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灾害移民的划分
对自然灾害引起的人口迁移,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不同的类型。自然灾害一般分为缓发型灾害和突发型灾害。由灾害引起的人口迁移也同样可分为缓发型灾害移民和突发型灾害移民。不过,从目前的相关研究来看,一般将缓发型灾害移民归为环境退化移民。[13]因此,本书所指的灾害移民主要是指突发型自然灾害引起的人口迁移。
根据灾害移民在灾害发生后是否可以返回原居住地生活,可将灾害移民划分为可返回移民和不可返回移民。①可返回灾害移民。此类移民在灾害结束后,可返回原居住地进行灾后重建,并继续生活在原地。世界上每年都有大量因自然灾害而被迫转移和迁移的人口。这些人口中的大部分在灾害结束后可返回原居住地继续生活。②不可返回灾害移民。此类移民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后,原居住地环境已发生严重破坏,无法再返回原来的家园,只能迁往别处或永远迁居他乡。例如,居住在海岸或河岸的居民,在遭受海岸和河岸侵蚀后,一般很难返回原居住地生活。在孟加拉国,每年均有大量的人口因洪灾和河岸侵蚀而被迫流离失所,沦为难民。
根据人口迁移的不同时间,可将灾害移民分为避险型人口迁移和受灾型人口迁移。①避险型人口迁移,或称为避险型灾害移民,指出现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口迁移。处于灾害危险区的人口在灾害发生前就意识到或被告知灾害即将发生而进行预防型迁移。例如,2005年秋季,许多居住在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西西比州临近墨西哥湾的居民为了躲避卡特妮娜飓风的袭击,被迫向北部迁移。正是大规模的避险型人口迁移或转移,使灾害造成的伤亡人口降到了较低的限度。②受灾型人口迁移,或称为受灾型灾害移民,主要指灾害发生后的人口迁移。受灾型人口迁移包括逃难型人口移动(flight)、应急转移安置或疏散(evacuation)以及永久人口搬迁(resettlement)。根据人口学对迁移的定义,只有跨过一定的行政区域界限的人口移动才能称为人口迁移。因此,逃难型人口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为人口迁移。应急转移安置或疏散就是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地有组织地将受灾人口从受灾地点或灾区转移出来,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应急转移安置常常是暂时性,不需要永久迁移,待灾区的房屋和基础设施重建以后即可迁回原地居住。在某些情况下,受灾居民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自愿迁移到别的地方居住,这样的迁移就变成了永久性灾害移民。永久人口搬迁就是有组织地将灾区人口安置到安全地带居住,其目的是减少人口对自然灾害的暴露,降低人口的受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