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1.1 本书的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城乡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注焦点。作为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重要指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虽然这已是基尼系数自2009年以来的七连降,但从绝对值来看基尼系数一直处在较高水平,仍然超过国际公认0.4的社会贫富差距“警戒线”(0.4以上的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哪怕与2000年我国首次公布的基尼系数0.412相比也有明显上升,这表明我国收入差距还很严峻。
城乡收入的不平等是造成我国整体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城乡收入比总体上处于高位波动性变动态势,其自2002年就一直高居“3”倍以上并于2007年扩大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3.33∶1。虽然自2010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均被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使我国城乡收入比开始下降,但降幅较小。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公布的数据,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8844元和9892元,城乡收入比为2.92∶1,虽然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首次降到“3”倍以下,但差距的绝对值仍上升至18952元(2016年这一差距扩大为21253元),与2000年的2.79倍相比,约上升了0.13倍,差距状况不容乐观。目前,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从失衡到优化再平衡”成为经济新常态的本质特征,经济再平衡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使城乡区域结构及收入分配结构逐步进入新的优化再平衡阶段,从而逐步改善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失衡现象。
那么,如何调整城乡收入分配失衡现状呢?作为要素流通和资源配置重要途径的农村金融乃至整体金融的发展是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金融发展能够对资源配置实现收入分配效应,金融资源的“逐利性”使大多数农村居民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体系之外,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可及性和投资机会大大减少,农村经济受到了资本缺乏的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速度较城镇居民大为缓慢,最终导致城乡居民贫富分化和收入差距拉大。基于此金融层面提出了比传统金融认知更进一步的“普惠金融”概念,其主张全方位、有效地为社会所有经济主体尤其是农村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务。这种制度安排的目的之一是缓解农民融资困境,消除“金融排斥”现象,使农村经济主体能获得更多投资及增加收入的机会,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善目前的城乡收入分配失衡现状。为此,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针对农民和弱势群体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创新,当普惠金融理念在2006年被引入国内后,不少学者敏锐意识到发展普惠金融对服务我国农民和弱势群体需求的重要性,充分肯定普惠金融理念在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应用前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纷纷把普惠金融策略作为我国缓解金融排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逐步推动小额信贷及微型金融等各种类型的普惠金融发展。
如今,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普惠金融逐渐从一个金融发展的框架性理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金融发展战略。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要“强化普惠金融”;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词也醒目地出现在2015年、2016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见普惠金融已经正式进入“顶层设计”框架。如何测量我国金融发展的普惠程度?普惠金融发展影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程度有多大?这是本书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
目前,虽然“普惠金融”概念在理论界及实践过程中都被多次提及,但其衡量标准多用某个具体指标来替代,无法精确测量出金融发展的普惠程度,因此无法正确检验具有普惠金融内涵的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本书拟在变异系数法确定指标权重的基础上构建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来精确测算我国及各省份金融发展的普惠程度。因为金融发展在不同阶段对收入分配的效应不同,所以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需要实证结果的检验。
鉴于此,本书拟从时间和空间二维视角来考察两者的关系。
(1)从时间维度即全国层面来看,运用全国相关年份时间序列数据构建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框架及脉冲响应函数检验普惠金融指数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以及影响程度大小。
(2)从空间维度即省域层面来看,市场化改革弱化了行政区划上的障碍,各个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地理上存在空间依赖性(空间自相关)和溢出效应,所以从省域层面考察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时,切勿将各个省域独立考察,需要考虑各个省域在空间上的关联性,因此本书结合现代收入分配理论及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在新经济地理学和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空间序列构建空间计量模型从省域层次考察普惠金融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