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解释权归属问题

【条文】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新《条例》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解释机关规定方面,保留了旧《条例》规定没有变化,体现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解释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