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按基础设施划分的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可理解为一套装置中的基本设备。结构树中的每一项目均按表1-14确定类别,并用相关字母代码进行编码,但有的项目,如由不同生产装置组成或由不同生产线和相关辅助设备组成,但有相同的用途或任务,这时类别选择时就会捉襟见肘,这些类别的项目就可定义为工业装置中的基本设备,主要设备的类别则属于相关分支。表1-16中的类别B~U就是为此目的定义的。
表1-16 基础设施项目的类别
表1-16所示的与某种生产过程有关的项目类别包括代表主过程项目(类别B~U),以及主过程以外的子项目(类别V~Z)。主过程通常由装置的设计者来界定或根据相关分支标准界定。例如,工厂中的各种成套生产设备可视为主过程设备,而将工厂中的成套动力设备划为主过程辅助设施类。这样界定的好处是当主过程设备的类别界定改变时,辅助设施的类别界定一般来说是不变的,如空调、照明装置、供水、办公室、电话系统、建筑物或道路之类的设施,它们不直接影响主过程,但仍然是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图1-25是按表1-16界定与某种生产过程有关的项目类别。
图1-25 按表1-16界定与某种生产过程有关的项目类别
表1-16中的A类用于项目的最高层,是结构树的最顶端节点,其下层节点是与类别B~Z有关的子项目。如可编程序控制器控制着多种生产成套设备及其他设备,若将可编程序控制器定义为A类,成套生产设备及其他设备就可用类别B~Z来定义。
在给定的结构树内可用不同界定方式和相关字母代码来区分组成项目。表1-16只是提供了一个按生产过程项目来设置的项目类别界定表和相关的字母编码框架。对大多数应用,相同的一些设备均可视为同一设备,按照表1-16中的类别A和类别V~Z来定义它们的字母代码。在表1-16中,“与主过程无关的项目”是相对而言,有时可能根据实际工程性质不同,被划分为主过程项目。同一类别的项目可能会出现在不同的地方,这种情况可不必考虑该项目在过程中的位置,对“实际的”项目可以通过定义类别和字母代码来区分,即类别B~Z可在结构树的所有层次中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