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礼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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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记忆碎片

好像黑白照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很久了,湛蓝天空,拥挤矮房,时间悠悠停了又走。电影院门海报贴歪,买花的小女孩经常逃课,那时候山是山,海是海,留声机里的歌词背到海枯石烂。

小镇里阳光依旧温暖,校门没有变新,也没有更旧,高山流水永不停歇。一代一代人交替守护,年堆年,日子催着人长大。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成了亘古不变的归宿。

那年我十三岁,从村里带着一身的土味吝气来到镇上,就读于观么小学六年级二班。

读书于我来说,每一次转学升学都能迁怒于我的命运,财富命,书生运。

在我被灌输的思想里,不读书就要拼命挣钱,既为财富命。在学校就要好好读书,既是书生运。如今我文财两空,财求不得,书弃已久。

我不知道来到这里是对是错,是进步,是退后,我发现我已经没路可退,进无可进。

相比一年前,我从四个人的霸凌来到现在的群体摆烂,我已经完全随浪而流,却怎么也激不起一块瀑布。

在班主任的绝对权威下,同学们在他的眼皮底下做什么都很敏感,时刻保持高度紧张感,都怕一不小心闯进虎口。

那一晚我脑壳打铁,想让自己走的轰轰烈烈,能像个英雄一样,被人们知晓。借去上厕所的名义,加入了街上“以多欺少帮”,顾名思义就是人多的一方欺负人少的一方,人多的一方有十多个,人少的一方只有三个,其中一个手中拿着自制电棍,按一下就滋滋滋的响,还能看到电花,三个人被我们一行人围成一个圈,拿电棍的那个急了,一直不停的打着电,看到路边有个水塘,滋滋按下去,问我们怕不怕,只见小鱼苗还在游来游去,我们多少有点害怕,他的电量够不够给我们每人一梭子。

僵持了一个小时后,无果,在双方发起人的交涉下,从群架演变成谈判,最终和平解决。那晚我是去了,凑个人数,什么也没听到,在寒风中战栗,鼻涕拉的一次比一次高。

回去后,被班主任抓了包,足足训了半个小时,要不是晚了,恐怕我连抬头的机会都没有。后来班主任宽宏大量,念我初犯,不予追究。我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轰轰烈烈,还是那个一米六的小人物。

我有一杯酒,足以慰风尘。我有一句话,风听风也醉。

你往前走走,我就在那里等你,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样子。我便以什么样子来见你。一年,十年,我割以青春赠与你,你依然是十年前的样子,那么,请你不要在喜欢我,我的青春,已经全部献给你。

时今再出发,我已经不知道为什么而出发。我是一个孤独自卑且不浪漫的人。无味无趣的他人朋友。更是无功名大志也买不起眼前之欢的为人子女。

我的人生并不精彩,可以说无聊到好像这就是终点,走在街上普通到可以忽略不计,有社交的地方明明做了自我介绍,转而很多人忘了我也在场,甚至过了很久,看见我都觉得面生。但这不以为然,恰似给予了我特别,特别,有限的特别,特别到,今天有幸我们可以无话不聊,谈天阔地,从白天聊到黑夜都无所谓。我以为这是缘分,不多的缘分,缘深缘浅不重要,明天怎么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在听我讲的故事,或许明天就要告别,我把今天送给你,以后都要好好的,即使我不在,爱与光明会随你远行,不要回头,我亲爱的朋友。

苟活世上一遭,讲实在话,我还是想在书上留下点什么的,又怕你看不到,又怕看到了入不了你的心。

我的长相属于一眼过的那种,看一眼过后就不想再看了,第一眼可能会觉得,哎,还不错,仔细一看,颠倒众生,千万不要仔细看,更不要多看。被迷上了还好,可不能骂我那个男的怎么一脸麻子。我会难过,你会心情不好,对大家都不好。

尽管有多不好看,也还是做了别人很多年的男神,从小学六年级开始一直到初三,似乎从不缺乏仰慕者。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敢说出这样的话,也不要问为什么。

有一回值日,是要去学校大门站岗,看到老师就敬礼,看到同学就打招呼,站了没过几分钟,教学楼一片尖叫声,低年级的女同学喃喃道,啊,这个人好帅,你们快来看啊。自己班的也在那起哄,宇,我看好你,加油。

校门前,几棵高过教学楼的枫树叶子大过巴掌,取一片夹进书签,记忆永不落单。路过的人间,多么美好。

几年之后,我站在一场粉色婚礼上,却怎么也找不到回去的路。那些曾经给我买过早餐,递过书信,喜欢过,想跟我有个未来的人。如今在哪,又会喜欢上谁,给谁买早餐,对谁说晚安。伤心的事不必言说,快乐的事要记得分享。

参加过陌生人的婚礼,我的爱葬在哪里,有的路始终没法回头,有些人想见也不能见,杏叶等黄,过了一季就能白头。

如果来不及爱你,风会把我的话带到你耳边。四季游走,晴雨延绵,我的爱永远不会潮湿,给你的最特别,是现在,是以后。

现在,还是会像个小朋友一样,期待每一次开学能发到崭新的课本,然后在首页郑重写下自己的名字。打开夏天,大大方方合上悸动。心事铺满仲夏,某某人的名字被画成不规矩爱心,框住了一整个夏天,框住了懵懂少年的我。

许多年后我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场旅行,是一趟不能返程的路,遇见谁,又将错过谁,都只能往前走,我怕来不及。

这个冬天,我时常站在湖边发呆,风吹的脸颊晕红,鼻子酸酸的。风吹穿耳机,流进歌里,变成新鲜血液,冰湖有了温度,芦苇轻轻唱和。湖边杨柳终年含蓄,细风吹来枝条微微摇晃。水面黑鸭扑扑翅膀,我在想,它们真的不冷吗,可能真的不冷吧,要不然周黑鸭也不会那么好吃。

我曾经无数次亵渎孤独,以为我就是孤独自己。长期一种单一的生活过久了其实是在消耗人的热情,当脱离这种生活方式的时候会觉得跟周围的一切显得格格不入,我现在就是这样的。

给静作画,卖给孤独,过去的都可饶恕,将来的照例前行。

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生活停滞不前,爱情凉的透透的。

我依然在等,我在等什么,等你幡然醒悟,等我物是人非,等你离开,等我放下,等大雾散去,等深夜来临,我就顺理成章的走,把遗憾留给你,我的爱只字不提,是我对自己的恳求。

最近一次跑步,是在半个月前,屋里开着空调,烫得脸扑通扑通的。外面温度一度,下午四五点天沉下来,公园跑道的风伴随湖水,一针针扎进我的肌肤。两公里过后我决定放弃了,改走路。

雨点夹杂雪花,落在我衣袖上,飘到地面融成水。路灯下的雪花吟落,每一瓣都带有一个故事,常年陪伴人们,无聊的时候可以听,等车的时候可以听,睡不着的时候可以听,伤心难过的时候可以听,忧愁善感的时候可以听。可以自己给自己讲,可以自己给别人讲,可以别人给自己讲。故事总听不完,爱人总爱不够,小小傻瓜,哭到泪花。

今年回去的比较早,我要去徒步旅行了,去感觉路上的意义,我要去参加一次马拉松,我想那也该是有意义的。我不知道若干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走向庸俗是我这一生都在做的事情。

当你决定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就变得不一样了,也都有它们各自存在的价值跟意义,你可以去改变这件事情的走向,当然,这件事情也可以左右你的喜怒哀乐,不管好的坏的,人都是要学会适可而止,事是自己做的,开心快乐与否也只能自己受益。

等我有钱了,搞一辆越野,就带你去XZLS,同牧民一起生活,喝最新鲜的牛奶,骑最野的马。白天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晚上弹弹吉他。围着篝火起舞,听听XZ人民讲讲他们放羊的故事。

青春行将岁月不明,遂不能叫我这样老去。即使垂暮才是我的宿命,对自由我深信不疑,六十岁我依然年轻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