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城市社区“三社联动”机制研究:以内蒙古B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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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三社联动”的内涵拓展

正如对“三社”和“联动”的概念界定存有较大争议一样,给“三社联动”下一个具有共识性的定义还是比较困难的。目前,广泛流传的“三社联动”官方表述是“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23),这是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通俗性概括,但在实践中存在明显的解释限度。需要结合内蒙古B市社区治理实践经验,对“三社联动”机制的内涵做进一步拓展。

基于上述“三社”和“联动”词义的解析,结合目前“三社联动”实践探索的外在表征,我们认为:“三社联动”是在政社分工与合作互惠的理论逻辑下,通过权力下移、向基层赋权和增能等外在化机制,驱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激发社会资源互补整合,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社区的“本位”特征

对“三社联动”中的社区,要作为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并行联动的核心要素考虑,就不能仅将其视为一个平台,而是至少需从以下三个维度来理解。首先,社区是互动平台。具体指的是地域和行政区划意义的社区,是社区事务发生的社会地理空间,即社区是一种社区建设的活动平台或服务平台。其次,社区具有主体性特征。社区范围和空间下包含着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具体行动者,如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社区层面的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如果不赋予社区的行动者内涵,就很难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实实在在的互动主体纳入同一个维度加以“联动”分析。最后,社区要体现共同体意义上的社区内涵。如果“三社联动”不将最终落脚点放到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上,或是不凸显目的性或目标性问题,那么“三社”就没有联动的意义。因此,“三社联动”的核心在于坚持“社区本位”原则,其根基是通过社会资源在社区层面上的整合与运用,在多元主体合作分工机制下形成合力,其宗旨是推动社区建设从碎片化向整体性迈进,从地域共同体向生活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转变,实现社区自治能力提升、自身永续发展和内部团结整合的目标。

2.社会组织的“载体”属性

“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在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与社区居民之间发挥桥梁、媒介和载体作用,这一点已被社会所公认。在具体的联动实践中,哪些社会组织可以发挥项目运作载体功能,是个现实困境问题。理论上讲,具有合法资质的法人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法定意义上的社会组织,都可以“名正言顺”地为社区提供各类服务。但实践表明,仅仅通过现有的法人社会组织来引领和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既脱离实际又成效甚微,反倒是一些社区自组织(如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等),可将社区内具有相同兴趣爱好、相似行动偏好的分散居民聚集起来,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处理和社区建设,凸显了社会组织在政府与居民个体之间的桥梁作用和媒介功能,理应纳入“三社联动”的社会组织范畴。因此,从单一法定的社会组织范畴向更为多元广泛的社区社会组织范畴转变,是理解“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内涵的重要一环。

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支撑”功能

“以人为本、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宗旨,也是社会工作践行专业服务的基本原则。这需要通过一系列专业的价值理念和专门的方法技术,依托社会工作者外化为向有需求的个人、家庭、社区提供“接地气”的相关服务。但在实践中,仅有专业社会工作者是无法支撑起整个社区服务的,需要与本地社区工作人员实现互动与互补,形成“专业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社区服务供给的“支撑”功能。具体整合逻辑是: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的理念、方法等元素影响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改善和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心态和行动实践;反过来,社区工作人员则凭借其熟悉社区情况、具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的优势,带领专业社会工作者进社区,上门入户了解社区居民需求,形成了一种“互为师生”的关系格局;在凸显专业社工重要性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力量与本土力量的整合,实现专业社工的社区化和在地化,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从而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4.“三社联动”应突出优势主导

“三社”是平等主体,联动中不存在谁领导谁、谁先谁后、谁重要谁不重要的问题,只存在特定社区议题上分工不同和侧重有别的现象,需充分体现出共建、共治、共享中“共”的深刻内涵。凡是在关于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等的社区共同事务中,都需要多种社会力量的联动、合作、协调和共同发力,但问题是参与联动的各方主体在具体、单个社区事务上,其参与程度、参与能力和角色责任有所不同,毕竟各主体有各自独特的长处和能力,都有自身擅长的领域和服务优势。因此,“三社联动”应突出优势主导,(24)“三社”中哪一方主体在某个具体的社区事务处理上有优势、有长处、有更多资源,哪一方就占据主导地位或者承担更多的职责,其他各方积极参与其中,在寻求共同目标和最大共识基础上实现无缝合作与共同发展。

总之,只有重新审视理论并结合具体实践,对“三社联动”的内涵加以厘定和再认识,并在学理上进一步完善其理论基础和实践框架,才能真正发挥“三社联动”在社区治理创新和社区建设中的真正作用。当然,随着“三社联动”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拓展,还需要做多学科、多视角的持续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