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财税治理的协同发展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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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丝绸之路经济带财税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第一节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别划分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指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总人口近30亿”以及“连接东亚、西亚、南亚”。(1)在此之后,不少研究者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覆盖范围进行了分析和划分。商务部研究院刘华芹(2013)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涵盖欧亚大陆30多个国家,总人口近30亿。(2)何茂春、张冀兵(2013)在空间上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大致划分五个区段:东亚段、中亚段、西亚段、中东欧段、西欧段;在时间上按近期、中期、远期来分阶段建设。(3)

从地理空间上看,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建整体呈现出“带状”;从宏观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贯穿整个欧亚大陆的区域;从国别上看,主要包括中国、俄罗斯、中亚五国等国家(秦宏,2017)。(4)冯宗宪(2014)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外路段分为以下主要地段:中亚地段、南亚地段、中东欧地段以及相关的俄罗斯和西欧地段、北欧地段,其中,中亚位于欧亚大陆中心,是丝绸之路的枢纽。(5)白永秀、王颂吉(2014)基于区域特征与功能差异,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空间范围划分为核心区、扩展区、辐射区三个层次,并将核心区与扩展区纳入狭义丝绸之路经济带,将核心区、扩展区以及辐射区称为广义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其中,核心区是上海合作组织和欧亚经济共同体的主要成员国,包括中国、俄罗斯和中亚五国;扩展区是上海合作组织和欧亚经济共同体的其他成员国及观察员国,包括印度、巴基斯坦、伊朗、阿富汗、蒙古国、白俄罗斯、亚美尼亚、乌克兰、摩尔多瓦9个国家;而辐射区则包括西亚、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并且可连通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6)李玮(2014)基于历史传承和战略需求的角度,提出了一个“64+1”的框架列表,涵盖了中亚五国、部分东亚国家、西亚18国、东南亚12国、南亚五国及欧洲和北非的部分国家。(7)董锁成等(2014)进一步指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范围除了亚欧非的65个国家外,还有29个国家在辐射范围内。(8)方一婷(2019)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在空间轴带体系上,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64个国家纳入辐射体系之内,形成了沿线国家间多层次影响关系。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尾相接,首端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心是发展潜力巨大的中亚地区,足端是发展迅速的东亚经济圈,形成贯通欧亚非三大洲的海陆环形经济带。(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