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的70年:宁夏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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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财政支持政策与效果评价

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全区人民除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外,还享受了国家给予的各种财政支持优惠政策。

2.1.1 宁夏地区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与成效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5年28日发表的《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国家高度重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如宁夏等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大对宁夏地区的支持与投入力度。2017年,宁夏地区向中央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达817.7亿元,较上年增加74.5亿元,增长10%,是近年来争取中央资金最多的一年。同时成功争取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18.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33.2亿元,规模创历史之最,有效满足了地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宁夏置换债券185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地方还本付息压力。积极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积极推行基金的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设立中政企宁夏社会资本合作(PPP)基金,积极引入中国华融、中国港桥和江苏亨通等战略投资者,这将为宁夏带来400亿元以上的社会投资资金。各级政府出资33亿元,推进28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吸引社会投资176亿元,促进了自治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实施。(3)

宁夏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均来源于国家以及社会、税收等各种渠道,其中中央资金补贴呈增长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变动情况大致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

初始阶段(1952—1978年)。如图2-1所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经济等发展十分缓慢。宁夏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52年仅为502万元,直到1955年才突破千万元大关,达1314万元;公共预算收入1958年为0.58亿元,直到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才达到3.16亿元。

图2-1 1952—1978年宁夏资金变动

资料来源:根据《宁夏统计年鉴》绘制。

缓慢增长阶段(1978—2000年)。如图2-2所示,1978年改革开放时,宁夏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为4.3亿元,到1998年,宁夏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入超过100亿元,到2000年达160.8亿元。在这个阶段,宁夏资金来源数量远低于后期重大政策支持下的发展。宁夏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在此期间变化幅度十分缓慢,从1978年的3.16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19.7亿元,20多年间的增长幅度非常小。

图2-2 1978—2000年宁夏资金变动

资料来源:根据《宁夏统计年鉴》绘制。

快速增长阶段(2000—2010年)。如图2-3所示,在此期间宁夏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0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分别为19.7亿元、160.8亿元,到2010年时,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分别达到153.55亿元、1464.7亿元,2010年比2000年分别增长了6.79倍、8.1倍,增长速度十分显著。在此期间,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因而显著提升了宁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与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的增速。

平稳增长阶段(2010—2018年)。如图2-3所示,2010年,宁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下,社会经济发展预算已超改革开放后的阶段。到2013年,宁夏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460.14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4.04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2.19亿元,比上年增长22.7%。2018年,宁夏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751.4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入达4935.9亿元,分别比2017年增长32.97%和39.71%。

图2-3 2000—2018年宁夏资金变动

资料来源:根据《宁夏统计年鉴》绘制。

2.1.2 税收优惠政策与成效

从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便进入了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等民族地区设立“民族地区补助费”,除规定民族地区财政有一定范围的自主权外,收支结余上缴中央,收支不平衡时,不足部分由国家补助。例如,通过卫生补助费、社会救济费及无利息贷款等进行专项专款补助,但这些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税收金额如表2-1、表2-2所示。

表2-1 宁夏税收收入情况(税制改革前)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宁夏统计年鉴(2018)》。

表2-2 宁夏税收收入情况(税制改革后) 单位:万元

续表

数据来源:《宁夏统计年鉴(2018)》。

20世纪60年代,民族地方经济逐步恢复,国家对宁夏继续实行“适当财政照顾,必要补助”的照顾优惠政策,即宁夏上年的结余资金和当年预算运行过程中的超收分成收入,都归宁夏地区安排使用。

20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国家对宁夏仍使用照顾优惠政策,并实行定额补助,除每年递增10%的“定额补助”外,还设立了“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边境实业补助费”“边境建设补助费”等多项补助资金。为增强宁夏等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活力,国家对宁夏等民族地区进一步放宽税收优惠政策,对“老、少、边、穷”地区兴办的乡镇企业,经营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或一定程度上减免所得税;对民族贸易三项照顾县的商业企业自筹商业设施建设投资,免征建设税3年,对其应上缴的能源建设资金,由宁夏酌情减免;对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民族用品,给予减免产品税、增值税及所得税。

2000年后,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宁夏经济发展,在党中央的指导下,宁夏政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小企业和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合并增值税率等措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56项和政府性基金2项,全年减税清费202亿元,减轻企业负担189亿元(4),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创新驱动30条”“降成本30条”“促进服务业发展”等政策。筹措资金4.15亿元,支持煤炭行业完成化解产能593万吨。安排资金15.3亿元,推进技术项目实施和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向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增资20亿元,提升国有企业发展竞争力。安排专项资金3.45亿元,支持区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安排资金17.2亿元,大力支持优质粮食、现代畜牧、酿酒葡萄、枸杞、瓜菜等“1+4”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特色品牌创建和地方板块产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引领发展全域旅游、现代金融、大数据等新兴服务业,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资金95亿元,有力保障银西高铁、城际铁路、空港综合交通枢纽、京藏高速改扩建、沿黄生态经济带、银川都市等重点项目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2017年,宁夏地区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并完善预算管理。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实行“四个挂钩”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2017年审减追加事项140个,审减资金313亿元。追加预算降低到6.54亿元,较上年下降52.9%。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2018年预算安排自治区本级专项压减至116个,较上年下降16%。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试点、重点项目专家集中评审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实现了部门绩效目标编审和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全覆盖。

2.1.3 转变政府财政职能与成效

政府财政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转变。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财政体制方面实行了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计划体制,中央高度统一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支出由中央划拨。1951年开始,在财经形势好转的情况下,随着国内各项建设事业的开展,中央政府开始更多地把一部分财权下放给地方。改革开放后,政府财政职能的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逐步从满足“有益需求”转向满足“公共需求”,即政府的财政活动越来越以优先满足经济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为主。例如,农业是关系到十几亿人口生存问题的基础产业,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最为重要,并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公共需求”,因此政府也要把一定数量的财政资源用于扶持农业。在财政主要满足“公共需求”的同时,一些重要领域的经济改革,如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以及鼓励民间投资等,则在本质上体现出政府财政活动逐步退出非公共产品提供领域的情形。

第二,政府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不断加强。除以“按劳分配”作为主体收入分配方式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还出现了其他多种收入分配方式。但随着国民间贫富差距加大,政府财政也会更加注重其收入再分配职能。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目标,保障国民基本的、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状态,政府财政在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也不断加强有关的税制建设和扩大财政转移支付开支的规模,如改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建立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向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住房补贴等。通过这些政策措施,财政收入再分配职能已经开始发挥作用。

政府财政职能转变的具体内容与实际成效如下。

2.1.3.1 加强宁夏政府调控职能

宁夏政府财政调控成效明显,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定向调控和精准施策,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住房交易契税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去库存。2017年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33.2亿元,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并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2.1.3.2 支持宁夏农业、农村发展

70年来,宁夏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运用项目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自治区五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六大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和两个地方特色产业带建设,全区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基本形成。整合资金40亿元,扶持优质粮食、高效节水补灌、设施种养业发展,在全区建成40多个设施农业示范区、5个优质水稻示范县、170个设施养殖示范村、50余万亩优质粮食基地。创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投融资方式,组建了宁夏现代农业集团公司和宁夏农业综合投资公司。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水利资金39亿元,支持17个县小型农田水利和中北部干旱带节水工程建设。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1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20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8万亩。争取中央将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列为全国3个示范省区之一,投资36亿元,新增耕地86万亩。如表2-3所示,从有数据记录以来截至2017年,宁夏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不断攀升。

表2-3 宁夏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变化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宁夏统计年鉴(2018)》。

2.1.3.3 促进宁夏文化科教发展

到2017年,宁夏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三免一补”政策扩大到城市,建立了城乡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的携带机制。自治区学前至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全覆盖。推动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促进高等院校内涵式发展。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自治区财政已经投入5.52亿元,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强度预计达到1.02%。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3亿元,全面落实科技后补助政策,完善以奖代补办法,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宁夏文化科教成果显著提升(见表2-4)。

表2-4 宁夏地区科技活动基本情况

数据来源:《宁夏统计年鉴(2018)》。

2.1.3.4 完善宁夏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从改革开放到2017年,宁夏地区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面貌。安排基层政权建设资金2.1亿元,支持完成了全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争取中央财政将宁夏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8个示范省区之一,投入10亿元对339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对1040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整治。支持实施“六到农家”工程,加大农村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建设,整治旧村1750个,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24万千米,提升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2.1.3.5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儿童保障标准动态调控平台机制。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6.05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5.34万套,完成农村危窑危房改造2.2万户。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补贴性收入7.8亿元。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政策,通过支持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等培训6万人次,购买了7000个公益岗位,安排大学生“三支一扶”、志愿者、村官就业4410个,提高了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和收入水平。

2.1.3.6 支持宁夏脱贫攻坚

创新扶贫资金分配方式,按照扶贫资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原则,采取“因素法”进行统筹分配,将7.6亿元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到片区县,支持500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双到工程等。拨付资金15.3亿元,继续推进生态移民工程,支持移民新村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拨付资金7.4亿元,重点支持宁夏地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自治区财政直接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6.2亿元,其中9个贫困县统筹整合70.16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危窑改造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19.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302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并且较为严重贫困的盐池县已具备脱贫摘帽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