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购买的物品半路被征用的,买家可以要求卖家退款吗?
案例背景
春节前,陆先生听闻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可能会波及全国,便计划为自己和家人囤一些口罩,以备不时之需。陆先生通过网购在某店铺订购了100只医用外科口罩,付款99元。商家当天下午通过顺丰快递将口罩寄出。第二天,各地开启抗击病毒传染行动,陆先生接到电话,得知该厂生产的全部口罩都被政府征用,用于支援武汉各医院的医护人员。陆先生称自己已支付货款,现因国家征用未能收到口罩,要求商家退款,商家表示拒绝。
学法有疑
陆先生网上购买的口罩半路被征用,可以要求卖家退款吗?
法律讲堂
很多人都知道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国家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比如车辆、生活用品等进行征用。国家征用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并非必然无偿,使用后应当返还,造成损坏的应给予补偿。对此,我国《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等都有明确规定,国家征用公民个人财产后应返还或给予补偿。被征用的某些物品使用后无法返还或出现毁损、灭失的,应给予补偿。案例中,政府征用陆先生购买的口罩用于疫情防控,是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武汉各医院的医护人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才能治疗更多的患者,从而防止疫情的蔓延。政府依法对陆先生的个人财产进行征用,应依法补偿他受到的损失。陆先生未收到货物,商家不存在过错。因此,陆先生无权要求卖家退款。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一句话说法
作为公民,要有社会责任感。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受损,必然会影响到个人利益。社会是个整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社会生活才能有序进行。在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时,国家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进行征用。此时,公民要积极配合国家应对困难。同时在困难消除后,我们可依照正当程序请求返还财产或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