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内容及深度
A.1 初步设计说明书构成
A.1.1 初步设计《说明书》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加部分构成。各部分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1 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证书;
4)人员名单;
5)目录;
6)附图目录。
2 正文部分
3 附加部分:附录。
A.1.2 初步设计《说明书》封面应有建设单位名称、选煤厂名称、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及文件出版日期。封面格式应符合图A.1.2的规定。
A.1.3 初步设计《说明书》扉页除应包括封面所有的内容外,还应有工程编号、工程规模,文件编制单位的院长、总工程师和项目总设计师签名,并在编制单位名称上加盖工程设计专用章。扉页格式应符合图A.1.3的规定。
A.1.4 初步设计《说明书》应附有文件编制单位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等资质证书,也可根据需要只附其中几种。
A.1.5 初步设计《说明书》应附有参加审定、审核、编制人员名单。名单格式应符合表A.1.5-1~表A.1.5-3的规定。
A.1.6 初步设计《说明书》应有目录,目录包括正文部分的章、节,附加部分的附录。
图A.1.2 初步设计《说明书》封面格式
图A.1.2 初步设计《说明书》扉页格式
表A.1.5-1 参加审定人员名单格式审定人员名单
表A.1.5-2 参加审核人员名单格式审核人员名单
表A.1.5-3 参加编制人员名单格式编制人员名单
A.1.7 初步设计应有附图目录。附图目录格式及内容应符合表A.1.7的规定。
表A.1.7 初步设计附图目录格式及内容附图目录
续表A.1.7
A.1.8 初步设计《说明书》正文部分应按照章、节排序,总论不需排序。各章、节应有章、节名,位置居中。章、节层次编号及名称应按表A.1.8执行。各章节内容和深度,应按A.2~A.19中的要求编写。
表A.1.8 初步设计《说明书》章、节层次编号及名称
续表A.1.8
续表A.1.8
续表A.1.8
A.1.9 初步设计《说明书》中的附表应在节中连续,并在章节号前加“表”字编号。当一节中有多个表时,可在章节号后加表的顺序号。表中的章节编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章节层次之间加圆点。表的编号后应空一字列出表名,并应列于表格方格上方居中。
A.1.10 初步设计《说明书》中的插图排序和表的排序方法相同,在章节号前加“图”字编号,位置应列于图的下方居中。
A.1.11 初步设计《说明书》附加部分的附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任务书及其审批文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上级审批意见。
3 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估意见。
4 主管部门对有关设计问题的决议或批示。
5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有关设计重大原则问题的会议纪要。
A.1.12 初步设计附图中的设备流程图、设备布置图和主要机电设备与器材清册中均应标注设备位置号。设备位置号一般宜为3位数,其编法应符合表A.1.12的规定。
表A.1.12 设备位置号的编法
注:1 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直接生产的设备或装置编整号,其附属器件以整号为基准编分号。
2 设计时若无某个车间,其他车间的编号不变,不得前提。
3 若遇上述各项未包括的新系统,可另添编号。
4 当厂型较大、采用多系统配置时,设备位置号可采用4位数,即首位数为车间代号,第2位数为系统代号,后2位数为设备代号。系统代号中,公用设备代号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