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 电气简图的绘制
1.8.2.1 网格与模数
在使用AutoCAD、Visio等计算机辅助设计工具绘图时,应使用由间距为1M(M=2.5,模数,单位为mm)的平行线垂直相交所形成的网格作为图形符号的设计基础,并可再细分为0.1M和0.125M两种网格。对于同一图形符号或符号族,只应选用0.1M或0.125M两种网格系统之一进行设计,并应在适当的文件中简要说明。一般地,电气图用1M网格进行设计。
1.8.2.2 图线与线宽
1.图线、线素、线段的定义
1)图线:起点和终点间以任意方式连接的一种几何图形,形状可以是直线或曲线、连续线或不连续线。
2)线素:不连续线的独立部分,如点、长度不同的画和间隔。
3)线段: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同线素组成一段连续的或不连续的图线,如实线的线段或由“长画、短间隔、点、短间隔、点、短间隔”组成的双点画线的线段等。
2.样式
根据不同用途,线型的图线宽度一般可按表1-20的线宽基本线型选择。常用箭头型式有3种,见表1-21。
表1-20 绘图图线宽度
表1-21 箭头形式及意义
除此之外,还可以对基本线型进行变化,例如,将5号线型变化为规则波浪连续线、规则螺旋连续线、规则锯齿连续线、波浪线等。5号基本线型的变化示例见表1-22。
表1-22 5号基本线型的变化
指引线用于将文字或符号引注至被注释的部位,用细实线画成,并在末端加注标记。如末端在轮廓线内,加一黑点;如末端在轮廓线上,加一实心箭头;如末端在连接线上,加一短斜线或箭头。
3.图线宽度
图形符号的线宽与用于图形符号设计的模数M之比应为1:10。字符与图形符号线条一般宜采用相同的线宽。如果需增加线宽类型,则任意两类型之间线宽的比应至少为2:1,并使用M值为2.5、3.5、5、7、10、14、20的标准线宽。线型的图线宽度d,一般应按图样的类型和尺寸大小在0.13mm、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2mm中选择,公比为1:。粗线、中粗线和细线的宽度比率为4:2:1。在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一致。除非另有规定,两条平行线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0.7mm。
图形符号的大小和图线的宽度一般不影响符号的含义,在有些情况下,为了强调某些方面,或者为了便于补充信息,或者为了区别不同的用途,允许采用不同大小的符号和不同宽度的图线。
1.8.2.3 图形字符及文本
在AutoCAD绘图环境中,中文字符应为HZTXT.SHX直体单线仿宋体。表示量的拉丁字母、数字应为ROMANS.SHX罗马体单线字体,希腊字母字体为GREEKS.SHX。图样及表格中的文字通常采用直体字书写,也可写成斜体字。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详见国家标准GB/T 14691—1993《技术制图 字体》等。常用的几种情况字符高度见表1-23、表1-24。
表1-23 图样中最小字符高度(单位:mm)
表1-24 图样中各种文本尺寸(单位:mm)
字体的高度代表字体的号数。常用文本文字高度有: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等七种。汉字高度h不应小于3.5mm,数字、字母的高度不应小于2.5mm;字宽一般为。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按的比率递增。表示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等的数字和字母,应采用小一号的字体。文本方向(阅读方向)仅限于水平和垂直两种。图样中字体取向采用从下到上和从右向左两个方向来读图的原则,边框内图示的实际设备的标记或标识除外。表格中带小数的数值,按小数点对齐;不带小数的数值,按个位数对齐。表格中的文本书写按正文左对齐。
与图形符号相关的文本宜优先置于图形符号轮廓线框的上部中间或轮廓线框的中部。与输入或输出有关的文本应置于图形符号轮廓线框相应的输入或输出的位置。文本与其周围的几何图形的最小间距至少应为最宽线宽的2倍。
文字、图形或符号的输入/输出标志应按水平或垂直的方向布置,并从页的底部或右边读起。符号应置于毗连连接线的位置,在水平连接线上面和垂直连接线左边,而且顺着连接线的方向。如果不可能将信号代号置于毗邻连接线的地方,它应置于内容区的其他地方,并用一条指引线或一个标志引到那条连接线。
1.8.2.4 比例
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称为比例。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图形符号的比例为标准比例(即比例1:1)。图形符号的大小宜考虑其空间布置的需求,并考虑所要包含的文本、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其他符号细节、连接点的位置与数目等。在应用符号时,如果符号比例调整后仍能够传递与原符号相同的信息,则可根据需要调整符号的比例。放大比例为2:1、3:1等。缩小比例为1:2、1:3等。电气简图中的设备布置图、安装图最好能按比例绘制。推荐采用的比例见表1-25。特殊应用需要时可按表1-26中的比例选取。
表1-25 比例系列1
注:n为正整数。
表1-26 比例系列2
注:n为正整数。
比例标注方法:①比例符号应以“:”表示,其标注方法如1:1、1:500、20:1等;②比例一般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也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如等。
无论采用何种比例,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数值必须是实物的实际大小,与图形比例无关。
1.8.2.5 弧线与直线
线与线之间相接或相交而成的锐角角度不宜小于15°。与网格线不平行的直线,其与网格线的夹角宜按15°递增或按斜率(如l:1,2:1,3:1或4:1)确定。直线的起点与终点宜落在网格线交点上。弧线的端点应位于网格线的交点上。曲线应由弧线和(或)直线构成。对于确定图形符号轮廓线的直线和弧线,当其上需要连接点时,应按以下规则绘制:①水平线和垂直线的轴线应位于0.5M或1M的网格线上;②斜线或弧线的轴线应与0.5M的网格线交点相交,其交点数应与所需的连接点数一致。平行线间的最小间距应为最宽线条宽度的2倍,最小间隙不应小于0.7mm。阴影区中平行线间的最小间距以及线宽应分别遵守上述直线、线间距等规定,应避免使用填实区。
1.8.2.6 基准点与连接点
工程技术人员应建立一个设计用基准符号库,以便统一调用,基准符号库的图形符号应建一个基准点。基准点应位于设计该图形符号时所使用的0.5M或1M的网格线交点上。必要时,图形符号宜给出适当数量的表示输入和输出的连接点。连接点宜位于0.5M或1M的网格线交点上。如果要在连接点之间或平行的端线之间放置文字,则连接点之间或端线之间的最小间距应为2M。端线长度宜根据实际需要绘制,并尽可能短。在图形符号上不含端线的情形中,连接线宜以特定方式连接在图形符号上,此时连接线宜以虚线形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