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个案的典型性
个案研究的实质是通过对某个(或几个)案例的研究,来达到对某一类现象的认识,而不是达到对一个总体的认识。任何个案,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而且共性通过个性而存在,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4)如果一个个案能较好地体现出某种共性,那么对于这个共性来讲,这个个案就有了典型性。本研究选取内蒙古B市社区“三社联动”机制建设为个案,主要是因为其在实践过程中既暴露出“三社联动”宏观层面的共性问题,又在民族地区社区治理创新上具有较强的民族性特点,民族元素的个性问题突出。另外,内蒙古B市社区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社区类型,是极其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地区样本,而且其“三社联动”机制探索在民族地区中起步较早,实践做法相对比较前沿,还是民政部指定的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所以,笔者以内蒙古B市社区“三社联动”为典型案例,既能从中找到亮点,又能凸显民族地区“三社联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更能够通过详细调查、系统研究、统计分析和归纳总结来触类旁通其他民族地区相类似的情况。换言之,以它为个案研究对象和载体,既可以通过个性来寻找共性(即典型性),又可通过个性观察来解释个案的独特性。这对加快社区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阐述民族地区“三社联动”机制建设路径的独特性问题。
内蒙古B市是第二批和第三批连续入选“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民族地区城市,也是在少数民族地区中入选的为数不多的试点城市,其“三社联动”的实验示范效应和发展战略意义相对较大。另外,选择内蒙古B市社区也是出于研究便利性的考虑,特别是方便笔者的调研进入和资料收集。文中涉及内蒙古B市社区资料主要由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笔者的实地调查、访谈和观察汇总,以及收集社区管理部门文件资料等而形成。其中,有些是未公开的内部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有些是已公开的新闻报道,而文中在涉及内蒙古B市社区的材料和数据中如有未标出来源的,皆出自上述几处,特此说明。
(1)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EB/OL].(2013-11-05).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600242.htm.
(2) 2015年10月22日,民政部在重庆市召开“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社区社会工作和“三社联动”经验,明确要求各地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工作,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区建设和发展专业社会工作。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EB/OL].(2017-06-12).http://www.gov.cn/zhengce/2017-06/12/content_5201910.htm.
(4) 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J].社会学研究,2002(5):1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