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典型案例研究报告(2016)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事件主要特点分析

(一)“8·01”事件主要特点分析

“8·01”大围捕是一系列相关事件的组合,充分反映了当前国内特别是新疆地区所面临的暴恐活动的特点。从网监部门发现情报开始,一直到公众充分动员起来参与大围捕,再到最终暴恐团伙被一网打尽,这中间的过程基本涵盖了当前国内暴恐团伙活动的一般性特征(如图3所示)。

图3 “8·01”事件呈现的系列特点

第一,“8·01”事件中阿不都热合曼团伙的形成,呈现非常典型的渐进式过程特点,即:下载并观看暴恐音视频、逐渐接受极端思想、形成宗教极端思想团伙、策划暴力恐怖活动、购买刀具及制造爆炸物、实施暴恐活动。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该团伙在2014年2月至6月先后四次组织成员进行了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大肆宣传宗教极端思想,并组织团伙成员为开展暴恐活动进行体能训练。在若干次的非法宗教活动过程中,阿不都热合曼逐渐发展成为团伙头目,团伙成员渐渐都开始听命于其指挥。随后,该暴恐团伙积极开始制爆试验活动,先后制造成功自制爆炸物和燃烧瓶,并进行了试爆活动。这一过程也是当前新疆地区暴力恐怖团伙形成的典型。在2014年昆明火车站“3·01”事件中,暴恐团伙的形成基本上也具有这一特点,先是个体纠结在一起收看、讨论暴恐音视频进而形成团伙,然后进行暴恐活动准备,流窜到内地伺机行动。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类似的暴恐团伙形成过程仍将是主要表现形式,需要各方高度关注并严密监视、果断打击。

第二,该起事件呈现家族式、社会关系化犯罪的典型特征。团伙头目阿不都热合曼的父母、两个妹妹等亲属均成为团伙的骨干成员;女友在其影响下也成为团伙成员,甚至女友的父亲和兄弟也加入团伙成为骨干;阿不都热合曼的亲戚,如表兄弟、堂兄弟,同学朋友以及同学的弟弟都是团伙的核心成员。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阿不都热合曼团伙外围为其提供庇护的关系人大多数也跟团伙成员具有一定程度的亲缘关系,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给前期围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障碍和挑战。直到公安机关根据团伙成员的供述,一层层剥开这些关系网并将包庇窝藏暴恐团伙的相关关系人控制以后,阿不都热合曼团伙的生存空间才被大幅度挤压。

这种以家族和社会关系为依托、网络状错综交织的暴恐团伙组织结构成为近年来新疆地区暴力恐怖团伙的一大特征。在“10·28”金水桥事件、“3·01”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中,团伙成员均表现出家族化和社会关系化的典型特征。如在“10·28”金水桥事件中,暴恐分子夫妻二人及其母亲驾车冲撞金水桥防护栏和行人,同时引爆汽车,造成人员伤亡。

第三,从团伙成员向内地的潜逃扩散情况看,也呈现近年来的典型特征。根据公安部门的情报分析,当前疆内“东突”势力扩散到内地的几种主要形式如下。①辗转内地偷渡出境。暴恐分子企图通过内地出境,然后前往伊拉克、叙利亚境内的“伊斯兰国”,以及位于阿富汗与巴基斯坦边境地区的“基地”组织。随着新疆西部边境管理越来越严格,暴恐分子逐步转向华南、西南地区,如从云南等地伺机偷渡出境,或者辗转广东、广西边境偷渡前往东南亚,然后再通过土耳其到达“伊斯兰国”或“基地”组织。②偷渡受阻就地实施恐怖活动或者直接选择内地城市作为目标蓄意破坏制造影响。近年来,暴恐分子通过内地边防口岸偷渡出境的企图屡屡失败,催生出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即出境不成,干脆就地制造恐怖事件,引发社会恐慌。2015年以来,在沈阳、石家庄、温州等城市连续破获几起暴恐分子的破坏活动,说明“东突”暴力恐怖势力对内地的渗透形势依然严峻,今后内地城市面临的恐怖袭击风险正在增大。③为暴恐活动筹集资金。还有部分暴恐分子前往内地从事非法经营或融资活动,为暴恐活动筹集所需资金。在本起事件中,团伙头目阿不都热合曼的两个妹妹在警方开始大搜捕后,仓皇逃窜至内地,企图从广州偷渡出境,前往所谓的“伊斯兰国”。所幸我公安机关及时获取了情报信息,在广州白云机场将二人当场抓获归案。这与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的情节几乎如出一辙,暴恐团伙开始也是试图在广州出境,结果发现出境路线受阻,转而返回到昆明就地实施了恐怖袭击活动。

第四,“8·01”事件中,暴恐团伙预谋选择当地的幼儿园和中小学等人员密集、社会影响巨大的薄弱目标实施恐怖袭击活动。这充分反映了“东突”暴力恐怖势力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罪恶本质。对于这种针对无辜的平民特别是幼儿、儿童和学生的罪恶行径,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予以强烈谴责。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恐怖袭击事件,无不反映了“东突”势力专门针对弱势群体制造社会恐慌的反动本质。在2014年乌鲁木齐“5·22”暴恐事件中,暴恐分子在公园北街早市驾驶车辆冲撞碾压人群,随后引爆车上的爆炸装置,造成39名无辜群众死亡,94人受伤。在这些遇难的群众中,很多都是当地早起到早市买菜的老人。暴徒这种不分民族、不分老幼、不分男女的凶残做法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这同时也提示我们,幼儿园、中小学、养老院、医院以及商场、早市等人员密集或弱势群体集中的场所容易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首选目标,在当前日益严峻的反恐维稳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加大安全保卫的力度,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范措施,不给暴恐分子以可乘之机。

第五,全民参与对暴恐分子的大围捕行动。“8·01”大围捕行动的成功,与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密不可分。在事件处置和围捕过程中,先后有30万人次参与了行动,规模可谓空前。在整个围捕行动中,墨玉县事发周边9个乡镇的村民主动请缨,自发参与。参与者中既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等村干部,也有普通村民,他们中有年近七旬的长者,也有身强力壮的青年,还有正在读书的少年,更有当地清真寺的伊玛目等爱国宗教人士。有的村民坚持每天为参战民警送水、送饭、送西瓜;有的一家几口总动员,全家参与搜捕和卡点执勤活动;还有的全村组成若干个执勤小组轮换替班,与参战民警共同谱写了一首警民携手、同仇敌忾的壮丽反恐诗篇。

(二)当前暴恐活动的主要特点分析

1.暴恐活动总体情况

“8·01”案件作为一起典型个案,有着非常强的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特别是新疆地区所面临的严峻反恐形势。目前,新疆地区进入了反恐维稳的“三期叠加”时期,暴恐事件呈现从南疆向东疆、从新疆向内地扩散蔓延的态势,我国面临的反恐怖斗争任务越来越艰巨。从2014年5月23日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以来,新疆公安机关率先行动,打团伙、挖幕后、捣窝点,在全区形成“严打”高压攻势,截至2015年4月30日,共打掉暴力恐怖团伙181个,96.2%的暴恐犯罪团伙被摧毁在预谋阶段。[2]可以说,当前我国反恐形势依然处在“拐点”到来之前事件高发的“平台期”。这提示我们,当前新疆和全国面临的暴力恐怖势力依然十分猖獗,反恐怖斗争任重道远,任何轻敌或麻痹大意都可能导致“严打”斗争成果功亏一篑。

从暴恐活动的成因来看,与以往民族分裂型暴恐活动为主要特征不同的是,当前我国宗教极端暴恐活动已成为主要类型。在这些暴恐活动中,暴力恐怖是表现形式,宗教极端思想则是实施这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而民族分裂则是隐藏在背后的根子和“罪魁祸首”。“东突”恐怖势力利用宗教极端思想将恐怖分子洗脑,宣传宗教极端思想,策划实施暴恐活动,制造社会恐慌,最终来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因此,当前绝大多数暴恐案件中都能看到背后有宗教极端分子的蛊惑或者教唆,暴恐团伙成员从普通信教群众到恐怖分子的转化,基本上都遵循“普通信教群众→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被宗教极端思想洗脑→成为团伙骨干力量→开始恐怖袭击准备活动→实施暴恐犯罪活动”的规律。在“8·01”事件中阿不都热合曼团伙的形成过程基本也遵循了类似的规律。

2.“8·01”事件反映出的暴恐活动特点

从暴恐活动的成员构成看,近年来发生的暴恐案件中,暴恐团伙多呈现成员年轻化、低学历,以及家族化、女性成员增多等一系列特点。另外,受暴恐活动多发频发刺激,极端分子“学着干、跟着干”的意图明显,“独狼式”极端个案时有发生。以2014年发生的暴恐案件为例,无论是“8·01”事件,还是“5·22”事件、“3·01”事件,这些事件中的团伙核心成员多为20~30岁的年轻人,团伙中往往都能看到父母、兄弟姐妹、女友、亲戚、同学、朋友等各种较直接或者间接的社会关系。

从暴恐活动的组织特点看,近年来国内外暴恐活动的组织过程“虚拟化”特征显著。虚拟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员接受境外“东突”恐怖势力遥控指挥,并且不以成员到达国外“东突”组织的训练基地为唯一认可形式,只要宣誓效忠,在国内参与制造恐怖袭击活动,就在名义上认可其“东突”组织成员身份。二是虚拟化还表现在个体与组织间的联系绝大多数都是通过网络完成的。境外恐怖组织往往通过网络与国内暴恐分子建立起联系,传播暴恐音视频,通过传播极端思想对其进行洗脑。恐怖组织通过网络招募人员,最终促使暴恐分子从网上走到网下,实施暴恐活动。

从暴恐活动的动员形式看,当前“三非”活动(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催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三非”活动屡禁不止,特别是互联网成为境内外“三股势力”勾连的主渠道,境外“三股势力”网上反宣渗透来势汹汹,境内能够突破网络管控的即时聊天工具不断出现,一些人频繁上传下载暴恐音视频,学习传播制爆技术,不断快速催生宗教极端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

从暴恐活动的“斗争”形式看,当前国内暴恐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暴力博取媒体和公众眼球,制造恐怖气氛,进而摧毁社会信心。暴徒往往在实施暴恐活动前就已经抱定赴死的决心,在事件处置过程中不与政府妥协、不进行谈判,追求无辜人员死亡人数的“最大化”,以所谓“殉教”为最终目标。这种恐怖袭击往往带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给处置应对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同时,暴恐团伙作案手法和制暴技术日益升级,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难度,如和田地区公安机关打掉阿不力孜·达吾提暴恐团伙,一次性缴获制爆原料1.8吨。[3]

从暴恐活动的地域分布看,近年来暴恐分子跨区域活动明显增多。从近年来公安机关打掉的暴恐团伙人员活动地点来看,既涉及广东、广西、山东、福建、甘肃、云南、青海等内地省区,也涉及疆内多个重点地州。从人员通系情况来看,几乎全部使用暗语,勾连渠道更加隐蔽。异地疆籍人员涉恐融资问题严重,这些资金一般通过新疆汇到内地省份,再转汇境外,形成“新疆—内地—境外”的涉恐资金链。

从暴恐团伙的关联关系看,当前我国各恐怖组织错综交织,相互勾连,且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与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存在共生关系。据《环球时报》报道,目前在欧洲、美国以及中亚有很多“东突”恐怖组织,如总部设在德国的“世维会”、成立于美国的“东突流亡政府”、盘踞中亚与南亚等地的“东伊运”和“东突解放组织”等。此外,在土耳其还活跃着20多个与“疆独”密切相关的组织,[4]这些在土耳其正式注册并活动的“东突”组织主要有“东突基金会”、“东突移民协会”、“东突互助协会”、“东突教育与互助协会”、“东突青年协会”、“东突妇女联合会”、“东突文化与团结协会”等。以“东突教育与互助协会”为代表,这些“疆独”组织往往打着提供“帮助”的幌子,在境外从事招募人员、训练暴恐分子等分裂活动。境外这些“东突”恐怖组织与境内的暴恐分子通过网络即时通信软件取得联系,或者通过举家迁徙出境前往“东突”大本营参加恐怖活动等形式建立起联系,很多恐怖分子同时与多个恐怖组织建立联系,接受它们的遥控指挥,直接在境内(或者返回国内)策划实施暴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