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生产能力的验证
5.3.1 矿山生产能力应根据所配套水泥工厂设计能力确定。矿山年产矿石量可按公式5.3.1进行计算:
式中:A——矿山计算年生产矿石量(t/年);
A0——水泥厂年需矿石量(t/年);
K1——矿山开采损失率,取1%~4%;
K2——矿山运输损失率,取0.5%~3%。
矿山生产能力就是矿山每年供给水泥厂需要的矿石量,也是矿山设计规模,是个设计理论值,生产时矿山实际生产能力与之相比会有差异。
5.3.2 山坡露天矿应在下列部位验证矿山生产能力:
1 在基建投产时应进行首采部位验证。
2 开采分期、分区过渡时或在某个部位开采条件恶化时,应对该部位验证。
3 矿山生产转入凹陷开采时应对该部位验证。
鉴于水泥原料矿山大多为山坡露天矿,地形变化大,开采范围狭小,生产能力受水泥工厂的制约等特点,故需对矿山生产能力进行验证。绝大多数矿山随着开采场地不断扩大,有效工作线长度逐渐增大,生产条件逐步改善,生产能力提高较快,故只需对矿山初期生产能力进行验证。某些矿山可能在某个部位开采条件恶化,如夹层的大量出露或构造的急剧变化,也应对该处进行生产能力验证,提出解决办法。有些矿山转入凹陷开采时,凹陷封闭圈范围窄小,应预计生产能力降低的比例和时间,以供提前建设新矿山作参考。
5.3.3 矿山生产能力应按如下方法进行验证:
1 以采矿工作线长度和工作台阶数验证。
2 按新水平准备时间验证。
验证生产能力的方法如下:
1 以采矿工作线长度来验证:
1)在验证期中,有关台阶允许布置的矿石采装设备数量Ni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Lci——验证期中某台阶提供的采矿工作线长度(m);
Lch——一台采装设备需要的工作线长度(m/台)。
2)需要同时采矿的台阶数N。
由矿山完成采矿任务需要的采装设备总数N和验证期间有关台阶能够布置的数量ni而定,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1,n2,…ni——验证期间相邻有关台阶能够布置的采装设备的数量。
2 按新水平准备时间验证。
新水平准备时间系指完成该水平的开拓与采准工程所需要的时间。开拓工程一般指供运输车辆通行及矿物运输的出入沟及有关的通道,采准工程是指计划转入新水平的采装设备需要占用的工作线范围而进行的准备工程。
新水平采准工程需要在上一个台阶推进到一定的距离,腾出了需要的空间后才能进行。在新水平准备工程尚未结束前,上部台阶仍应保有足够的回采矿量。因此,可以列出如下不等式:
式中:B——被验证水平的矿石储量(10kt);
C——本台阶采准以及为新水平腾出拉沟位置需要超前的空间所占有的矿石量(10kt);
A——验证期间矿山的生产能力(10kt/年);
Th——回采矿量保有期(月);
Tzh——新水平的准备时间(月)。
当多个台阶开采时,被验证水平的矿石储量可近似的当作被验证期间同时生成的几个水平的平均储量来进行验算。如果几个台阶的地形及储量变化较大时,本式的精度不足,可根据具体实际安排来进行验证。
新水平的准备时间的长短与工程量大小、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数量和能力、能否平行施工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