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特色小镇的实践探索[1]
近年来,特色小镇建设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业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色小镇已成为当前国内各级政府、媒体、商界、学界等非常关注的话题。
2014年,浙江省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生产力布局,启动了“特色小镇”建设工程。根据2015年浙江省《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将重点培育100多个特色小镇。浙江试水两年左右,特色小镇建设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大发展举措。2016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公布的《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不过对于什么是特色小镇?目前仍有多种说法。
浙江省所提出的特色小镇“非镇非区”,它不是行政区划意义上的某一个建制镇,也不是产业园区,而是有特色产业支撑,尤其是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高端发展要素,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等多重功能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特色小镇是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其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
与浙江省的特色小镇概念不同,另一种观点认为,特色小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这种意义上的特色小镇,尤其指城乡地域中地理位置重要、资源优势独特、经济规模较大、产业相对集中、建筑特色明显、地域特征突出、历史文化保存相对完整的乡镇。2016年7月三部委《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培育特色小镇的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实施工作”。这一规定的背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对特色小镇从建制镇角度上的理解。不过,对特色小镇的这一理解很快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即将特色小镇理解为建制镇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特色小镇概念做了新的说明:特色小城镇分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两种形态,特色小镇不是行政单元,它是行政单元内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地区中的一个聚集中心,是该建制镇经济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核心区象征。在核心区的外围有一定的腹地,小镇的发展往往离不开这个腹地的支撑,这个腹地通常维持特色小镇所在的建制镇。特色小镇应该与腹地相辅相成,相互融合,在文化上高度统一,在产业上相互衔接,在景观上互相协调,如此特色小镇才能成为当地的特色代表,并且通过辐射促进当地的发展。
以上分歧,显示出我们对特色小镇的认识还在不断深化。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政层级、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时期,人们的认识会有所不同和变化。其实,对特色小镇达成统一的认识不应成为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各种观点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这些分歧的背后,反映出我们在当前中国发展的特殊阶段,在面临复杂的内外部环境的约束情形下,希望有一些新的突破从而化解当前中国发展的困境,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特色小镇只是为了完成上述目标的众多探索之一。因此,不同的主体对“特色小镇是什么、它应承担什么样的功能使命”这类问题的认识必然具有多样性,而且这种多样性会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