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理论探索
一 “新常态”与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河南时提出:“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是中国领导人以一种新的视野思考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并为中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出的核心理念。
“新常态”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两个方面的理论指导与支撑,一是在“新常态”理念下,产业发展必须更加注重质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从起步到现在,更侧重于量的扩张,这一点在湖南文化产业发展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多年以来,湖南文化产业一直坚持走“亲民”路线,这一路线无论从策略还是从文化服务的方向来说都是正确的,但也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那就是在强调“亲民”的同时忽略了文化产品质量的提升,特别是文化产业结构质量的提升。据湖南省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提供的资料,湖南文化产业在结构上存在较为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规模以上文化和创意制造业比重偏高,文化和创意批零业和服务业比重偏低,实力相对较弱。
“新常态”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的另一个理论指导与支撑是共享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调“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文化产业发展与民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密切相关,要实现发展成果共享,除了需要政府加大对落后地区的供给性输入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大扶植和培育相关地区的文化产业的力度,实现我国文化产业区域布局的适度转变。一方面,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拉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