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为血族开始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36章 修炼III

15天之后,罗素的灵能技训练终于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展。

首先是鹅步章铁腿境界的修行,他仅仅依靠一双铁腿,就能在半小时内完成42公里的强行军,而一旦激发灵能,施展灵能技脚力,他的速度更是将直线提升,甚至完全能和打通双腿主灵络的觉醒者相提并论!

要知道,罗素只打通了左腿的主灵络,就已经快到如此地步了,真不知道若是打通双腿的话,他又将快到怎样的一个境界?

打通双腿的主灵络和打通单腿相比,可不是1加1那么简单,那是真正的相辅相成。这个道理其实相当简单,只要试过就知道,用两条腿走路要远远比一条腿来得容易得多。

由此就可见鹅步的强悍所在,不愧是霍亨索伦氏族的传奇大君腓特烈二世所创造的灵能技。

接下来是铁军章钢皮境界的修行,罗素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他即便是不驱动灵能,也能纯以一身如败革厚布般的皮肤肌肉,来抵挡未打通手臂主灵络的1级觉醒者驱动灵能下挥砍而来的刀剑。

而即便是对方打通了手臂主灵络,只要罗素同样驱动灵能强化防御的话,罗素也同样能以血肉之躯抗下对方的攻击。

至于寸拳,罗素已经彻底稳固了破木境,并在断金境中有所成就:他已经能在与莉莉丝的缠斗中,击中对方手持的铁板,并打的微微凹陷进去了。

灵能技的修行进展神速,灵能修炼也同样成果斐然,现在罗素的灵能等级已经彻底夯实,完全可以着手开辟出第3条主灵络了。

他选择开辟的,当然是位于右腿的主灵络。

主灵络的开辟,若是打通了左腿,下一步就务必要打通右腿,手臂也是同样道理,这样才能达成平衡。

罗素来到主屋后的一处偏房,放置了一个大的浴盆,并倒满了滚烫的沸水。

最后,他从兜里拿出魔鬼之晶粉末捏成的块状物,掰下大概三十分之一的量,然后丢了进去。

很快,魔鬼之晶粉末便溶于水中,并将清澈的沸水渲染成了一片如血般的绯红。

罗素脱光衣服,赤条条地坐了进去,随即进入冥想状态。

用沸水浸泡魔鬼之晶粉末,再行吸收的原理,其实和使用雾化装置吸收相同,都是通过毛孔摄入外界的灵能和养分,只是使用雾化装置吸收的速度远快于泡水,效率更快。

这也是为什么莉莉丝让罗素分三十次浸泡、每天一次的原因。

此时罗素刚刚完成灵能技的修炼,正处于对灵能摄入最饥渴的状态,此时一坐入水中,进入冥想状态,感知便大大增强,即便闭上眼睛,也能清晰地感知到游离在自己周围的原始灵能的存在。

魔鬼之晶成分复杂,作用更是繁多,补充营养,治疗伤势,补充体力,消除疲劳,它甚至还可以转化为魔鬼之力,也就是无属性的灵能,直接储存于源泉中。

伴随着罗素对沸水中魔鬼之晶成分的摄取,越来越多的气泡涌现了出来,如血的水奔涌翻滚,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罗素浸泡在沸血中一般!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溶于沸水中的魔鬼之晶成分也逐渐被罗素吸入体内,沸水中的血色亦逐渐消褪,最后慢慢变得澄净清澈,回复成了清水的本来模样。

而在摄入这魔鬼之晶成分的同时,罗素也紧锣密鼓地着手打通右腿的主灵络。他采用的依然是“开辟灵络-治愈灵络-开辟灵络-治愈灵络”的老方法,一点一点循序渐进地打通。

终于,在第十五天,罗素终于一举打通了右腿的主灵络!

而打通完又腿主灵络后,已经有三条主灵络和源泉相连,主灵络和源泉交相呼应,源泉也随之更进一步的凝练壮大!

现在的他,不论是灵能最大储量,灵能转化和运转的速度,还是灵能强度,乃至身体素质,都已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

如果他现在再对上斯内克、雷蒙亦或者老杰克的话,不仅有一战之力,甚至大概率会占上风。

罗素的灵能成功提升至第3级,比莉莉丝预估的时间还要早上15天,如此惊人的修炼速度,即便是莉莉丝也感到十分意外。

7个月的时间,18岁半,从一个没有接触过灵能的普通人,修炼为3级的预备役/准贵族,即便是在曾经高举云端、繁荣昌盛的奥古斯都中,能做到这一点的,也只有那些血脉浓度极高、并觉醒了一丝丝接近原血血脉的纯血血族。

此时莉莉丝突然觉得,如果这个孩子没有得黑血病的话,不接受初拥,只凭自己一己人类的血肉之躯的话,也有希望成为灵能强者。

看着焕然一新的罗素,莉莉丝继续叮嘱道:

“你现在已经是3级的准贵族,可以着手修炼负血潜匿这门功法了,但一定要记住,负血潜匿和血族基础功法必须同时兼修,绝不能偏科一门,否则后患无穷。”

“我记住了。”

“另外,我刚刚收到了一封信,寄信的是你那个死鬼导师。”

听到莉莉丝再次提及了自己的导师亨利,罗素微微偏过脑袋,目光漫不经心地望向别处,根本不接这个话茬,以免引火烧身。

“你难道不想知道他信里写的什么吗?”

罗素心思细腻,随即听出来,莉莉丝问话的语气如寻常一般,没有任何波动,这才接过话茬,回答道:

“嗯,请您告诉我。”

“他在信中询问你的情况,看来你那个死鬼导师相当看重你呢。”

罗素笑笑不说话。

“另外,他还告诉我,他打探到了你家人的消息…你还有一个一母同胞的妹妹,寄养在你叔叔家,对吧?”

罗素的表情,竟然有些凝固了。

莉莉丝继续说道:“她的名字叫南丁格尔,现在就寄养在你亲叔叔家,有时间的话,你可以去一趟那儿,探望一下。”

南丁格尔…

罗素的脑海中,随即浮现出了一个可爱的金发女孩的模样。

在那个血腥的夜晚之前,南丁格尔刚刚开学,乘着蒸汽客运车去往了附近镇上的小学报道去了。

在那里,她并不是孤身一人,爸爸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亲叔叔,会接送她上下学,并照看她。

那时她才10岁,由于晚一年上学,所以刚刚升入三年级。

她很可爱,在她4岁的时候,罗素还背着过她骑大马。

现在,她是罗素唯一的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