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标准”与“标准化”问题研究
我国“标准”与“标准化”问题的相关研究,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单位的大力推动下,早已形成长期的、深入的专门研究,并且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在世界范围内,标准研究及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已历经多年并仍在不断发展。针对各种不同的标准价值认识以及相关的柔性政策,中国标准研究中心王金玉等曾明确指出:“基于国际上要求放宽法规限制的发展趋势,标准已经成为建立社会柔性法则的重要手段。”[23]在文中特别强调:
“过去,许多国家为了实现确保公共安全、生命安全和人身不受伤害的法律目的,根据每个强制性法规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具体的技术法规,现有的技术法规对技术内容、技术性能等分别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然而,近年法律和社会强调自我负责(国外的产品责任法很明确地强调了这一点)、放宽法规限制。因此,有效利用标准,建立柔性规则已成为发展的必然。”
其趋势是“引用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解释;对于环境保护、安全等新的社会需求领域,不再制定技术法规,而是有效利用标准(例如,ISO14000系列标准、职业安全系列标准)。”[24]
房庆阐述了我国标准化工程的发展历程,并指出现阶段我国存在的标准分类级别为四级,分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25]。
陆江艳提出,应把“设计标准”定义为现阶段标准化工程发展中的新课题[26]。文中围绕现阶段我国设计产业发展中的标准认识、标准制定等问题展开研究,探讨了设计标准制定的可能性以及必要性,并列举国内外相关案例讨论了在我国开展“设计标准”研究的意义,对设计标准的类型、结构及其发展等问题也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王继成阐述了工业设计和标准化的关系[27]。基于工业设计和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关系,他的研究关注到标准化的美学功能和批量化生产的矛盾。文章认为,工业设计的发展离不开标准化的工业生产方式,标准化是工业设计在当下取得发展的有效手段,如何研究工业设计和标准化的关系成为现代工业设计发展的课题。他提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应是工业生产方式的准则,工业设计和工业化生产的密切关联,使得以上三个原则也应该成为工业设计要关注的原则之一。文中引用张段斌、赵玉[28]的观点指出:
“技术标准是直接用以衡量产品质量的尺度。它对产品的性能、规格以及检验方法都做出了统一的技术规定,是产品质量特征的定量表现,是组织工业生产活动,进行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而制定、审批、发布和贯彻实施标准的全部活动过程就称为标准化。”[29]
作者还在文中探讨了“标准化”的美学意义。他认为产品的标准部件整齐划一的美学韵律构成了产品的技术美。
Robert. Wing在Standards continue to be important in engineering design一文中认为,“标准在设计过程中绝对是至关重要的,它提供了多种好处,比如使得设计流程高效的制度性,使人们得到保护的安全性,以及其他的因素”(Standards are absolutely critical in the design process and provide many benefits, such as uniformity that makes the design process efficient, and safety which enables the protection of people, among other factors)。[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