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我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等。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每一名公民都需要了解、学习公安系统规章制度,同时人民警察也需要遵章守纪,依照法律的要求行使职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书及时反映了国家在公安领域的最新立法动态,包括治安管理、户籍和出入境管理、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内容。全面系统地梳理公安领域的常用规范性文件,通过合理明晰的分类,分专题予以收录,方便读者查找公安方面的法律文件。
本书分为十部分:
第一部分是“综合”,本部分收录了公安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文件及政策文件。在公安领域内,最基础的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该部法律系统地规范了人民警察的定义、职权、义务和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2020年6月2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对于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修订增加了“组织和指挥”一章,明确规定武警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任务。将“任务和职责”一章调整为“任务”和“职权”两章,细化执勤任务范围规定,增加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和抢险救援的任务范围规定,对海上维权执法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作了援引性规定。2018年4月27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规范性作用。本法明确界定恐怖行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等概念,为构建反恐立法体系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是“犯罪侦查与刑罚执行”。本部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综合。2018年10月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作出了详细规定。2020年7月20日修正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本次修正完善了管辖、证据、强制措施、受立案、侦查、涉案财物管理和办案协作等方面的制度和具体要求。
第二,犯罪侦查。本部分收录了公安机关办理各类案件适用的法规,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力应当遵循的程序性规定以及关于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刑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如何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作出了规定,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是“治安管理”。本部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治安管理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规定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程序、执行监督等内容。
第二,公共秩序管理。主要包括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群众性游行示威管理等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等法律进行规范。
第三,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囊括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部分主要收录了关于市场经济新秩序管理、娱乐业管理、旅游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第四,保安服务管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负责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规定。
第四部分是“户籍管理”。主要是对户口登记、身份证办理进行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进行规范。2015年1月9日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在全国建立了居住证制度,并规定公安机关作好居住证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是“出入境和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方面,公安机关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出入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此进行了规定;二是侦查走私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此进行了规定。边防管理方面,主要由《沿海船舶治安管理规定》进行规范。
第六部分是“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危险品是广义的概念,主要是指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本部分收录了针对这些物品的管理规定。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本部分收录了针对这些行业的管理规定。
第七部分是“禁毒管理”。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公安机关的禁毒职责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工作、国际执法合作。2018年9月18日修订的《戒毒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作了具体规定,以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第八部分是“信息安全管理”。维护互联网秩序,对互联网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公安机关对互联网工作的监管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本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规定了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标准,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为深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九部分是“扫黑除恶”。本部分收录了2019年以来关于打击和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犯罪的认定等作出明确、细化的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第十部分是“监督救济”。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有权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察、督促。《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