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要基本建设项目为主要动力的地区经济发展问题
大型的基本建设项目对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能够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这一点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对项目所在地区来说,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推动作用,有效地增强地区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则是一个值得认真深入研究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将从大型建设项目对区域经济产生影响的机制分析入手,为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
一 大型建设项目对所在地区区域经济的影响机制
(一)设施效果与乘数效果
大型建设项目对所在地区区域经济的影响,首先可以区分为设施效果和乘数效果两大类。设施效果是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设施本身的功能和用途而给设施的利用者以及有关主体带来的效益。乘数效果则是由建设投资本身造成的,首先是扩大了建筑业的生产活动规模以及对原材料和劳动力等的需求,这种需求的增大通过各生产部门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而波及各个部门,使整个地区的经济受到刺激和推动。由于设施效果是投资的结果即所建造的设施所带来的效果,因而又可被称为存量效果;而乘数效果是投资本身在生产和消费的经济循环过程中产生的效果,因而又可被称为流量效果。
(二)直接效果和间接效果
就上述的设施效果而言,从效果的波及过程来看又可有直接效果和间接效果之分。直接效果是指设施给其利用者直接带来的效益,效益的产生过程之中没有其他经济主体介于其间。例如,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为其使用者带来的节省旅行时间的效益,以及给高速公路的管理运营主体带来的通行费收入便是直接效果。间接效果指的是设施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效果中除直接效果外的所有效果。间接效果的产生过程之中,一般都有区别于设施的直接使用者之外的经济主体的参与。比如某个具有高品位旅游资源但过去由于交通不便未能得到开发的地区,现在机场的建成通航而使交通条件大大改善,从而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和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这就是机场建设的间接效果。然而间接效果的实现,并不仅仅是依靠机场建成通航这一基本条件,也是当地政府和旅游界等有关方面的努力和投入的结果。这里在概念上需要注意的是,从经济效果的测度的角度来说,设施效果并非等于直接效果和间接效果之和。这是因为,间接效果中有一部分只不过是从设施的直接利用者转移到了其他主体,也就是说是直接效果在形态上的转移。例如,某蔬菜产地由于交通条件的大幅度改善销量大大增加,从而提高了生产者的销售收入。这里,销量增加的原因是交通条件的改善使得交通的利用者降低了运输费用,缩短了运输时间,从而与其他产地相比提高了价格和鲜度上的竞争力。因此,生产者的销售收入提高这一效果应被视做交通利用者的费用和时间的节约等直接效果向生产者的转移。
在独立于直接效果而单独存在的间接效果中,比较常见和重要的是由于规模经济的形成而造成的外部经济效果。例如,通过建设大型港口可以在港口周围设置大规模临海型工业基地,从而使得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得到飞跃性的提高。一般来说,基础设施中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效果主要是间接效果,生活性基础设施的效果主要是直接效果。
(三)关于乘数效果的区域乘数问题
如前所述,大规模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将以建筑业为起点,通过产业部门间的投入产出关系使整个经济活动的规模扩大,这一效果称为乘数效果。根据乘数理论,就一个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来说,投资的乘数等于1/(1-边际消费倾向),即投资可以创造出1/(1-边际消费倾向)倍于投资额的国民收入。但就一个区域而言,由于区域经济与国民经济相比具有大得多的开放性,投资的乘数效果不会全部发生在区域之内,有一部分将以各种形式“漏出”到区域以外。例如,建设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原材料中可能有一部分需要从区域外调入,一部分工程由于承包给区域外的企业从而使这部分工程收入流到区域外等。因此,考虑大规模基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乘数效果时,不能套用对国民经济的投资乘数,而必须使用考虑了各种“漏出”以后的区域乘数。
由于区域乘数的计算方法本身并不是本文所关注的内容,这里不再加以介绍。一般来说,区域乘数的大小与建设项目的性质、区域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发达程度以及区域范围的大小都有密切的关系。项目所需要投入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等能够越多地在当地得到满足,项目投资的区域乘数就越大,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提高的作用也就越大。
(四)正效果与负效果
以上的叙述都是就大规模建设项目的正面的、积极的效果而言的。但就像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一样,大规模建设项目,项目在对国民经济建设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巨大作用和正的效果的同时,一般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我们希望尽量抑制和减少的消极的、负面的效果。而且由于大规模建设项目一般其正面效果是作用于全国或者比较广阔的地域范围,而负面效果一般局限于项目所在的局部地区,正效果与负效果的波及程度在空间上是不统一的。以大型电站为例,电站所生产的电力通过电网传送为广大地区所利用,但水电站大坝修建所引起的淹没损失、火电站投产以后所产生的烟尘和大气污染等负效果都集中于电站所在的局部地区。对于这种受益与受损的不一致,需要通过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来加以解决。
二 充分利用重要基本建设项目所带来的机遇,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在明确了大型建设项目对所在地区区域经济的影响机制以后,如何充分利用重要基本建设项目所带来的机遇来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的问题也就比较容易得出答案了。
首先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之中,为了使项目投资的乘数效果尽可能多地为项目所在地区所吸收,也就是说是投资的区域乘数尽可能大,需要有意识地在项目开工之前就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比如说,一般大规模建设项目都将对水泥等建材有大量的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就应该对当地的建材工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培植和扶持,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造,使当地的建材工业产品能够适应和基本满足大规模建设项目的需要。还应该对本地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水平和工人的熟练程度,使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档次,以便能够在工程的承包竞争中争取到尽可能多的份额。合理组织和引导针对大规模施工队伍需求的蔬菜、食品以及其他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供应,使这部分需求基本上能在当地得到满足,也应当列入考虑之列。这里是对基本思路的举例说明,对具体项目来说应根据其不同特点来考虑最佳的战略对策。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使项目建成后能够发挥最大的设施效果,特别是努力扩大其中独立于直接效果而存在的间接效果部分。这就需要根据项目的性质合理规划和安排各种配套的开发措施和活动,使重要基本建设项目为所在地区带来某些领域的规模经济效益。例如,以大规模的交通设施项目为例,在工业领域,可以考虑在交通线的沿线地区设置工业园区,把一些原来分散布局的工厂企业纳入园区,同时吸引外地的企业入区,以形成新的工业集聚;在商业领域,可以对商业网点重新布局,建设一些新的大型商业网点,促进地区的商业繁荣;在农业领域,可以考虑在沿交通线地区规划面向城市市场的蔬菜等新鲜副食品以及花卉、高档水果等对鲜度要求较高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基地,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的附加价值率,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最后,对于那些对全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对所在地区存在明显负效果的大型项目,需要由国家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对项目所在地区进行必要的利益补偿。例如,对于发电站项目,发达国家的做法一般是以向地方政府交纳固定资产税的方式进行补偿。由于大型发电站资产总值巨大,发电站所在地方的政府可以因此而得到稳定而大量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运用这笔财政收入可以开展经济开发和社会福利事业,当地群众的生活福利水平切实得到提高,随着我国财政税制改革的进展,类似于这样的规范的利益补偿机制也必将得到健全和完善。
回顾与点评
本文撰写于1996年冬,公开刊发于1997年1月号的《开发研究》。文章从理论与概念探讨切入,最后落脚到给地方及中央政府“支着儿”上,在本人的“调研报告”中属于比较另类的一篇。其知识背景主要来源于在日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所学,时代背景则是我国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方兴未艾时期。回过头来看,一方面是各地方之间的经济发展竞争已经开启,各地都对吸引投资和项目不遗余力;另一方面从1998年住房商品化全面推行之后,“以地生财”开始大行其道,本文所说的那些着儿数相形之下完全成了雕虫小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