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住院医师手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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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异常分娩

异常分娩(abnormal labor)又称难产(dystocia),其原因可以简单地分为3类:①产力(子宫收缩力)异常;②产道(骨产道和软产道)异常;③胎儿(胎位、胎儿大小)异常。异常分娩的处理原则以预防为主,针对原因适时处理,必要时行人工助产或剖宫产。

产程异常包括以下方面。

1.潜伏期延长

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活跃期起点(5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20小时、经产妇>14小时称为潜伏期延长。新产程标准已不将此作为剖宫产指征。

2.活跃期异常

(1)活跃期延长:

从活跃期起点(5cm)至宫颈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一般不超过12小时,经产妇不应超过10小时。

(2)活跃期停滞:

当破膜且宫颈口扩张≥6cm后,若宫缩正常,宫颈口停止扩张≥4小时;若宫缩欠佳,宫颈口停止扩张≥6小时,称为活跃期停滞。

3.第二产程异常

(1)胎头下降延缓:

第二产程初产妇胎先露下降速度<1cm/h,经产妇<2cm/h,称为胎头下降延缓。

(2)胎头下降停滞:

第二产程胎头先露停留在原处不下降>1小时,称为胎头下降停滞。

(3)第二产程延长:

初产妇>3小时,经产妇>2小时,产程无进展,称为第二产程延长。如采用硬膜外麻醉镇痛分娩时,各延长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