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吾非历史家,此哲学史对于“哲学”方面,较为注重。其在“史”之方面,则似有一点可值提及。
中国近来,史学颇有进步。吾人今日研究中国古代史所持之观点,与前人不同。吾人今日对于中国古代之知识,与前人所知者亦大异。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吾人今日亦多已加以辨正。对于此种“古史辨”,王船山、崔东壁即已有贡献;不过近人更有意地向此方向努力耳。
吾于写此哲学史时,对于中国古代史,亦往往有自己之见解。积之既久,乃知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亦不能尽谓为完全错误。官僚查案报告中常有“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语。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近人皆知其多为“查无实据”者。然其同时亦多为“事出有因”,则吾人所须注意者也。
吾亦非黑格尔派之哲学家,但此哲学史对于中国古代史所持之观点,若与他观点联合观之,则颇可为黑格尔历史哲学之一例证。黑格尔谓历史进化常经“正”“反”“合”三阶段。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正”也。近人指出前人说法多为“查无实据”,此“反”也。若谓前人说法虽多为“查无实据”,要亦多“事出有因”,此“合”也。顾颉刚先生云:“反”之方面之工作,尚多未做。吾深信之。吾亦非敢妄谓此哲学史中所说之中国古史,即真与事实相合。不过在现在之“古史辨”中,此哲学史,在“史”之方面,似有此一点值提及而已。
此书初稿成后,先在清华印为讲义,分送师友请正。其经改正者,及书中采用师友之说之处,皆随文注明。谨乘此机会,向诸师友致谢。
冯友兰
十九年八月十五日 清华园
此书第一篇出版后,胡适之先生以为书中之主要观点系正统派的。今此书第二篇继续出版,其中之主要观点尤为正统派的。此不待别人之言,吾已自觉之。然吾之观点之为正统派的,乃系用批评的态度以得之者。故吾之正统派的观点,乃黑格尔所说之“合”,而非其所说之“正”也。
吾作此书,见历史上能为一时之大儒自成派别者,其思想学说大多卓然有所树立,即以现在之眼光观之,亦有不可磨灭者。其不能自成派别者,则大多并无新见,其书仍在,读之可知。于是乃知,至少在此方面言,历史中之“是”与“应该”,颇多相合之处。人类所有之真、善、美,历史多予以相当的地位。其未得相当的地位者,则多其不真真、不真善、不真美者也。吾虽未敢谓此言无例外,然就历史之大势言,则固如此也。
此第二篇稿最后校改时,故都正在危急之中。身处其境,乃真知古人铜驼荆棘之语之悲也。值此存亡绝续之交,吾人重思吾先哲之思想,其感觉当如人疾痛时之见父母也。吾先哲之思想,有不必无错误者,然“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乃吾一切先哲著书立说之宗旨,无论其派别为何,而其言之字里行间,皆有此精神之弥漫,则善读者可觉而知也。“魂兮归来哀江南”,此书能为巫阳之下招欤?是所望也。
第二篇中,采用师友之说及承师友指正之处,仍均随文注明。兹乘此书出版之机会,谨致谢意。
冯友兰
二十二年六月
此书第一篇出版于民国二十年,全书出版于民国二十二年,距今已十余年矣。在此十余年中,吾之思想有甚大改变。假使吾今日重写《中国哲学史》,必与此书,大不相同。然所以不即重写者,一因写历史书必须“无一字无来历”。战时播迁,需用书籍不备。再因近来兴趣,自中国哲学史转至中国哲学及哲学。此三者或多混为一谈,而实则并非一事。因此之故,改弦更张,势所不能。惟全书出版后,陆续写有《原儒墨》《原儒墨补》及《原名法阴阳道德》三篇,刊入《中国哲学史补》;又与张可为君同写有《原杂家》一篇,此四篇论先秦诸家之起源,可补此书所未备。又写有《孟子养气章解》,了解《孟子》,亦为此书所未及,故并列入附录,以备读者之参考。又吾最近对于中国哲学之了解,见于最近写成之《新明道》(一名《中国哲学之精神》)一书,亦可备读此书者之参考。
冯友兰
三十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