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届中国区际刑事法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刘高龙[1]
尊敬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博士,
尊敬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廉政专员汤显明博士,
尊敬的澳门中联办研究室陈永浩主任,
尊敬的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教授和同学:
由澳门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共同主办,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协办的“第三届中国区际刑事法论坛”今天在澳门开幕了,我代表三家主办方,向今天到会的各位嘉宾以及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
自香港和澳门回归后,中国区际法律比较研究变得更加重要和十分迫切。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倡议下,通过三地法律学者和工作者共同努力,建立了“中国区际刑事法论坛”。该论坛为三地刑事法律工作者提供每年一次交流的平台,有助于加强三地刑事法律工作者和学者在刑事法理论和实务方面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中国区际刑事法理论及实务的研究与发展以及推动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在法律领域,这种自治权既包括了立法自治权,也包括司法自治权。刑事法律具有很大的地区性特点,由于各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以及历史背景和居民整体的法律意识和文化程度不同,中国内地、香港和澳门各自的刑事法律制度差异很大。比如,在刑事侦查、定罪量刑等方面,各地的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都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为了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区域间的刑事司法协助又非常必要,需要尽快建立中国区际刑事司法体系和制度。三地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应该在遵循“一国两制”方针的前提下,既要做到维护国家的安全、主权和统一,又要尊重不同法域的高度自治地位,还要有利于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要完成这样一种历史使命,三地法律工作者首先必须加强沟通,要相互了解对方的法律制度,只有通过沟通和比较研究,才能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找到一条能够切实解决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途径。
本届论坛将讨论中国不同法域之间赃款赃物的移交、私营贿赂与毒品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等问题。毫无疑问,对中国不同法域来说,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与完善的现实问题。由于澳门和中国内地的密切联系,人员来往频繁,跨境犯罪严重,刑事司法协助非常必要,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该与中国内地尽快订立刑事司法协助协定。
应该承认,由于历史方面的原因,澳门本地的法学理论研究,包括对刑事法律的研究,还是比较薄弱的,这一明显缺陷已经严重影响了澳门目前正在开展的法律改革工作。因此需要加强澳门本地的法学理论研究,培养更多研究型的本地法律人才。举办“中国区际刑事法论坛”,无疑对于推动澳门刑事法理论研究,促进澳门的刑事法律改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最后,我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也祝愿参与本次论坛的外地嘉宾在澳门逗留愉快。
谢谢。
2010年12月13日
[1] 刘高龙,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