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廉政建设实践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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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内涵与历史发展

一 权力观的内涵与特征

“观”是指人们对某种事物的态度和看法。政治权力观就是人们对政治权力这一社会普遍现象的基本看法和基本观点,即人们对政治权力的来源、性质、目的、行使、监督等问题理论化和系统化的认识、判断与评价。

政治权力观问题是伴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作为对权力执掌者的施政行为起着重要指导作用的政治权力观念和政治态度,成为政党文化甚至是国家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统治者通过宣传“君权神授”,如“天子授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9]等神权政治观,从而使被统治者认可和支持其统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在西方社会,文艺复兴之后,西方资产阶级为了推翻封建中世纪黑暗的神权统治,开始宣扬以人为中心的人文主义思想,同以神为中心的封建思想相对立。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这次革命作为一场完全丢开宗教外衣的、公开的政治革命,给封建贵族造成毁灭性打击。它不仅结束了法国中世纪以来的封建统治,巩固了资本主义经济基础,而且使“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政治权力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并深入人心。在当今西方社会,比较流行的权力理论主要有精英主义的权力观、多元主义的权力观、新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等,这些权力观与马克思主义都是相背离的。

政治权力观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具有其自身的特征。第一,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价值指向性。政治权力观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价值指向性是由政治权力的性质决定的。由于政治权力的产生基础是利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本阶级的利益,会用一种压倒性的力量施加于被统治阶级,从而达到维护和实现本阶级的利益的目的。因此,政治权力的性质决定了政治权力观具有一定的价值指向性的特点,即运用权力是为了维护和实现谁的利益。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政党拥有不同的权力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第二,后天形成性与建设性并存。政治权力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由所在政治系统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其形成需要经历两个步骤,第一步,个人通过接受教育、观察等对社会和他人已有的权力观进行认知、认同,进而内化为自己的政治权力观;第二步,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个人无数次对权力的认识和评价,从而沉淀和凝聚为一定的权力观。第三,系统性与持久有效性。政治权力观是人们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经过不断的经验积累和文化积淀才形成的,包括对权力的来源、目的、性质等问题的系统认识,它本身较为稳定,不容易发生变动。

二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内容

虽然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没有一篇专门的论著来阐述其权力观,但是其权力思想贯穿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产生离不开古希腊政治哲学权力思想、古典自由主义资产阶级思想与黑格尔哲学权力思想的影响,而其则是伴随着无产阶级政党夺取国家政权、执掌政权而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共权力来源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需要,因此,公共权力必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唯物史观的角度,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通过对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去探究,辩证地阐明了公共权力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是社会公共利益。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共权力研究的重要文献,恩格斯在其中对原始社会公共权力的产生、性质、作用,私有制的产生,国家的产生,私有制社会的政治权力等进行了详细论述,认为原始社会的公共权力靠血缘关系和公共意志维系,具有民主、平等的性质。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共权力产生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需要。

其次,私有制社会的政治权力是原始社会公共权力异化的结果,在公有制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政治权力必将回归公共权力。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根据社会历史的进程明确指出,公共权力在私有制社会被异化为政治权力成为最大的私有权力,并长期占据着权力体系的主导地位。但是,当人类社会进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后,作为公共权力真正主体的无产阶级登上了政治生活舞台,把自身从异化的权力关系中解放出来,使政治权力回归社会、回归公众。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通过彻底的社会变革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才能实现公有制社会取代私有制社会,从而真正恢复公共权力的普遍性质。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公社即“把劳动从垄断着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僭取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的政治形式”。[10]同时指出,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这次革命新的特点还在于人民组成了公社,从而把他们这次革命的真正领导权握在自己手中,同时找到了革命胜利时把这一权力保持在人民手中的办法,即用他们自己的政府机器去代替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政府机器”。[11]用巴黎公社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从而把权力保持在人民手中,这是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

最后,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权力依旧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巴黎公社政权建设实践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无产阶级国家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的设想。首先,无产阶级的代议制是权力监督的体制基础。马克思认为,巴黎公社的选举制度,“从来还没有过在选拔上进行得这样认真仔细的选举,也从来没有过这样充分地代表着选举他们的群众的代表”。[12]其次,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仍然需要广大的无产阶级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才能保证公共权力不被异化。即要求公社的一切公职均需由经过普选产生的“公社的勤务员”来执行。公社的勤务员由选民选举产生,对人民群众负责,并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公社必须由各区全民投票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因为巴黎是公社的首倡者和楷模,我们应引为范例),这些市政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13]

三 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内容及组成

(一)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历史发展脉络

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来源、性质、目的、运行、监督、评价等的基本看法和观点。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根据各个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中国化,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权力观。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中国的革命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雏形。毛泽东权力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毛泽东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14]“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这个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15]这就深刻地揭示了权力的来源问题。其次,毛泽东提出了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号召全党“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16]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重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指出:“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17]再次,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毛泽东指出:“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8]最后,对社会主义政治权力进行监督是毛泽东权力观的重要内容,群众监督是毛泽东权力监督思想的核心。“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19]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上作政治报告时说:“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20]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始终高度关注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行使与服务问题,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21]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等精辟论断,这些都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政治权力思想的精神实质,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一个新发展。首先,1985年,邓小平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新境界。邓小平强调,领导干部要当好人民公仆,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这个基本的政治原则,“领导者必须多干实事,那种只靠发指示、说空话过日子的坏作风,一定要转变过来”。[22]其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23]同时,邓小平明确指出,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最后,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权力,谨慎用权。“我们执了政,拿了权,更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24]同时,领导干部要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即“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25]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指出在抓改革开放的同时,要坚决做好反腐败斗争,要充分认识法律对权力进行监督的重要性。在这四种主要的监督形式里面,邓小平认为最根本最主要的是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江泽民的权力观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毛泽东权力观、邓小平权力观的基本理念及总结东欧剧变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在深入探讨党的执政规律基础上逐渐丰富发展,最终形成的对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和我国现行权力制度的基本看法和基本观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首先,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增加了“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一观点,这是新形势下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要求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权力能够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决不能以权谋私”。[26]其次,党植根于人民群众,必须“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27]。江泽民强调:“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28]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党要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就“必须高度关注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29]即“中国共产党深深植根于人民,党离不开人民,人民离不开党,二者密不可分”。[30]因此,必须要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江泽民强调,党的各级干部“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真正同群众打成一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就会一身正气,什么歪风邪气也刮不倒。相反,如果脱离了群众,脑子里没有群众观念、群众利益,就会成为歪风邪气的俘虏。搞官僚主义,追求享受,贪图安逸,以权谋私等等,就叫没有群众观点,就是严重脱离群众和违反群众意愿和利益的表现”。[31]再次,服务于人民,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0年2月25日,江泽民同志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做到“三个代表”》中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了邓小平“领导就是服务”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又结合时代的新特点新要求从经济、政治和文化相统一的高度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辩证统一的关系,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权力观。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32]最后,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33]江泽民同志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中提到,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就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警惕敌人糖衣炮弹的攻击,要正确使用手中权力,防止脱离人民群众。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防止党员干部贪污腐败做了很大的努力,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于预防各级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也做出了许多的指示和部署。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并指出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最基本的,要靠教育、靠法制。[34]另外,要建立健全党内外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

21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站在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力观体现在以下四点。首先,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胡锦涛在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136次提到“人民”,约104个字就有“人民”一词,平均30秒一次,这是“讲话”最鲜明的特点,也说明了人民群众的重要性。[35]其次,权力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胡锦涛强调,党员干部行使手中的权力,就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者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坚持全力做好有利于人民群众事情,坚决不做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36]再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37]最后,密切联系群众,脱离群众是我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人民群众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胜利之源。“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3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和多次讲话中站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社会主义公权力展开了一系列论述,逐渐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观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和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斗争中,在长期基层从政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习近平总书记的权力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权力来自人民。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军,使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39]

其次,社会主义公权力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党员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现权力为人民谋幸福。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40]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党在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切实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努力,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41]

再次,要密切联系群众,必须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习近平等党的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42]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体现了党的公仆本色和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权力行使主体的正确定位。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43]

最后,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力监督的重要论述是其权力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人民群众谋幸福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逻辑起点与逻辑归宿。党员干部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必须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大的政治定力,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探索走上快车道。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7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被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进行了更全面和深刻的部署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2017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这是党中央决定在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首家监察委员会,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扎实行动和成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作出战略部署,其中专门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行重大部署,从顶层设计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发展方向,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了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要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加强制度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由前文可以得出,中国共产党人的权力观由四部分组成,即坚持权为民所赋的权力来源观,坚持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的权力道德观,坚持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监督观,为人民谋利益的权力目的观。党员干部树立并坚持正确的权力观,有助于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健康运行,有助于永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组成

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组成因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而不断变化,导致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内在组成的复杂性、可变性。笔者在此力图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分析,详尽地阐释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内在组成。

首先,“权为民所赋”的权力来源观是党员干部形成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基础和前提。权力来源观,即权力主体对权力赖以产生的根源以及权力获得正当性、合理性的逻辑前提有正确的认识。中国共产党人权力来源观是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来源、合法性、性质和特点等的理解和探索,对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重要性的认知,这是党员干部产生正确的权力观的前提条件和基础。

其次,“利为民所谋”的权力目的观是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价值取向。权力目的观是权力主体对权力行使的目的、权力的价值取向的认识,中国共产党人权力目的观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即以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终极目的。同时,将终极目的与阶段性目标紧密结合,维护人民群众现阶段的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这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①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的本质”的解放,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4]最终实现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实现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实现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45]②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实现需要长期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但是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现阶段要做的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经阶段,这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再次,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用权的权力道德观是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生命力。权力道德是权力主体在权力运作和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以及道德行为实践的总和。它既表现了社会对权力主体运用权力控制和影响客体的道德规定、道德戒律,也反映着权力主体在权力行使过程中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道德人格和理想境界。[46]中国共产党人权力道德观由党员干部的个人道德、政治道德和职业道德共同组成,其中高尚的个人道德是权力道德观的基础,以为人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治道德是权力道德观的核心,以公正、廉洁、务实等良好作风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是权力道德观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权力“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性质,决定了党员干部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一定的权力道德,坚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权力道德的核心和导向,同时坚持公正、廉洁的使用权力,即坚持以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反对以权谋私等,实现对自身的约束和调控,从而防止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异化,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公正。

最后,权力受监督的权力监督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观的外在评价标准。中国共产党人以“人民满意”作为监督、评判社会主义政治权力运行的标准。中国共产党人权力监督观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权力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权力优质高效运行的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权力使用方法、权力行使过程、权力使用结果的监督;党员干部要树立自我监督、监督他人和接受监督意识,将权力监督渗透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