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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决定论
技术决定论是经典技术哲学的核心问题。技术决定论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技术自主论、媒介决定论、技术统治论。洛伦佐·C.辛普森指出要“谈到什么是技术哲学的核心问题”,就要辨识技术“究竟是指一种具有动态机制的自治现象,还是指一个总体完全服从于人类需要的价值中立的工具之集合”。
国内技术哲学研究通常根据对技术发展的态度,认为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共同呈现了技术决定论这一主题。西方技术史学家做出了“强技术决定论”与“弱技术决定论”的划分,其划分依据并非技术的绝对自主性/相对自主性程度,而是哲学上的强决定论和弱决定论。《决定论的困境》指出,强决定论认为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不可兼容,弱决定论则认为二者可兼容。布鲁斯·宾伯不承认技术决定论有强弱之分,进一步提出一种三维的分类研究,包括规范性表述、律则性表述和非意愿后果表述,只有满足既是技术的,又是决定的双重标准的律则性表述,才是严格的技术决定论。马克思主义技术观不是技术决定论。莎莉·怀亚特也不认可弱决定论,她认为“即便技术决定论已经被STS(科学、技术、社会)理论的分析者视为一种拙劣的模型,由于它仍是大多数社会行动者的普遍信念,因此也应该得到研究和认真对待”,表达了对局限于技术维度批判和忽视“辩护性”决定论的不满,呈现出话语分析纲领的反身性色彩。
技术决定论是重要的“技术-社会”关系理论,回答了两个维度的问题:一是解释社会变迁的动力,即技术变迁必然导致社会变迁,决定历史进程;二是解释技术自身变迁的动力,即技术是自主发展的,由独立于社会的内在逻辑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