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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推理的四种思维模式
1.1 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顾名思义,就是运用直观感受来做出判断。相对而言,这种直观感受不仅仅是靠肉眼看,也包括分析的技巧在里面。这种直觉模式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数字直觉,另一类是运算直觉。
1.1.1 数字直觉
数字直觉主要依靠的是对数字的敏感判断能力,比如我们看到一连串的数字之后,就能很直观地知道每个数字之间的规律。这种规律性有时跟我们的数学技能息息相关。
自然数的平方数列:1,4,9,16,25,36,49,64,81……
自然数的立方数列:1,8,27,64,125,216……
质数数列:2,3,5,7,11,13,17……
合数数列:4,6,8,9,10,12,14……
例1.121,144,169,196,225,( )
A.256 B.276 C.232 D.290
答案: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知道:
121=11×11
144=12×12
169=13×13
196=14×14
225=15×15
因而,下一个数字应该是16×16=256,所以选A。
1.1.2 运算直觉
想具有运算直觉,就要掌握运算技巧。当然,这里的运算是与对数字的观察息息相关的。也就是说,我们在掌握了数字的规律之后,还要清楚运算规律。有的时候,我们甚至要把运算直觉与数字直觉联合起来解题。
例1.4,5,7,9,13,15,( )
A.16 B.17 C.18 D.19
答案:题目中的数字直观来看关系并不大,甚至也没有规律。但是,如果我们进行一定的运算就会得出下面的关系:
4-2=2
5-2=3
7-2=5
9-2=7
13-2=11
15-2=13
经过上面的运算就会发现,这些数字是2,3,5,7,11,13……这明明就是质数数列。
所以可以推算出来,下一个数字为15+2=17。所以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