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型研究:以湖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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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背景

2008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千亿元,达1395.63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达583.67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1%;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值持续增长,达1594.26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达682.16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自2009年以来,湖南文化产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2013年,湖南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约1354亿元,比上年增长15%左右,占GDP的比重为5.3%左右,增长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并保持支柱产业地位,湖南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新十强”。2014年,湖南文化产业增加值将近1558亿元。[1]从总量上说,文化产业已成为湖南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产业对湖南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对提升湖南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日益显现。

在肯定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所取得成就的同时,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湖南文化产业都需要不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新的突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湖南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从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来看,为推动湖南文化产业发展,2010年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提出到“十二五”末期,要实现湖南省文化凝聚力、文化创新力、文化传播力和文化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3500亿元,实现增加值19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8%以上,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从2014年湖南省文化产业将近1558亿元的增加值及大约15.4%的增长速度来看,湖南省要在2015年实现19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的目标是相当困难的。这也说明,只有实现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才有可能真正做大做强湖南文化产业,使之成为湖南省的优势产业,并以文化产业的先发优势为基础,带动其他产业共同发展。

加快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方式转变促进湖南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既是湖南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由其外部竞争环境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