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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康王友孜
康王友孜,目重瞳子,尝窃自负,以为当为天子。贞明元年,末帝德妃薨,将葬,友孜使刺客夜入寝中。末帝方寐,梦人害己,既寤,闻榻上宝剑枪然有声,跃起,抽剑曰:“将有变邪!”乃索寝中,得刺客,手杀之,遂诛友孜。明日,谓赵岩、张汉杰曰:“几与卿辈不相见。”由此遂疏弱宗室,而信任赵、张,以至于败亡。
呜呼,《春秋》之法,是非与夺之际,难矣哉!或问:“梁太祖以臣弑君,友珪以子弑父,一也。与弑即位,逾年改元,《春秋》之法,皆以君书,而友珪不得列于本纪,何也?且父子之恶均,而夺其子,是与其父也,岂《春秋》之旨哉?”予应之曰:“梁事著矣!其父之恶,不待与夺其子而后彰,然末帝之志,不可以不伸也。《春秋》之法,君弑而贼不讨者,国之臣子任其责。予于友珪之事,所以伸讨贼者之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