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我的1949(“城市红色记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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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旭作者时为国防部保密局重庆办事处处长。:白公馆集中营的大屠杀

蒋介石下达了屠杀令

白公馆看守所的屠杀,是由看守所所长陆景清和看守长杨进兴等执行的。这个看守所,就是军统局原来的重庆看守所,所关押的人员,除该所原来囚禁的政治犯及违纪的军统分子外,1946年秋改组为保密局后,因编制缩小,将息烽监狱所囚禁的政治犯及判处徒刑的军统违纪分子移押于该所。在渣滓洞看守所未成立之前,重庆绥靖公署第二处(以后改为西南军政长官公署第二处)所逮捕的革命人士,都关押在那里,那时候共关押二百余人,以房屋狭小,拥挤不堪。大概在1948年春渣滓洞看守所成立后,移出一百余人,还关押一百人左右。白公馆看守所所押的政治犯,都是关押了几年或十年以上的。

1949年11月间蒋介石由台湾到重庆时,令毛人凤将关押的革命进步人士速予屠杀;违纪的军统分子,案情轻微的予以释放,严重的并予屠杀,毛人凤派保密局第六处(司法处)副处长徐钟奇到重庆清理该所人犯,除释放大部分违纪的军统分子外,经签报蒋介石批准屠杀的,共为30余人。

36人被集体射杀

毛人凤接到蒋介石的批示后,令陆景清于同月25日执行屠杀。这次在屠杀之列的人,据我所知道的,除参加西安事变的东北军副军长黄显声将军、黎剑霜夫妇、进步人士周均时及几个迷途误入中美合作所被囚禁的重庆国立六中学生等外,还有军统分子刘笃一。

周均时是同济大学校长,因不满蒋介石的反共和军事独裁,曾在校内公开说蒋是倒行逆施。蒋知悉后,约在1944年春令军统局将周秘密逮捕,囚禁于重庆看守所。朱家骅因和周在德国同学,曾向蒋介石保周,没有批准,朱乃请军统局对周予以优待。因此,周在看守所内的行动比其他的政治犯较为自由。

1949年11月19日,我应毛人凤的电召,由香港飞往重庆兼任保密局重庆办事处处长。我到重庆的第二天下午,朱家骅(当时任行政院副院长)偕立法委员杨公达(因杨和我认识)到办事处找我,请求保释周均时。我当时告诉朱说,办事处只管发看守所的经费、囚粮,不管案件的处理,此事须找毛人凤。朱请我通知毛人凤和他见见面。我即打电话给毛,毛即邀请朱到嘉陵新村6号晤谈,事后毛人凤告诉我说:“朱家骅来保周均时,我当晚向总裁请示可否把周释放,总裁指示说:‘不行,早就该把他杀掉的,你赶快把他搞掉了吧。’因此叫陆景清于25日把周杀了。”

刘笃一是军统局兰州训练班毕业,原任保密局汽车队副队长,南京解放前夕,随保密局一部分职员撤到福州;福州解放时,在逃往广州途中与保密局总务处一职员的家眷通奸,被人打了“小报告”到台湾保密局。该局打电报到广州办事处叫我将刘扣押。当时我已准刘前往重庆,经转电重庆保密局,西南特区区长徐远举将刘扣押,囚禁于白公馆看守所。1949年11月23日上午,刘笃一的妻子到重庆办事处见我,说刘笃一已被判处死刑,请我代向毛人凤面前说情,将刘释放。当我代向毛人凤说项时,毛对我说:“总裁近日的脾气很大,前天我去为朱家骅保周均时碰了一个大钉子,不便再为保刘去碰钉子了。”我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刘是你多年的部下呢。”毛说:“保释不行,可以叫陆景清于执行时不将刘杀死,叫刘妻将刘领回去。”我即将毛人凤的指示告知刘的妻子。当日下午陆景清来办事处领取经费时,我即将毛人凤对处理刘笃一的指示告诉陆,请他不要杀刘,交刘妻领回去,并要他再打电话问毛。陆答应了。

过了几天,陆景清又来办事处领取借款和执行屠杀人犯的奖金(此项奖金是毛人凤批准的,凡执行屠杀人犯的官兵,每人发给奖金银圆两元)。陆告诉我说:“看守所关押的人犯,原为100多人,除陆续释放的外,到上月底尚余78人。最近清理。释放41人,判处死刑的为37人,这37人中,除刘笃一未杀外,其余的36人是于25日集中在一间房子用机关枪射杀的;个别没有射死的再用手枪补杀死了。刘笃一是我于临执行扫射前密将你向毛先生保他的情况告诉他,叫他卧于屋角装死,并交代杨进兴等不要射击刘。刘没有受伤,已交由其妻领回去了。”

(本文选自《文史资料选辑》第50辑,1964年版,原标题为《重庆、成都解放前夕蒋介石指使的大破坏与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