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洗好衣服后,我们坐车来到海珠区,当的士车驶入大桥,开始进入海珠区时,我的心跳就一直在加速,这种感觉让我有些头晕。
后来,我有些虚弱地躺在座位上,无助地望着窗外,他看到我这样,还以为我在晕车,告诉我,很快就会到了,我只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大概七点左右,在一个高档小区门前停下,他带着我径直走了进去,大门口站岗的保安也没来询问,不过他的形象,总给人一种成功人士的气质,无论走到哪,基本不会有哪个眼瞎的来质疑他。
乘电梯到一户门前,按了门铃,里面的人来开门,他一进去,与里面四十岁左右的男主人热情拥抱在一起,然后对我介绍道:“唐哥!我的老大哥!”
“唐哥!”我点头微笑道。
“你好!你好!”这位唐哥伸出手,与我握了一下手,然后马上引领我们往里走。
房子干净整洁,也比较新,应该搬来也就一两年,这时有一只狗窜出来,围在我们身边摇着尾巴打转,我小时候被狗咬过两次,虽然父亲长期有养狗,但我除了自己家的狗,别人的狗无论如何都不会碰。
女主人围着围裙走了出来,对我们笑道:“你们到了,一直在等着你们,快坐下喝杯热茶。”
“嫂子辛苦了!”驰道。
我急忙点头微笑道:“嫂子!”
“唉!”她笑着应了一声,然后上下地打量着我,接着道:“你先坐坐,喝杯茶,我就剩两个菜了。”
“给您添麻烦了,嫂子!”我歉意道。
她满意地笑了笑,转身向厨房里走去。
我刚在沙发上坐下,这只狗又晃到我的身边,一直在我脚下打转,我真想踢它两脚,让它赶快滚蛋,我觉得我如果在城里住,这辈子都不会养狗与猫。
突然,它抱着我的腿,做着一些不堪入目的动作,我吓得大叫,驰与唐哥急忙上前来把它赶走,唐哥安慰我道:“不好意思!这狗现在是发情期,我把它关到房里去。”
然后,把这只狗往房里赶。
驰对我玩笑道:“你看,连狗都想打你的主意,你说你有多招蜂引蝶。”
我低吼道:“怪我了?”
“没有,怪我!怪我!”他嬉笑道,嘴又喃喃道:“怎么敢怪你呢?你是只母老虎呀!连我都不敢招惹你。”
“你说什么?有本事再说一遍?”我望着四周,低吼道。
“没事!没事!我什么都没讲。”他急忙笑道。
吃完饭后,嫂子在厨房忙碌,驰与唐哥进房商量事,讲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我一直无聊地坐在大厅看电视,出来后,我们又坐在大厅喝茶,喝到差不多十一点多,唐哥与驰带着我一起走出小区,到路边一个餐厅坐着吃宵夜。
我心想,你们这些人一天到底要吃多少顿呀?
驰见我无聊地望着路面,把电话递给我道:“请你的好朋友出来吃宵夜吧。”
我接过电话,给芳打了电话,十几分钟后,芳就来到了,因为这里正好离芳的工作室没多远。
但不想芳的到来,却没与我聊多少,而是加入到驰与唐哥的讨论话题中,他们三个聊得非常欢快,芳是一个健谈的女人,她非常善于交际,懂得与各种男人相处,这种女人,生来就是要做女强人的。
如果是在平时,我也许也会加入讨论,但这会,我真的没有心情,我一直有些魂不守舍,整个人都不在状态。
我知道,这是因为这里是海珠区,我想林斌了,林斌就是我心底的心魔呀!不管我愿不愿意,只要一到这个环境,就会想起与他的点点滴滴,往日的一切仿佛历历在目。
突然间,我看到马路中有一个男人,赤身祼体地行走在路上,我正想叫芳看,但见他们三个谈得正欢,再说一个男人的祼体有什么好看的,完全没有美感,又不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祼体。
我只是静静地望着他,他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四五岁,他走得很慢,并没有行走在人行道上,而是缓步走在大马路的车流之中,他仿佛在哭,因为他边走边抹着眼睛。
望着他,我的眼里也含满了泪水,心想,这个男人到底遇到了多绝望的事,才会赤裸着身体,又不顾危险,行走在滚滚车流之中?世人总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其实只是未到伤心处,那这个男人,肯定是伤心到绝望了吧。
随着时间,他越走越远,直到我望不见他的身影,而我的心也显得格外地悲伤。
一个小时后,我们散去,我与驰返回酒店,一夜无事,俩人各自安睡,第二天中午,驰又有朋友约吃饭,晚上,又与他另一位朋友吃饭,他介绍说这位是他少年在香港一起长大的大哥,真的是结拜大哥,大哥的家乡是广州,现在常年居住广州,因为广州还有他的祖屋。
大哥带来他的女友,这位女人二十四五岁,并不漂亮,但很懂得穿衣打扮,并且很高,比冬雨还要高,我觉得有一米八,应该是位模特,因为这位大哥个子也很高,这女人与他差不多。
这女人,我不太喜欢她,因为她态度轻佻,表现粗俗,吃饭时还把碟里的菜翻来翻去,但仿佛大哥很喜欢这个女人,我只得礼貌招呼,之后一直再未与她讲话。
驰私下悄悄告诉我,说大哥离过一次婚,把香港的房产与钱财都留给了发妻与孩子,他独自一人返回广州重新打拼,我问是因为这个女人吗?驰说不关她的事,大哥与发妻都有责任,俩人都有犯错,最后好合好散了。
我突然发现,驰的朋友不是一般多,而是非常多,他是怎么认识这么多人的?哪来那么好的精力去与这么多人周旋?并且每个关系保持良好,我觉得我的人生中有三五知已就足够了,再多,我会很累。
我的朋友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失去一个才能填一个上来,不像他,相识满天下,谁都能做知己,别人总说我桃花运很好,出去晃一圈就能认识男人。
但他是人缘极好呀!出去晃一圈,就认识一堆朋友了,像来广州这两天,在酒吧里与我以前那些同事,整晚别人都陪在房里与他喝酒,芳与芳的朋友们,都与他像个老熟人了。
这人啊!都各有各的样,各有各的优点,你想不服都不行。
终于到第四天,我们要回深圳了,虽然才四天,我感觉仿佛住了四年一般,回去的路上,驰又叫了一辆的士,他仿佛很喜欢打的士跑长途,并且花钱如流水,完全不懂得节制。
我都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赚回来的?别人不是说商人都很懂得精打细算的吗?怎么他仿佛完全不懂?
最初,我以为他是为了讨好我,才会挥金如土,但经过这两天的观察,我发现,他是自己真的喜欢花钱呀,只要喜欢的,看都不看,就会爽快买下。
并且他还很喜欢派小费,无论去哪里吃饭,只要是他埋单,他绝不会让别人空手而回,去发廊洗个头,他还会给洗头的妹妹十元小费,我觉得没有必要花这个钱,因为洗个头也就十来块钱,你偏偏要花二十元。
他还有个习惯,不会自己打理发型,也许也是懒得打理,每天要去发廊找发型师为他打理头发,所以,他除了给十元洗头的小妹,还要给十元小费发型师。
我提醒他,他不给小费,这些人也会热情招呼他的,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他说钱就是赚来花的,要不赚钱干嘛?我说他这种行为,会扰乱市场,害得一部分人变得拜高踩低。
他又说人性不就是这样的吗?说人生就是一部丛林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唯有强者,才有资格活下去。
我突然发现,这个男人原来很现实呀!并且把人性看得很透彻,是我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