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布置方法与要求
2.2.1 施工布置应根据施工需要分阶段形成,并满足各阶段的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平整范围宜按施工布置最终要求确定。
根据已建工程的施工经验,施工场地的布置一般有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人员进场,设备进场,形成风、水、电供应系统;导流工程、临时房屋设施和主体工程动工前的施工工厂设施,包括骨料筛分、混凝土拌和系统及相应的工厂设施和仓库等。
(2)主体工程施工阶段。该阶段是工程全面施工的关键阶段,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施工布置上一般先进行基础开挖,再逐步转入地基处理、主体工程填筑或混凝土浇筑以及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等。
(3)工程收尾阶段。随着主体工程逐渐完工,施工强度显著降低,施工占地减少,可逐步清还临时征地,作好管理单位永久征地规划,合理使用施工场地。
2.2.2 施工布置宜先进行施工导流工程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分区,再进行施工临时设施、对外交通等的布置。施工布置时,应统筹考虑可利用场地的位置和面积、施工临时建筑与永久设施的结合等因素;生产区宜采取封闭式施工措施,当施工管理区和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连接时,应采取围栏或栅栏等措施隔离,以确保施工安全。
2.2.3 施工布置可按以下功能分区:
1 主体工程施工区;
2 施工工厂区;
3 当地材料加工区;
4 仓库、堆场和道路等储运系统;
5 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场地;
6 存弃渣料堆放区;
7 施工管理和生活区。
2.2.4 主体工程施工区应包括进水建筑物、泵房、出水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施工现场。在工程施工期,应经济合理地解决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砌体和混凝土浇筑的运输道路、基坑排水设施、水电气供应、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场地和运输道路等。
2.2.5 施工工厂区主要应包括砂石料加工、钢筋加工制作、混凝土生产、供水、供电、供风、通信、机械修配及加工等场地。施工工厂宜布置在服务对象和用户附近,少占耕地,避开不良地质地段,满足防洪、防火、安全、卫生和环保等要求。
2.2.6 当地材料加工区应布置在场地开阔、运输便利和排水条件良好的场地。
2.2.7 仓库和堆场等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布置上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等安全规定。
2.2.8 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安装场地宜布置在其安装部位附近。应合理衔接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节点,充分利用土建施工中已建工程和各种设施,经济合理地利用安装场地。
泵站工程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安装常与混凝土施工存在交叉平行作业,而安装工程工艺技术复杂,工种繁多,工序作业交叉,且精度和质量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充分研究土建与安装工程的衔接配合,有效地利用土建施工中各种临时设施,达到既方便安装工程施工又节约投资的目的。
2.2.9 存、弃渣料堆放场应选用易于修建出渣道路的山沟、坡地、荒滩,避免占用耕地和经济林地。堆放场边坡应稳定安全,排水设施良好。临时堆存料场宜选在开挖渣料使用地点附近,并具备较好的开挖、装卸、运输条件。
2.2.10 施工管理区和生活区宜选择在交通及通信方便,邻近施工现场,具备良好的日照、通风、水源和排水条件的场地。其房屋建筑标准应根据当地地形和气象特征、房屋使用年限等条件确定,使用期在5a以上的房屋建筑宜选用永久结构,也可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
施工工地的管理和生活房屋建筑,过去多采用简易平房和低层建筑,其弊端较多,已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多采用与永久建筑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因此,本条对施工管理区和生活区位置及其建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2.11 应根据施工布置和施工进度要求,合理确定对外和场内交通方案。对外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与公路、铁路车站、水运港口之间的交通联系,具备承担施工期间外来物资运输任务的能力。场内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内部各工区、材料堆场、堆弃渣场、各生产生活区之间的交通联系,主要道路与对外交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