芦、筏与独木舟都逐渐显得不能适应了。但是最受欢迎的制造航海船只的材料还是木材。根据文献记载推断,公元前第三个千年中期,美索不达米亚就开始使用木板制作的船只了。大约与此同时或者稍晚,埃及也制造了木板船只。到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木板船只的优势在地中海、西欧、近东和印度洋地区被广泛利用。木板船只虽小,但力量却更大,操纵更灵活。从某种意义上讲,木板船被用于世界各地,包括哥伦布到达之前的美洲和太平洋群岛,但是它们发展的时间顺序难以确定,而且这些地区的典型帆船用材似乎是原木而非木板。
由于造船材料和船的行驶动力的不断发展,人们造的船越来越大,装载的人和货物越来越多,功能也越来越完善,航程也越来越远。
到了大约3 000年前,我国就开始出现了木板船。木板船出现后,就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也为船舶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造奠定了基础。
制造木板船的首要和必备条件是必须具有木板。按摩尔根的学术见解,是石器的出现和应用给人类带来了木板。这也被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河姆渡文化遗址所发现的木板遗迹和相当成熟的木构技术所证实。过去曾经认为,只有出现青铜器之后,才有可能剖制木板,现在看来这种学术见解将难以维持。当然,在5 000年前的以河姆渡文化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是否出现过木板船,还有待考古学的研究,不可草率下结论。但是,那时既然已能为构筑“杆栏式”建筑而剖制木板,又有相当成熟的榫卯技术,可见那时制造木板船的物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了。
在中国出现木板船的有力证据,还是甲骨文中所见到的“舟”字,从而推论出木板船最晚也应是殷商时代的产物,其时限相当于公元前16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距今3 500~3 000年前。
公元前16世纪,商汤灭夏桀后建立起奴隶制国家商,定都于亳(今河南省商丘市北)从汤到盘庚,曾经五次迁都,盘庚迁都到殷(今河南省安阳市小屯村),因而商也称殷商。商代自汤传到纣共17代,31位王,被周武王攻灭。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立国号为周。商代的农业比较发达,已用多种谷类酿酒,手工业已能铸造精美的青铜器和烧制白陶,交换也较前扩大,出现了规模较大的早期城市。文字记录材料主要保存在甲骨、铜器及其他器物上,其中以甲骨上的为最多,甲骨文即指这种文字。甲骨文1899年始发现于殷商遗址,即今河南省安阳市的小屯村,它是中国已发现的最古老的汉字。由于甲骨文的笔画部位尚未定型,所以分散见到的“舟”字及与舟有关的字,写成了不同的式样。
甲骨文属于象形文字,是对客观事物实体特征的描绘。从甲骨文中的“舟”字可以看出它所表征的舟,是由纵向和横向构件组合而成的。舟字的横线,代表肋骨或舱壁等构件,它既能支撑两舷的纵向板材以加强舟体的强度,又能将舟体分隔成若干隔舱,更重要的是可以将纵向板材接长,即可用较短的木板造出长于木板的舟船。“舟”字的演变如图1-4所示。
图1-4 “舟”字的演变
甲骨文中的“般”字,从字形看,像一个人持桨或篙使船旋转移动。“般”字有一种读音为pán(盘),可当盘旋解。在《康熙字典》中,对“般”的一种解释是“象舟之旋”。
在中国,商代已造出有舱的木板船,汉代的造船技术更为进步,船上除桨外,还有锚、舵。
唐代,李皋发明了利用车轮代替橹、桨划行的车船。
木板船出现以后,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也为船舶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造奠定了基础。随后人们又在长期航行的实践中,创造了利用风力行驶的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