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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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耕生活与弥生青铜器·铁器文化

如上所述,绳纹文化时代晚期水稻栽培技术等中国大陆文化已有初传北九州的迹象,但是总体来说,这一时代日本列岛仍处于封闭状态,对传入的大陆文化在很短时期内就失去了吸收的能力。约公元前5世纪至约公元3世纪,从中国大陆或通过朝鲜半岛大量传入的农耕技术和青铜器、铁器,构成了弥生文化的两大特征,这在日本文化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首先作为弥生文化的特征之一,农耕技术传入以后,由于日本多雨湿润的自然条件,十分适合栽种水稻,有利于农耕经济的发展。日本考古学者从弥生文化遗迹中,发现带有稻米痕迹的土器、木制农具的遗物和水田的遗迹等,据此推断弥生时代前期已经进入水稻耕作时期。当时水稻耕作多在海边的湿地进行,收获量较低。一些接近海岸的森林地带发生“海退”现象以后,形成了大范围的海岸平原,发展为较大面积的水田,为水稻耕作创造了更好的生产条件。同时,据20世纪80年代后期考古发现,弥生时代中叶后半期,从北九州传入的水稻农耕技术已经迅速传播到西日本一带,发展到以大和盆地为中心的地区,并普及至边远的东北地方的北部。这一地带原先被认为是非农耕地带,是持续绳纹时代采集渔猎文化生活的,而此时水稻耕作已成为主要的生产活动。农耕作业迅速从北九州扩及整个日本,农耕文化的新时代到来,宣告了绳纹时代的采集渔猎文化的结束,日本上古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文化极大进步。

弥生人进入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以后,开始摆脱游牧生活,逐渐实现了定居的生活模式。随之,部落逐步扩大,部落与部落之间实行联合,开始形成部落联盟、共同体集团,出现了部落族长。原始共同体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农业共同体则是非血缘关系、以土地为中心的结合。同时,农耕的生产工具已非属个体所有,而是农业共同体共有。部落联盟的族长们为了适应政治和经济上的发展,需要扩大自己部族的势力和增加自己的权力,便自称“王”,支配着部落民的生产和生活,拥有一定专制的权力。这说明已出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分化苗头。

这个“王”的不同,也反映在当时的墓葬形式上,虽然是采取共同墓地的形式,但在陪葬品方面,部落的“王”与一般部落民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以此显现他们地位高低的不同。比如,福冈县春日市须玖冈本古坟遗址出土的瓮棺葬,拥有很多弥生青铜器,计有前汉镜30余面、铜矛5支、铜剑3支,还有许多环状玉器等陪葬品。这种墓葬说明当时已有高于一般人的联合部族权力者存在。因此,日本考古学者推测,这些坟墓是约在弥生时代中期的“奴国王之墓”。[13]

统合各部落联盟,确立政治统治体制,从部落社会向部落国家,进一步向部落联合国家发展。前述所谓“奴国”(亦称“倭人国”)便诞生了。关于“倭人国”的历史,尽管有些主张“日本中心主义”的学者,反对利用外国文献来研究上古国史,但日本缺乏有关的史料,7世纪末先后编纂的《古事记》《日本书纪》关于古代国家成立的由来,乃至推古天皇(593-628年摄政)以前的历代天皇编年史,记述的许多都是传说人物,难以确定他们的确切年代,不足以完全作为历史事实的科学依据。所以,文化史学家一般都是根据我国文献的记载,进行考证和研究。我国从3世纪至7世纪编撰的《三国志》《汉书》《后汉书》《宋书》《隋书》等,就使用倭、倭国、倭人等词,直至10世纪编撰的《旧唐书》,才使用日本这个词。这是从我国史书的编述里可以引证的倭与日本,是历史的连续。当初的倭国,就是其后的日本,这是无疑的。

《汉书·地理志》记载:“乐浪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这是文献中第一次提到公元1世纪的“倭人”,已分为百余国,这实际上是部族或部族联合的状态,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后汉书·东夷列传》记载:“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当时正是弥生时代中期。同书《光武帝纪》中还记载:“东夷倭奴国遣使奉献。”后汉光武帝时代,即公元1世纪中叶,这里的“奴国”或“倭国”,也就是当时北九州博多地方的部族国家。

《后汉书·东夷列传》记载的后汉光武帝赐以的绶印,于天明四年(1784)在当时的筑前国那珂郡志贺岛(今博多湾附近)出土,是一枚上面刻有“汉委奴国王”字样的纯金印。“委奴”即“倭奴”,“倭奴国王”即“倭的奴国王”。之所以在“委奴国王”之前加上“汉”字,有种种解读,似乎可以诠释为当时奴国是后汉的附属国或朝贡国。不管怎么说,这可以成为有力的佐证,当时在日本博多地方已存在部族国家,并且立有王者,还说明此时北九州的部族国家已经与我国后汉有了交往,受到了汉朝廷的承认和重视。汉光武帝时期,日本百余国中已有30余国与汉相交。

这是弥生时代倭奴国的状况。这些部落国家的族长称为“王”者,是世袭的。这些部族国家,已开始进行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初步接触。同时期,各国纷纷派使者赴后汉洛阳,采取“远夷奉贡物朝贺”的形式,与我国后汉产生了交往的关系。比如,倭国王派使者访问洛阳约半个世纪之后,于后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倭国王师升向后汉献生口(奴隶)160人,并表示愿谒见。从这里可以推测,倭国王师升可能是地方部族联合国家的首领。我国唐朝《通典》就记有:“倭的面土地王师升等”的文字。据日本学者分析,“倭的面土地”似是末卢国,与倭国一样,是当时的小部落国家群。

总体来说,弥生时代中后期,公元1至2世纪中叶以前,日本多数地域的小国还是处于分治的状态。《后汉书·东夷列传》载有:“恒、灵间,倭国大乱,更相攻伐,历年无主。有一女子名曰卑弥呼,年长不嫁,事鬼神道,能以妖惑众,于是共主为王。”也就是说,后汉的恒帝和灵帝年间(147-188),这些列岛的小国与小国之间为了农耕的利益互相征伐,长时间处于大动乱状态,无统治者。

又据《三国志·魏书·东夷传》记载:“其国本亦以男子为王,住七八十年,倭国乱,相攻伐历年,乃共立一女子为王,名曰卑弥呼,事鬼道,能惑众,年已长大,无夫婿,有男弟佐治国。自为王以来,少有见者。”其后《隋书·东夷·倭国》也有类似的记载,明确“有男弟,佐卑弥理国”。所谓卑弥呼女王,实际上是祭司,主持祭祀仪式,具有原始巫术王的性质,拥有祭神的权力,在确立宗教、社会秩序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也就是说,卑弥呼女王虽是当时名义上的统治者“王”,而实际上是男弟辅佐其理政治国。这是形成统一国家和确立男系世袭王权的征兆。

日本学者井上光贞、佐伯有清在《日本的成立》一文中就写道:“可以认为,卑弥呼是咒术王,她的弟弟是掌握着现实的政权。这件事表明,自邪马台国时代起,‘王’的分派职务,开始分化为非日常的一面和日常的一面。由此可见,从原始国家,开始一步一步地接近古代的国家。”[14]

邪马台国的存在,标示着日本步入立足于农耕文化的统一部落国家的最初阶段。邪马台国卑弥呼女王,逝于公元247年,邪马台国立男弟为王,却不服众,引起内乱,最后立卑弥呼的宗女台与为王,她在国内局势趋于稳定后,于公元266年派遣晋使。但其后一个多世纪史无记载,日本学者称之为“欠史时代”。从考古发掘来看,这段时间已普遍存在瓮棺葬,还有十分豪华的祭祀用具。同时,采用大瓮作为棺葬,在陶器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说明了葬主的身份和生活水准非一般人所能及,这少数大瓮棺可能是属于部族国家的统治者的。上述女王卑弥呼之墓这样记载:“大作坟冢,径百余步,殉葬者奴婢百余人。”1步约1.4米,也就是相当大的坟冢,坟冢里还有不少原初壁画,象征部族国家的统治者在当时的强大势力。

弥生文化时代实行农耕生活以后,在居住建筑方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出土的铜铎和新型的土制的“埴轮”[15]上,已有家屋的雕刻图案或塑造器物。在发掘这一时代的遗迹中,出现圆形、椭圆形、半圆形、长方形、不规则形等多种造型的居住遗址,而且已有更多的简朴建筑物贴近或突出地面建筑而成。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大和平原中央唐古地方发现了大小数百个竖穴式的居住建筑群,内中由木柱支撑,柱与柱之间架设椽木,承载茅草葺屋顶,屋顶贴近地面。门廊由门前延伸而出,打破室内与室外的界限,建筑与自然环境相辅相成,融为一体。弥生文化时代后期,建在水田前的静冈县登吕地方的聚落遗址是最著名的居住建筑模式,它的平面是椭圆形,周边镶有木板,外侧盛土,台基是石板地,立有四根主柱,比竖穴式建筑更接近地面。现在还残存着一些建筑用材,说明那个时期已存在平地而居的建筑模式。尤其是王者,更是如此。据《后汉书·东夷列传》记载,王者“居处宫室楼观城栅,皆持兵守卫,法俗严峻”。《三国志·魏书·东夷传》也有类似记载,曰:“居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常有人持兵守卫。”从这些记载可见当时王者宫室建筑的一斑。

在这个时期的遗址中,还发现了高台式的土仓库,由4根、6根或8根柱子支撑简单的斜屋顶,搭配木板山墙,并有梯子和防鼠的简陋设备,以作收藏谷物之用。奈良县出土的弥生时代线雕图案土器,以及香川县赞岐出土的铜铎、铜镜上,都可见这种原初高台建筑的家屋模型或图案。在静冈县的登吕、山木的遗址中,也发现了类似的建筑模式。它们与中国汉代南方某些地方出土明器上的高台建筑图案十分相似。这大概是上古日本人的先祖从中国南方迁入的同时,也将居住建筑形式传入了日本吧。

弥生文化的另一基本特征,是开始使用青铜器、铁器。弥生时代文化的发展阶段,与一般国家的文化从新石器时代发展为青铜器时代并渐次发展为铁器时代不同,它同时期接受了中国及通过朝鲜半岛一起传入的青铜器、铁器技术,于是从新石器直接过渡到同时混合使用青铜器、铁器的阶段,因此日本学者将弥生文化时代通称为金属器时代,或称为“金石并用时代”。

首先,随着从中国及通过朝鲜半岛传入水稻耕作技术,弥生时代的生产工具也相应发达起来。这个时期除了使用木制农具之外,还使用与农耕技术同时传入的铁器和锻造技术,这是农耕文化不可或缺的。最早在唐古地方的弥生时代遗迹中,就出土了水稻耕作所必需的铁制农具。但是,它经过一段长期的发展历程,随着弥生时代后半期耕地的逐步扩大,农具也出现相应的变化,减少了石器农具,增加了铁器农具。

据日本学者考察和推测,弥生时代前期阶段,发现铁器不等于铁器已经普及,当时还盛行石制和木制农具。进入弥生时代中期,农耕文化波及东日本各地,铁器也随之扩及关东地方。这时期使用的铁器,几乎都是斧、刀子、矛把等工具,在农具方面还没有利用铁器。但是,在位于朝鲜半岛和北九州之间的壹岐,发现了属于弥生中期及后半期的农耕工具类,其中有铁镰、铁镐等农耕工具。可以猜想,弥生时代晚期已输入制铁的原材料,日本国内已能生产铁器,列岛各地似乎已有自制的各种农业生产工具。[16]

应该说,弥生文化时代的全盛期,铁器出现了铁斧、铁锄、铁锹、铁镰等生产工具,铁镞、铁刀、铁剑、铁戈等武器类,而形成农耕文化要素之一的铁器,得到了广泛的利用。铁器逐渐取代了石器,得到了迅速普及,更具实用性。这代表着弥生文化时代的经济和社会文化的进步,同时为古代国家的诞生和阶级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据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中国汉代青铜器与铁器同时传入以后,促进了这一新时代的文化革新,青铜制品采用铸造的技术,开始得到了更快的发展,制作出铜镜、铜铎等装饰性的原始工艺品。这些原始工艺品,一般使用砂岩制作铸模,器物超越实用性的功能,大多是作为祭品或陪葬品。制作者只赋予它们神圣的意味,而几乎没有注意追求造型的美。在手工艺方面,一般是从幼稚逐渐走向精巧。此外,还有铜矛、铜剑、铜戈等,它们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锐利的兵器,具有实用性;一类是形细,已失去了利器的作用,不具备实用性,用作祭品或陪葬品。在北九州发掘的弥生时代坟墓的出土文物中,青铜器是最丰富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青铜器从中国传入北九州以后,逐渐发展到以畿内地方(今以京都、奈良为中心地区)为中心,西从中国地方到四国东半部,东至近江地方,而且经过长期的吸收消化,形成了与中国青铜器不同的风格特征。其标志是,这个时期产生了青铜制的铜铎,类似中国的编钟。可以说,外来的编钟,是铜铎的祖型,但它不是直接模仿舶来品,而是经过吸收消化,成为最具本土特色的一种青铜器,也成为弥生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象征。因而,日本学者称之为“国产青铜器”。铜铎最初是用作死者的祭器,后渐次发展为具有乐器的功能。其形状是扁圆筒形,两侧鳍状装饰,上部有薄薄的半圆形把手。大铜铎最大者高1.3米,小者10多厘米,纹样各式各样,大致可分横带特殊纹、定型式流水纹、袈裟带状纹、突线带纹等几大类。有的铜铎,线刻狩猎生活的场面,比如猎人拉弓射鹿;有的铜铎线雕画,刻画耕作的图景,代表作是线画两人立在臼旁手持长杵捣谷的图案,反映了农耕社会的主体生活。这些铜铎线雕画虽然稚拙,但它简明而抽象的线条表现,也显现出人物的跃动姿态,这是抽象与写实结合的表现,具有浓厚的装饰性要素和原初的绘画形态。可以说,以铜铎为代表的弥生文化,表现了弥生人的想象力和造型能力,展现了弥生时代原始绘画艺术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除上述分布地区以外,在长野县盐尻市柴宫和福冈县筑紫郡春日町又发现了高10厘米至64.2厘米的铜铎[17],其分布范围甚广。铜铎的出现,显示弥生时代日本文化多少已有独立的迹象,也带来酝酿建立统一国家的机运。

弥生文化时代,进入铁器、青铜器文化时代,仍然存在石器文化和土器文化,但与绳纹时代的石器文化和土器文化存在明显差异。在石器方面,绳纹石器是以打制技术为主,弥生文化时代则以磨制技术为主,比以前的石器有了较大发展且更加丰富,石材的利用和石器的功能也多样化,主要有石斧、石凿、石镰、石棍、石剑等,其中以石斧数量最多,分布也最广。而且,石器雕刻有了很大的进步,雕刻施以放射状的直线纹或螺旋纹,增加了若干的装饰性要素。

在土器方面,弥生土器与绳纹土器虽然仍同是以生活用具为主,兼具实用性和简素性,但弥生土器更凸显其实用性,土器形状从绳纹文化时代以深钵形为基本形态,发展成以瓮形土器和壶形土器为基本形态,走向了多样化。同时,随着土瓶形、香炉形、高杯形等新形体的产生,更新了纹样,迅速提高了装饰的意识。其技法是,以新的沉线纹(凹线纹)代替此前的隆起纹(浮线纹),开始使用原始的雕刻刀(圆凿、角凿),磨消成沉线的技法,以追求器物的装饰性。有的弥生土器,还附上立体把手,把手有蛇形、颜面形等。其后,纹样又多了表现曲线美的云纹形,以及同心圆纹形、流水纹形、三角纹形、直弧纹形等。制作方法,采用优质的轻薄黏土,有的还涂上朱彩。比如,朱彩大口壶、朱漆壶形、朱漆瓶形等土器,有的呈现出豪放的曲线纹,有的富含纤细而洗练的趣味。绳纹时代那种“波状尖底深钵土器”“涡卷纹把手钵”“火炎纹平底深钵”“颜面平底深钵”“附人面的土器”,此时在不同程度上有了更多立体的意匠,表现了豪放的一面,跃动的一面,开始具有雕塑的要素。特别是“火炎纹平底深钵”,在钵口缘部位的装饰,施以一束束绽开鲜花似的火炎纹样,上部横向流动的漩涡,以及下部纵向走势的隆线纹,造成自由奔放的曲线纹样,使怪异的器形与雄浑的纹样达到完美的调和。

总的来说,弥生文化时代的土器,由最初的产地北九州地方而及于近畿地方、伊势湾沿岸,逐步东渐,最后普及全国,更富有各个地方的色彩。尤其是从弥生文化时代开始,土器开始发展到新型的陶制器物,称作“埴轮”,分“圆筒埴轮”和“形象埴轮”两大类。前者为圆筒形,埋在坟墓的倾斜面,最初是起加固坟墓作用的;后者有人物、动物、器具、家屋等形象,为古坟文化时代“埴轮”的大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这时期的土器,不仅具有强烈的装饰性艺术效果,而且令人感受到仿佛有一种大自然生命的律动,被喻为大地生命的象征。可以说,这是日本古代造型艺术的原点,也是日本美的原点。

弥生时代,生产工具的改良和人的群居生活品质的提高,给日本上古的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生活方式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在弥生文化时代前期的一些遗址中,发现了石制、骨制、木制的圆盘形纺锤车。特别是在福冈县北会津郡门田村南御山、名古屋市西区贝田町、静冈市敷地登吕等遗址出土的土器底部,发现有布痕或炭化了的纺织物残片。据此推测,当时已使用纤维很长的苎麻制作原始的衣物。《三国志·魏书·东夷传》有这样的记载:“其风俗不淫,男子皆露,以木绵招头。其衣横幅,但结束相连,略无缝。妇人被发屈髻,作衣如单被,穿其中央,贯头衣之。”而且,还遗留有勾玉、管玉和贝轮等首饰物。当时的风俗习惯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此前婚前男女交往是自由的,实行群婚制;而此时开始,婚后夫妻以外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禁制,实行了一夫多妻制。同书就记载:“其俗,国大人皆四五妇,下户或二三妇。妇人不淫,不妒忌。”即统治者、奴隶主和平民、自由民娶妻多少是不同的。由此可见当时弥生人生活和风俗的一斑。

在习俗方面,男子不论年龄,一律黥面文身,不同地方的纹样不同,功能也各异,还有尊卑差别的标志意义。可以说,当时文身,是为了装饰,也是为了宗教信仰和生产劳动的需要。比如,在宗教信仰上具有护身符的功能,捕鱼劳动时起到阻吓大鱼水禽的作用等。《三国志·魏书·东夷传》就文身的风俗及意义做了以下记述:“男子无大小皆黥面文身”,“今倭水人好沉没捕鱼蛤,文身亦以厌大鱼水禽,后稍以为饰。诸国文身各异,或左或右,或大或小,尊卑有差。”

此时葬制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由绳纹文化时代以手脚折曲姿势的“折曲葬”为主,入葬土墓,演进为以手脚伸展姿势的“伸展葬”为主,其棺是用木板或石板组成,分箱式石棺或大瓮两种,落葬于墓穴。墓穴以石堆垒四壁,有的则以巨石来遮掩其棺,故称作“支石墓”。棺内还放置以青铜器为最多的各种陪葬品,以陪葬品的数量和质量来区分死者身份的高低贵贱。针对当时的丧葬情况,《三国志·魏书·东夷传》还做了这样的描述:“其死,有棺无椁,封木作冢。始死停丧十余日,当时不食肉,丧主哭泣,他人就歌舞饮酒。已葬,举家诣水中澡浴,以如练沐。”

日本学者八幡一郎概括:弥生文化与绳纹文化的区别,除了两种文化的土器有着明显不同之外,还有:“(一)传入异质外来文化与消解原有的文化,(二)盛行磨制石器和使用金属器(指铁器、青铜器——引者注),(三)稻米作业及其技术的普及,(四)农耕集团的产生,(五)葬制的确立。”[18]这几点对弥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综上所述,弥生文化时代的发展进程,显示日本上古文化的整体面貌,也充分证明部落联盟统治组织趋于成熟,政治统治的程度逐步提高,经济基础得到了强化,社会也开始出现贫富分化的现象,少数豪族占有广大肥沃的土地,众多一般农民只有狭小贫瘠的土地,乃至出现奴隶,如《三国志·魏书·东夷传》所称的“王”、“大人”和“下户”、“生口”这样的身份和阶级差别。上古日本进入到氏族社会的过渡时期,初露具有作为政治统制组织的上古国家的雏形。至于大和国家的正式成立,是在下一个时代古坟时代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