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恐怖小说写作的建议:一个故事
很早以前,我便应允要阐述自己对于超自然恐怖故事写作的看法,但一直未能动笔。唯一的理由是没有时间。为什么没时间?因为忙于炮制许多粗制滥造的小故事。不过我知道,有很多人,出于各种原因,想成为恐怖故事作家,并渴望了解如何写作。正好眼下我有片刻闲暇,足够拿来与诸位分享对这一特殊文学类型的了解和经验。闲话少叙,我准备好了,这就开始吧。
我的计划非常简单。首先,草拟出一个短篇恐怖小说的基本情节、人物等要素,然后我将提出一些建议,说明若要形成这些年来恐怖小说作家们常用的写作风格,该如何对这些原始元素进行处理。如果一切顺利,这方面的新手写作者就能够省下许多时间,不必自己一一总结归纳。在整个过程中,我会选择一些节点,研讨一些技巧上的细节,全方位地进行明显带有我个人偏好的总结,对恐怖小说的哲学性进行总体性评论,等等。
有件事需要在此说明。接下来,我要给出一个故事的初稿,其完稿本应出现在杰拉尔德·F. 里格斯所著的书中(你可能不知道,这是我写作时用的笔名)。可是这事儿没做成。坦白地说,我死活就是写不下去。这种事并不新鲜。也许我们在后文能对这一类回天乏术的失败案例加以分析,但也许不会。无论如何,这些原始的叙事元素仍然适合用来说明恐怖小说作家的工作方式。好了,故事是这样的。
故事
男主角三十多岁,我们管他叫内森,他要与一个姑娘约会,并且急欲俘获对方的芳心。为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一个小角色登场,就是他想购买的,一条令人印象深刻的新裤子。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障碍,比如现实上的不便等等,但他最终还是得到了这条裤子,价钱也公道。显而易见,这条裤子的剪裁是相当合体的。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好。准确地说,非常好——按照内森的看法来说,一个人所拥有的物品本身也应该具有特殊的品质和血统。例如,内森那件用料考究、手工精良的长大衣,就是他从一家口碑极好的高级服装零售商那儿定做的。他的手上戴着一块从祖父辈传下来的高级表,就连他开的车也与众不同,但丝毫不显招摇。对于内森而言,这种特质不仅存在于某些物品中,也存在于一些特定的地点、事情发生的特定时间与空间,以及某种生活模式中。内森认为,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应该闪耀着这样的特质,他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人。这些特质到底是什么呢?后来,内森把它们浓缩为三个要素:神奇、永恒与深刻。虽然周遭的世界普遍缺少这些特质,但他认为自己生活中有,数量虽有所波动,但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他的新裤子当属其中之一。而且内森希望,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可能发生的浪漫爱情——对方是一个名叫洛娜·麦克菲克的姑娘——也将是其中之一。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顺利。也就是说,直到内森第一次去赴约的那个晚上为止。
麦克菲克小姐住在城郊的一个高档社区。但是要从内森住的地方赶到她的住所,必须穿过这个城市最危险的地带。这没问题:只要内森把车子保养好,到时锁好车门,升起车窗,保准平安通过。但是坏运气来了挡不住:坑坑洼洼的街面上有一个破瓶子,把车胎刺破了。内森在路边停下车来。他取下祖父的手表,把它锁在置物箱里,又脱下大衣,整齐地折好,塞进仪表板下的暗处。只剩下这条裤子不好处理,不过只需要尽快换上一个好轮胎即可,当然,这地方外号叫“希望的后门”,他得尽量小心一些。
修理轮胎时,内森感到腿有些别扭,但那也许该归咎于眼下的体力活,这条裤子就不是为这种粗活设计的。可是他若这么想,真可谓自欺欺人。内森在家中试穿这条裤子时就感到腿部有些别扭,只是没有这样明显。在服装店试穿时,倒没有这种感觉,否则他压根不会买下来。与洛娜·麦克菲克约会安排的日子有些紧,他没时间另找一条合适的裤子,否则他会把这条裤子退回去。从感觉别扭开始,这裤子便不那么合身了。但到底是怎样个别扭法呢?有点刺痛,还有些别的。有点发颤。废话,要和可爱的洛娜约会,他难免会有些紧张。他眼下经历的复杂局面可不像个好兆头。
雪上加霜的是,有两个小混混正看着内森换轮胎。他尽力装作看不见他们,但似乎装得太像,像到过分了。其中一个明显是小混混模样的少年悄悄摸到车边,打开了前门,内森却一无所知。倒霉的内森忘了将车门上锁。这个胆大包天的小流氓摸上了内森的大衣,然后两个坏蛋一起消失在一栋摇摇欲坠的大楼里。
事情急转直下。内森追着那两个小混混跑进一栋荒废的公寓楼。他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掉在一间漆黑的地下室里。楼梯并没有断,内森摔下去另有原因:他的腿已经没法走路,不听使唤。他浑身都感到阵阵刺痛和颤抖,从腰部以下完全动弹不得。他想要将裤子脱下,但是做不到,那裤子仿佛长在他身上似的。就因为这条裤子,事情已严重超出了可控范畴。接下来讲述原因。在内森买下这条裤子前不久,有人刚把它退回店里,并要求退还现金。退裤子的女人说,她丈夫觉得这条裤子穿着不舒服。这话不假。但她隐瞒了另一部分事实:她的丈夫穿上这条裤子不久,就因为心脏病发作去世了。为了将这场悲剧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女人先将一条老旧的工装裤套在丈夫身上,然后才去处理别的事情。可怜的内森当然不知道裤子那不祥的过去。偷大衣的流氓见他无助地躺在肮脏的地下室,便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抢个精光……先从那昂贵的休闲裤和裤子里可能装着的高级货开始。可是,当他们从不断抗议却无法动弹的内森身上把裤子剥下来后,完全被惊呆了。他们看到内森的双腿正在腐烂,整个人也在腐烂。随着他的下半身迅速腐烂,上半身也必然死在那栋荒废大楼层层叠叠的黑影中。突如其来的厄运叫内森又痛苦又癫狂,同时还夹杂着憎恨和悲伤,因为他想到,麦克菲克小姐一定会抱怨第一次约会就被放了鸽子,他想到也许这次约会后还将有许许多多次约会,而这些约会本来注定会成为两人心中那神奇、永恒而深刻的记忆。
顺便说一句,如果当初这个故事能写完,可能被冠之以“一个死人的浪漫”的标题。
常见风格
正如前文所说,写恐怖故事的方法不止一种。要证明这一说法的真假,再简单不过了。接下来,我们将讨论作者用来架构恐怖故事的三种主要技法,分别是:现实派技法,传统的哥特派技法和实验派技法。这些技法为使用者提供了不同的写作方式,毫无疑问,最终也将呈现不同的结果。经过一番自我审视,每一位未来的恐怖小说家都能想明白,哪一种是能够帮助自己达到目标的正确技法。三种技法介绍如下。
现实派技法。自从意识的曙光乍现,就不断有人追问:这个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人是真实的吗?是的,现实派小说这样回答,但只有当世界以及人们呈现正常状态时,才是真实的。超自然事物以及它所代表的一切都极为不正常,所以不真实。很少有人对这一结论提出异议。那么,现实派恐怖小说家的最高目标便是,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证明虚幻之物是真实的。问题是:“这能做到吗?”答案是:“当然不能。”这样的尝试看上去很愚蠢。因此,现实派恐怖小说家便只能利用作品中空洞的证明和前提,勉强从表面将这一悖论解决。为了达到这一效果,超自然的现实派作家必须了解真正正常的世界,并发自内心地认为它理所当然就是真实的(如果他本人便正常且真实,将会事半功倍)。唯有如此,才能将不真实、不正常的超自然事件像一个普通棕色包裹一般偷偷混入故事中,包裹上的标签是希望、爱情、幸运饼干,还盖着一个邮戳:未知的边缘。以及亲爱的读者的座位边缘。最后一点,当然,对一个故事进行超自然的解释,完全依赖于一些非理性原则,可是在真实且正常的世界里,这些原则看起来笨拙而愚蠢,就像一个面颊红润的农场少年待在一个臭气熏天,满是腐肉的兽穴中(改成“面颊红润的堕落者……臭气熏天的农场少年”也是一样)。尽管如此,这个骗局仍旧能够获得不同程度的成功。这一点显而易见。只要在故事进行中的特定时刻,通过某种特定的信号向读者保证,那些叫人难以置信的事情真的变得可信,就大功告成了。以下将简要阐明如何用现实派技法讲述内森的故事。
内森是一个正常且真实的角色,至少是非常接近这样的状态。也许他不像自己希望的那样正常和真实,但他确实以此为目标。他甚至可能对此专注得有些过分,但也没有超越正常和真实的界限。我们设定,内森迷恋“神奇”(这个词应该单独加上双引号:我们的男主角心中对这个词的积极内涵的期盼,在故事的最后会受到否定,因为他遭遇了一个邪恶的魔法世界),“永恒”(也要加双引号,因为时间对任何人而言都将一去不返,对内森也是一样)和“深刻”(嗯,这个词比另外两个词更加麻烦。“神奇”和“永恒”与这个故事中的事件具有一些俗气的反讽的关联,“深刻”却并非如此。不过,这种“特质”确实自带光环,至少这位作家是这样觉得。那么,暂时就让它待在这儿吧)。
内森在生活中寻找上述这些特质,可能有些不寻常,但一定不属于不正常,不真实。(为了让他显得更为真实,甚至可以为他的大衣、祖父传下来的手表以及汽车设定品牌,或者将自己的服饰、手表和车套用在他身上。)这三个要点始终萦绕在内森的脑海——与家族徽章上的拉丁语箴言类似——也萦绕在故事的文本中,就像一首歌曲的副歌,也许以斜体字出现,如同这位平凡的男主角潜意识中深藏的歌谣,也许不用斜体字(尽量别太做作,你得把现实主义挂在心上)。内森希望自己与洛娜·麦克菲克的爱情,以及他认为有价值的一切事物都是神奇的,永恒的,而且在某种含糊的意味上,是深刻的。对内森而言,这都是些再正常不过的属性,虽然他身处一个杂乱无序的宇宙,异常和虚幻的事情比比皆是,并且随时可能发生在包括他在内的任何人身上。
好了。那么洛娜·麦克菲克就代表正常和现实之类美好的品质。在这个用现实派技法讲述的故事中,她可以扮演比内森更为正常和真实的角色。内森还是有些过于神经质了,也许是因为他对正常和真实的事物的渴求过于强烈吧,这一点我拿不准。(如果当时想明白,也许就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了。)无论如何,内森想要获得一段正常的真爱,但没有如愿。他输了,甚至没机会上场就输了。他输得很惨。为什么?要说明答案,可以借助恐怖故事常用的一个主题:欲望过于强烈时,容易适得其反。具体到这个故事中,便是内森变得贪婪了。他想获得人类世界不存在的东西:完美。为了强调这一现实,我们可以引入超自然的外部力量,给内森和读者一个教训。(现实派恐怖故事的说教意味可能很浓。)但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这正是超自然的恐怖故事,甚至是现实派技法的恐怖故事要解决的问题。内森生活在周遭的现实当中,超自然的因素要怎样才能偷偷绕过“正常”和“真实”这两位在大门口守卫的警卫,偷偷溜进去?有时候它只是偷偷往前拱几步而已,但最后总能把宴会搞砸的。
在内森的故事里,超自然力量就源自那条神秘的裤子。它的质地很特别,他从未见过,也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的标签,而且这家店没有不同尺寸或颜色的同款长裤。内森向售货员询问裤子的情况时,我们要引入证据一:这条裤子仿佛是遵循天意进入内森光顾的那家服装店的。售货员再三核验,结果是,它是跟着一批服装被送来,但本不应该属于那批货物当中。再三询问之后,店里确实没有人能够告诉内森跟这条裤子有关的任何线索了。这些事实使得裤子成了彻彻底底的谜。读者获得这条线索,便会认为这条裤子有一种怪异之处,而且自然地将这种怪异与超自然现象联系起来。
此时,警觉的学生可能会问:即使读者认为裤子有神奇之处,到了故事的后半段,它怎么能展现出那种特别的效果,导致内森从腰部以下全部腐烂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引入证据二:内森并不是裤子最初的主人。虽然被他归入神奇、永恒和深刻的物品之列,但不久前,这条裤子曾经穿在另一个男人身上,他的妻子恪守“勤俭节约,吃穿不缺”的原则,当他突然晕倒并死去后,便把丈夫身上这条全新的裤子脱了下来。可是这些“事实”什么也解释不了,不是吗?当然是的。不过,如果用正确的方式将它们一一展现,却似乎能够解释一切问题。我们要做的只是把证据一和证据二(甚至更多证据)用现实派技法在讲述中进行关联。
例如,内森可能在裤子里发现一些东西,因此推断出自己不是裤子最初的主人。也许是一张中奖的彩票,虽然数额不是特别诱人,但也算是一笔小财。内森一向为人诚实,所以打电话给服装店,解释了情况,店员查到最初购买这条裤子,又将裤子退回,或是叫人把裤子退回的那位男士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退货单上的签名模糊难辨(这多现实啊)。那张彩票是属于那个人的。内森按照那个电话号码拨了过去——他不介意这是条二手的裤子,因为实在太合身了——发现把裤子退回店里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女人。正是这个女人告诉内森,说她和她的丈夫——没提他患有严重的冠状动脉血栓——的确需要那笔微薄的彩票奖金。
现在读者不再关心彩票,他们的注意力已经被透露的事实吸引了:内森拥有的这条裤子也许曾经杀过人,天知道将来还会杀多少人。于是,读者便将这条裤子与无常与衰颓联系起来,这两样灾祸常常被编织成令人沮丧的人生片段,或是被裹上各种各样的伪装(裤子、笔、圣诞礼物等)然后送出去,以挫败接受者的锐气,因为他们竟敢试图违背这个世界的规则。因此,当近乎真实,近乎正常的内森彻底失去获得正常与真实的希望时,读者会了解个中原因:错误的时间,错误的裤子,以及对一种生活怀有错误的期待,在那种生活中,不存在任何人们所以为的正常与真实的事物。
这就是现实派技法。
很简单。你可以自己试一试。
传统的哥特派技法。我可以肯定,某些类型的人,以及类型更为特别的作家们,一直是以哥特式风格体验周遭的世界。也许,甚至在史前某个无雨的黑夜里,一个小个子猿人看见一道史前闪电划破夜空,在见证这一瑰丽而可怖的情景的同时,他的灵魂既向上飞升,同时也向下坠落。也许人类的想象力便是在这种场面的启迪中产生,而非来自于日常的残酷生存斗争。也许,这正是人类所有原初神话中都带有哥特式风格的原因——也就是说,那些神话故事都是那样恐怖、离奇且冷漠。你瞧,我只是把问题提出来。那些浑身长毛、走路摇摇摆摆的猿人笨拙地穿行在布满嶙峋怪石和高耸的冰峰的贫瘠荒原,行走在如月球表面般的大地上,在月光照不到的阴影中,也许在不断地迁徙中,他们的脑子里会闪过一些抽象的,极其可怕的异象。他们深信另有一个恐怖、离奇和冷漠的世界存在,因为那个世界的真实感透入血液,没有必要在猿人的眼前卖弄自己究竟有多么真实。他们真是一群轻信的动物。直到今天,那些恐怖、离奇和冷漠依旧牢牢地攫住我们的灵魂。这一切不言自明。
因此,即使对于当代作家来说,传统哥特派技法也有以下两种优势。其一,在哥特式的故事里,一个个孤立的超自然事件看上去不像在现实派故事中那样愚蠢,因为后者承认现实逆境,而前者只承认梦之大学。(当然,对于某个特定的读者而言,哥特故事可能是愚蠢的,但这是一个性情问题,而不是技巧性问题。)第二,与其他类型的故事相比,哥特式故事能够更加深入且长久地停留在读者的内心。当然,方法要对,不论你认为“方法要对”是什么意思。是指内森必须待在幽闭阴暗的十五世纪城堡里吗?不,但他可能位于这个神秘的现代世界当中的一座幽闭阴暗,像城堡一样的摩天大楼里。难道内森必须是一个忧郁的哥特式英雄,而麦克菲克小姐必须是一位优雅轻灵的哥特式女主角吗?不,但这可能意味着要在内森的心理中加入一种执念,而麦克菲克小姐在他心目中并不像理想本身那样,完美地象征着正常和现实。与现实派故事力求正常和现实不同,哥特式故事的世界完全是不真实和不正常的,并且具有神奇和永恒的特质,以及现实版故事里的内森做梦也想不到的深刻。所以,坦率地说,如果要以哥特式技法将这个故事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作者必须得是一个激进的浪漫主义者,将叙述的行为与梦幻般的语言联系起来,因为在遣词造句时,普通程度的充沛情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如果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哥特式小说中赫赫有名的华丽辞藻也许不会仅被视为一个充气的木筏,供想象力在浮夸的浪花上漂浮,反而成为哥特式艺术家灵魂的帆船,鼓满了狂喜的、歇斯底里的风。所以,教人写哥特式故事是很难的,因为这要求天分。这很糟糕。我能做的仅仅是提供一个有关的例子而已:《一个死人的浪漫》当中的哥特式片段,由杰拉尔多·里吉里尼①的意大利文原著翻译而来。这一章节的标题是“内森的最后一次死亡”。
破碎的玻璃窗表面蒙上了一层蓝灰两色的条纹,让这一颗灵魂感到一种庄严的凄凉。黄昏的微光在地下室的地板上蔓延开来。内森躺在那儿,没有一丝获救的希望。黑暗中,哪儿也去不了,他像一个被裹在床单里的孩子一样想道,他的视线迷失在四合的夜幕中。而且,在这个淡蓝色,发着微光的石头地窖里,内森的双眼除了阴郁的命运之外,真的什么也看不到。他痛苦地挣扎着,用一只手肘将自己撑起,眯缝着眼睛,透过泪水望着那满是尘垢的朦胧的淡蓝。他的模样就像一个在手术过程中被医生放弃的病人,在焦急地四处张望,要确认自己是否被遗忘在冰冷的手术台上。要是他的腿能如常活动该多好,要是这叫人浑身无力的疼痛立刻被治愈,该有多好。那些可恶的医生在哪里,他神志不清地问自己。啊,他们就在那儿,站在手术灯青绿色的光照不到的地方。“他疯了,伙计,”其中一人对同伴说,“我们可以把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可是,当他们把内森的裤子脱下来之后,手术戛然而止,病人被遗弃在寂静的蓝色阴影中。“老天,看看他的腿。”他们尖叫起来。哦,如果他现在能像那样尖叫多好,内森的思绪陷入一片混沌之中。如果能大声尖叫,让那个天使般的女孩听到,以此向她致以歉意该多好,因为他们两人本该拥有一个神奇、永恒且深刻的未来,如今他只能缺席,而那个未来,就像他眼睁睁看着腐烂的腿一样,已然死去了。难道他不能发出这样一声尖叫吗?既然那正在液化的双腿让他感到阵阵刺痛,而且这疼痛已经蔓延到全身。可是不行。尽管他尽力尝试,始终做不到,最后只能用叫声将自己带往死亡。
传统的哥特派技法。
如果你适合这种风格,一定会感到很轻松的。你可以试试看。
实验派技法。每个故事都需要以恰当的方式讲述,但有的方式会让读者感到困惑。讲故事的时候,并没有所谓的实验派试错法。故事不是实验,而实验只是实验而已。没错。所以说,“实验型”作家仅仅是遵循故事的要求,以正确的方式把它讲述出来,不论别人看得懂或看不懂。作家不是故事,故事才是故事。明白了吗?
我们现在必须要问:除传统派和哥特派技法之外,内森的故事还需要用别的技法进行处理吗?这么说吧,如果只是为了这篇“建议”,它还是需要的。我已经放弃了《一个死人的浪漫》,再一次鼓起勇气,换种方式尝试叙述一下梗概,哪怕是努力的方向不对,想必也没有什么坏处。疯狂的里格斯博士就是用这样不敬的方式,用他造出来的“内森斯坦”做实验的。生命的秘密,我丑陋的伊戈尔②们,就是时间……时间……时间。
实际上,用实验派技法讲述这个故事,可以让两个故事“同时”发生,用交错的段落对两条支线同时进行叙述,在时间上保持平行。其中一条线从内森之死开始进行倒叙,而对应的故事则从那条神奇裤子的上一任主人死亡开始,向前推进。无须赘言,必须仔细推敲内森的经历,做到让读者从开始的一刻——也即是最后一刻——就能够读懂这个故事(不要冒险让尊敬的读者感到困惑)。两个故事于最后一刻胶合之时,这两个人物的命运也交织在一起,那个场所便是内森购买那条倒霉裤子的服装店。他走进商店时撞到了一个人,那个女人正全神贯注地数着一叠现金,正是这位女士把裤子退了回去,而这时候,那条裤子已经被重新挂在了货架上。
“对不起。”内森说。
“走路看着点儿。”那个女人说。
在这种“无限”的叙事环中,在这个时间点上,我们已经知道内森命运的走向,知道他将陷入什么样“神奇”和“深刻”的麻烦当中。
实验派技法。
这很简单。请你自己试试吧。
另一种风格
为了清晰地阐述我的观点,刚才讨论的所有这些技法都是简化过的,不是吗?我们不能自欺欺人:文中举的每一个例子都是经过提炼的。然而,在恐怖小说写作的现实世界里,以上三种技巧常常纠缠在一起,混乱得无可救药,以至于真正提笔写作时,之前讨论的内容毫无用武之地。不过,这倒因此有益于我暗藏的另一个目的,在后文我将详谈。在此之前,我想粗略提出另一种风格。
内森的故事非常贴近我的内心,我希望它苦难的基调,也能触动许多读者的心。我想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写这个恐怖故事,它的读者不仅因为内森个人的不幸而难过,更为存在一个任由这种不幸发生的世界而难过。我想打造一个故事,在故事中如变戏法一般召唤出一个独立于任何时间、地点和人而存在的悲哀的世界。这个故事中的角色包括“死亡”本身,它以活人的模样出现,还有“渴望”,以一条新裤子的模样出现,还有咫尺之遥的“心之所向”,以及可能发生在所有人身上的“厄运”。
可是我做不到,我的朋友。我写的不过是一个对于我的意图和目的而言,应该相当深刻的故事。(好了,现在已经说明将这一特质列为内森看中的三大特质之一的原因了。)可我就是没有勇气将这个故事拼凑完整。
这很不容易,而且我不建议你自己尝试。
最后一种风格
既然我们的讨论已经临近结束,对于应该怎样写恐怖故事,我也想袒露一些自己的拙见。这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我想提醒你,恐怖有一种固有的声音。这声音是什么样子呢?是在部落的篝火旁,使围坐者纷纷睁大眼睛聆听的老者那沧桑的讲述声?是一位当前或历史事件的记录者,将这些事件和对话向公众公布的声音?还是一位纺着纱线,能够见凡俗之人所不见,并从无所不知的角度,描述许许多多可怕的事件,以满足读者娱乐需求的神祇的声音?我认为这些声音统统不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分析过的其他声音同样也不是。相反,我想说,这是一个在午夜时分孤独呼号的声音。有时,它被闷住了,就像一只小虫子在密封的棺材里呼救,而有的时候,棺材像一副脆弱的骨骼般四分五裂,里面便传出一个水晶碎裂般刺耳的尖叫声,将午夜的黑暗撕开一道口子。换句话说,恐怖之声就是一个人独自忏悔时的声音。
你若肯迁就我一小会儿,我便能解释一下刚才提出的观点。想必你已经知道——若不是自己的恐惧,就称不上真正的恐惧。也许你暂时还无法深刻地理解这一点,但写作真正的恐怖故事,必须以此为出发点。要达到这种效果,那位表达忏悔的叙述者在讲述时必须给人一种急于吐露某件心事,急于摆脱那件事带来的,噩梦般的压力和压迫感的体会,这样才能显得真实。我想,再没有比这更显而易见的了:如果故事的讲述者本人就是恐怖小说作家,那将是最为理想的状况。如果不从事这个职业,至少具有这样的气质,我认为也能够做到。不过,如何将忏悔的技巧应用到我们创作的这个故事上来呢?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恐怖作家,至少我没看到这个迹象。所以,我们必须做出一些调整。
读者可能已经留意到了,内森的性格可以依据不同的文学风格进行修改。他可以是一个正常人,也可以不正常。他可以从一个现实人物变成一个实验性的抽象的人物。他可以扮演各种角色,充满人情味的或冷漠的,视作家想要表达的内容而定。不过,当我第一次想到内森和他遭受的痛苦时,我最希望他代表真实生活中的我自己。我顶着杰拉尔德·卡洛夫·里格斯这个笔名写作,笔名面具下的我不是别人,正是内森·杰里米·斯坦。
所以,在内森的故事里,他顺理成章地应该是一位恐怖小说作家,希望通过创作超自然恐怖小说来讲述自己可怕的经历。也许他梦想通过创作神奇的,永恒的,或具有其他特质的故事来实现哥特式的荣耀。他狂热地攫取着离奇和虚幻之事,常在兜售鬼怪故事的市场出没,频频光顾出售廉价幻象的店铺,挖掘深埋地底的未知。但不知为什么,他在实现自己的恐怖之梦时,没能意识到自己买的是什么,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用什么买的。和另一个内森一样,这位内森最终发现自己买错了东西:那地方挂羊头卖狗肉,他买回来的并不是一条漂亮的裤子。
什么意思?我会解释的。
在内森的忏悔版恐怖故事中,主角必须有令人震惊的事情要坦白,且这件事必须与他的个性相符:他狂热且坚定地喜欢一切可怕、古怪和残暴的事。要做到这一点很简单。内森将坦白,他意识到自己走上了恐怖这条邪路,无法回头。自打记事起,甚至可能更早,他就对这条路有所偏爱。换句话说,内森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也不是一个真实的人。
正如上文所述,在内森作为一个人(或物)的这份恐怖自述中,转折点便是与洛娜·麦克菲克之间短暂恋情的结束。在每个版本中,被冠以这个名字的角色都具有不同的意义,有时候,对于可能成为其爱人的内森来说,她是极端真实或理想的化身。但是,在忏悔版本的《一个死人的浪漫》中,我会给她一个新的身份。她仍然叫做洛娜·麦克菲克,住所与我隔着一条走廊,而我们都住在一栋高耸的双塔公寓楼里,它看上去像一座哥特式古堡,走廊里到处铺着新地毯。但除此之外,这个虚构故事的女性角色和她在现实派恐怖故事中的角色并没有多大不同。在这个故事里,内森留给洛娜的印象,是一个毁了美好的夜晚,叫她失望的怪物——真实的洛娜,正常的洛娜应该会是这样的感觉,或者说得确切些,她曾经这样感觉过,因为我很怀疑她是否还想得起那个被她称为“地球上最恶心的家伙”的人。尽管这些夸张的言辞是在一时冲动下说出来的,但我相信她的态度是真实的。不过,我永远也不会解释她这次爆发的动机,哪怕遭遇疼痛的折磨也不会。角色的动机在这个恐怖故事中并不重要,或者说,内森惨遭分手,可是经历了这次富有启迪的分手后,他身上发生了更加重要的事情。
因为他这才明白,自己那惹人讨厌的个性并不是由于心理疾病所致,实际上,有一股超自然的影响力一直在控制着他。他活在邪恶势力的统领之下,现在这股力量希望这个被赶出黑暗之地的人能够重回它们的怀抱。简而言之,内森生来就不该是一个人类,这是事实,他必须接受。虽然很难。而且他知道,有一天魔鬼会来找他。
危机的高潮在一个夜晚到来。这天晚上,这位恐怖故事作家的情绪非常低迷。他想用一个短篇恐怖故事讲述自己这超自然的悲剧,作为自己最后的作品,可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一个强度和想象力能够与他锥心之痛相匹配的高潮。他无法用语言将这个半自传式的悲剧表达出来。用那些起保护作用的角色名玩文字游戏令他徒增痛苦,将真心隐藏在一层又一层假名的包裹之中同样叫人心伤。最后,这位恐怖故事作家坐在写字台前,趴在未完成的手稿上号啕大哭起来。哭泣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最后内森只想躺在人类的床榻之上大睡一场。无论悲伤有多少缺点,不可否认的是,它如同一剂强效安眠药,可以让人昏昏欲睡,摆脱痛苦的现实,进入一个安宁而黑暗的天堂。他正是这么做的。
过了一阵子,响起了敲门声,有人不耐烦地敲着内森公寓的门。是谁?我前去应门。
“拿着,你忘了这个。”一个漂亮的女孩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扔进我怀里。她刚要离开,又转过身来,谨慎地审视我的面孔。我有时会假冒别人的身份,古怪的诺曼,甚至是一个或两个内森,那天晚上我再次戴上了面具。“对不起,”她说,“我还以为你是诺曼呢。这是他的公寓,我的房间在对面,隔着走廊。”她指给我看,“你是谁?”
“我是诺曼的朋友。”我回答道。
“哦,那可真抱歉。嗯,我刚才扔到你身上的是他的裤子。”
“你是帮他补了,还是改了?”我做出一无所知的模样问道。我翻看着裤子,装作在寻找修补的痕迹。
“不,只是那天晚上他被我赶出去时没来得及穿,你懂我的意思吧?我马上要搬出这个恐怖的垃圾场,彻底摆脱他了,你可以这么对他说。”
“大门口畅通无阻,你可以进来亲口告诉他。”
我露出微笑,而她并未无动于衷,也露出了微笑。我关上了她身后的门。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彭赞斯,”我回答,“叫我皮特好了。”
“呃,至少你不叫哈罗德·瓦克斯,或是诺曼那些恶心的书里的名字。”
“你说的大概是威克斯吧,H. J. 威克斯。”
“无所谓。反正你看起来跟诺曼一点也不像,甚至不像是他那种人的朋友。”
“你和诺曼之间的事我也听他说过一些,所以我想这番话是在夸我。其实我也写书,但不是有关H. J. 威克斯的那些书。我住在这个城市另一端,很远,公寓楼里在刷墙。幸好有诺曼,他大发慈悲收容了我,还把书桌借我用。”我冲着自己刚才相对痛哭的东西比画了一下,“实际上,我和诺曼有时候用同一个笔名合作写书,眼下我们就在合写一部作品。”
“应该是不错的作品,我相信,”她说,“顺便说一句,我叫劳拉——”
“奥芬尼,”我把她的名字说完,“诺曼曾经对你赞不绝口。”
“那个怪物到底在哪儿?”她问。
“他在睡觉,”我朝后方的房间抬起一个手指,“我们一直埋头苦干来着,在创作一个新故事。不过我可以叫他起来。”
女孩的脸上露出了憎恶的表情。
“还是省省吧。”她说着朝门口走去,然后又转过身,缓缓朝我走过来,“也许我们还会再见面。”
“万事皆有可能。”我信心十足地说。
“不介意的话,只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让诺曼离我远远的。”
“这一点也不难。但是,你必须先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
我朝她凑了过去,像是要告诉她一个秘密。
“请你去死,‘心之所向’,”我一边在她耳边低语,一边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她的生命连同嗓子眼儿里的一声惊呼同时戛然而止。然后我真的去工作了。
“醒醒,诺曼,”我双手背在身后,站在他床边大声喊道,“你睡得可真香啊,不是吗?”
诺曼的脸上出现了一连串变幻不定的表情,困意首先被震惊赶跑,然后两者全部褪去,剩下满脸焦虑。这些天他一直在熬夜,为这篇“文章”和别的一些事绞尽脑汁,的确很需要休息。
“谁?你找谁?”他飞快地在床上坐起身来。
“别管我找谁。现在我们该关心的是你想要什么。还记得那晚你对那女孩说了什么吗?记得吗?你叫她做某件事,然后她勃然大怒。”
“原来如此。你是劳拉的朋友。好了,快滚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
“她当时也是这么说的,记得吗?而且她还说希望从没认识过你。这些话叫我们有了写小说的灵感,不是吗?可怜的内森从没得到过你这样的机会。干得好啊,虚构了那条迷人的裤子。真正的原因——”
“你聋了吗?从我的房间里滚出去!”他怒吼一声,却发现自己的暴怒对我丝毫没有影响,终于略微平静了些。
“你想要那女孩怎么做来着?你的确对她说过,你想要和……和谁缠缠绵绵来着?对了,一个无头女人。就像多年前你在一部古老的哥特式小说里读到的那个被斩首的幽灵。我知道,就是那本书里的插图激发了你的癖好。照我看,劳拉根本无法理解,一个年轻人竟会在某个春天突然对……对无头幽灵产生兴趣。没有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对她说,你在房间里存着一整套装束。瞧吧,小伙子,你的祈祷,我帮你实现了。这个无头的怎么样?”我一边说,一边从背后将那个脑袋提了起来。
他嘴里一声不吭,眼睛却在冲自己看到的东西狂叫。我把那留着长发的,血淋淋的人头扔到他腿上。他飞快地用床单盖住它,然后忙乱地用脚把那一大堆东西踢到地上。
“剩下的身体在浴缸里,如果你想要尝试的话。我会等着你。”
那一瞬间他似乎真的在思考我的提议,但我不敢肯定。不过,他待在床上没有动弹,也没有说话。足足一分钟过去之后,他终于开口说话了,每个音节都是平静而顺畅的。似乎他有一部分灵魂已经出窍,而对我说话的正是出窍的这部分。
“你是谁?”他问。
“你真的需要一个名字吗?对你有任何好处吗?我们该把地上那颗头叫做劳拉、洛娜,还是简单叫它‘心之所向’呢?以地狱的名义,我又该叫你什么呢——诺曼还是内森,哈罗德还是杰拉尔德?”
“我也这么认为。”他用憎恶的语气说。他继续说了下去,嗓音古怪,神情冷静,似乎并不是说给某个特定的对象听。“既然正与我交谈的这个东西,”他说,“既然这东西知道只有我才知道的事,而且能告诉我只有我才能告诉自己的事,那么房间里一定有我一个人。也许我在做梦。没错,做梦。否则我就是疯了。非常确定。绝对肯定。你走吧,疯狂先生。走吧,梦魇先生。你的目的达到了,现在让我睡觉吧。我受够你了。”
然后他就把头搁在枕头上,闭上了眼睛。
“诺曼,”我说,“你总是穿着长裤睡觉吗?”
他睁开眼睛,这才注意到刚才被疏忽的事。他重新坐起身来。
“很好,疯狂先生,它看起来像是条真裤子。但是绝不可能,因为它还在劳拉那儿呢,真是抱歉。有趣,它脱不下来了。一定是那条虚幻的拉链被卡住了。我好像遇到麻烦了。哈,我真的是个死人了。照我说,一定要搞清楚自己买的是什么。老天帮帮我吧!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套到身上的是什么。脱下来,该死的!好了,那么我几时开始腐烂,疯狂先生?你还在吗?那些灯怎么了?”
房间里的灯已经熄灭,一切都被笼罩在一片蓝光中。卧室的窗外开始划过闪电,晴朗的夜晚变得雷声隆隆。云层中间裂开一道小缝,一轮只有异世界的生物才能看到的月亮照耀着大地,有些木偶般的影子在那银色的屏幕上移动。
“肉身腐烂,就能回到我们身边,你这个怪物。肉身腐烂,就能离开这个世界,回到地狱家园。痛苦本身就是一种福佑。”
“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是真的吗?我的意思是,我尽力了,先生。但是真不容易。那像电流一样的东西,叫我抖个不停。我好像要融化了。哦,真疼啊,我的爱。啊,啊,啊。我变成了黏糊的肉块,我竟用这样的方式终结悲惨的生活。你能帮帮我吗,梦魇先生?”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变化,裹在身上的人类衣裳也绽开一条条的口子,骨节棱棱的双翅从后背抬起来。我面前有一面蓝色的镜子,从镜子里,我看到那双翅膀优雅地张开了。我的眼睛变成了宝石,坚硬,光芒四射。我的下颌成了一个滴落银子的黑洞,血管里流动着腐烂的金子。他正在床上翻滚着,像一只受伤的虫子,发出非人般的嚎叫。我将他抱起来,用自己那坚硬的手臂一次又一次地裹住他颤抖的身体。他像个孩子一般大笑起来,来自异世界的孩子。有太多的错误需要纠正。
我朝窗户发出指示,让它朝着夜色敞开。它们缓缓地打开来。他那孩童般的笑声变成了眼泪,但是我知道,它们很快便会干涸。我们终于能重获自由,过上神奇、永恒,挣脱地球引力的生活。窗户朝着下方的城市豁然洞开,或者不妨说,朝迎接我们的无底黑渊豁然洞开。
我还从没尝试过这种事。
可是,时机到来时我却发现,一切竟是如此简单。
①作者为自己拟定的另一个笔名。
②伊戈尔是许多哥特式反派角色的实验室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