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土伦理学的早期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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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伦理学学科的创立是历史的必然,它是戊戌变法之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之后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以及中外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和深入的结果。本书中所谓中国伦理学学科的创立时期,从时间跨度上来说,即指戊戌变法之后到辛亥革命之前十多年的时间,亦即清政府统治的最后十几年。这段时间在中国历史上是非常特殊的时期,一方面,中国的积贫积弱局面以及近代以来所遭受的列强的凌辱几近极致,挽救民族危亡成为中华民族最迫切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几十年中西正面交锋中的屡屡失败,让中国人对中国的政治、教育制度乃至中国文化整体的反思日益自觉和深入。伦理学学科的产生,可以说既是对包括伦理文化在内的中国文化进行自觉反思和主动寻求突破的必然,也是中西文化交融的大潮推动的结果。

中国伦理学学科初创时期,社会伦理思潮正经历着重大的变革,自由、平等等在近代西方颇受重视的伦理思想传入中国,中国传统忠君、孝亲的伦理规范体系受到日益猛烈的冲击,同时,中国传统以兼容并包为特征的学术体系也日益受到源自西方的学科化的教育和研究模式的影响,并成为教育体制变革的基本内容之一。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中国伦理学在内外各种因素的夹击下所面对的困境以及经历的变革,近年来日益引起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们的重视。大致来说,目前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某个侧面对中国伦理学学科早期建构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的专门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是徐曼博士的《西方伦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和杨玉荣博士的《中国近代伦理学核心术语的生成研究》。在《西方伦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中,作者从文化史、学术史的角度,对西方伦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及其对中国近现代伦理学建构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中国伦理学早期的发展轨迹、学术变迁的历程等进行了研究。其中,作者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伦理学在中国传播的全面启动时期,严复、王国维、梁启超、蔡元培等人对西方伦理学的译介和西方伦理思想的传播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介绍,同时分析了他们的学术努力对于中国近代伦理学学科建构的实质性影响。在作者看来,西方伦理学在中国传播的积极作用之一,便是催生了中国伦理学学科。“中国伦理学这门学科其范型来自西方伦理学。正是以西方伦理学为参照,中国近代伦理学形成了自己比较完备的道德理论框架和体系。……经过运用西方伦理学观念、方法整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编著一些伦理教科书,以及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等不懈的努力,在对西方伦理学翻译介绍、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中国伦理学自主的努力结出了较多果实,这些成果,标志着中国伦理学建设已初具规模,进入到发展时期。”[1]通过对西方伦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及其对中国伦理学学科建构的影响的分析,作者认为,中国伦理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必须立足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否则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这并不是说中国伦理学研究要延续传统的经学或义理之学,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对传统伦理思想的现代重建来为新的文化建设服务。积极地面向现代,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伦理学学科建设的基本理念和关注的主要问题。[2]

杨玉荣博士在《中国近代伦理学核心术语的生成研究》中,则对中国伦理学学科创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伦理学核心术语的生成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专门研究。作者认为,“中国伦理学的先驱者或直接翻译西方伦理学术语,或对汉语旧词实行古义翻新,创制了一批伦理学术语,为中国伦理学的构建奠定了概念系统的基石,独立的中国近代伦理学才得以萌生”。[3]“中国传统伦理术语系统向近代伦理术语系统的转变既直接导致了中国传统伦理的近代转型,也承载了中国近代伦理学学科的生成,因此,中国伦理的近(现)代化是受中国近代伦理术语系统直接推动的。没有中国近代伦理术语系统的近(现)代化,就没有中国伦理的近(现)代化。”[4]在这部著作中,作者主要以梁启超、王国维、刘师培、蔡元培四人有关伦理学的著作和译著为对象,考察了中国近代伦理学术语在西—日—中之间的转换和传播,对“伦理学”“善”“道德”“人格”“博爱”“良心”“义务”“名誉”“平等”“自由”“权利”“价值”“幸福”等近代伦理学的核心术语在中国早期伦理学学科中的形成和发展情况进行了探讨,并进一步对中国近代伦理学核心术语生成的路径、过程、主体、原则以及影响因素等进行了概括总结。

第二,一些从事中国近代思想史和文化史研究的学者,对中国伦理学学科早期发展的一些情况也有所关注。比如,黄进兴在《从理学到伦理学:清末民初道德意识的转化》中,除了重点对近代以来道德意识的转化进行分析以外,对作为“伦理的现代性”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伦理学学科的建立和发展情况也进行了梳理。在他看来,“近代中国道德意识的转化与伦理学科的建构系双轨并行,互辅互成的”;[5]“清末民初道德意识的转化,与现代伦理学科的建立系同步进行,这委实是值得注意的现象”。[6]他指出,在中国伦理学学科的形成过程中,梁启超、刘师培、蔡元培功不可没。一方面,“‘伦理学’具有道德革新与新式学科建制的双重角色,彼此交相渗透、相辅相成。在这方面,梁启超堪称时代的先行者”。另一方面,“‘伦理学’作为一门知识”,它的真正创立还需要“体制化的落实”。在这方面,刘师培和蔡元培则做了“典范性的工作”。[7]对于伦理改造的必然性,黄进兴认为,无论是“道德革命”观念的提出,还是伦理学学科化的努力,都是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为救国而采取的迫不得已的手段。“晚清困厄的时局,不断深化士人的危机感,最终只好忍辱以改造伦理,寻求集体的精神动员。”[8]

在《致用与重构的二重变奏——清末民初伦理道德近代嬗变研究》第七章“近代伦理道德发展趋势及其历史反思”中,赵炎才也从学科建构的角度专门对“中国近代伦理学”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清末民初时人致力于道德致用、伦理重构,同时关注伦理道德和其他社会文化关系变化,尝试构建中国近代伦理学。其大致历程,经历了从中西风俗比较、伦理道德教科书的编撰到伦理学的提出、内涵的具体化等阶段,成为中国近代伦理学初步确立的基本环节”,[9]并依据这一思路,对中国近代伦理学学科建构的大致历程进行了描述。

黄兴涛、曾建立的《清末新式学堂的伦理教育与伦理教科书探论——兼论现代伦理学学科在中国的兴起》一文,则从清末学制改革入手,对清末新式学堂中的伦理教育(包括清末新式学堂伦理教育的由来、课程设置、法定宗旨、原则及其主要内容等)和伦理教科书的编纂、使用情况(包括新式伦理教科书的翻译、编撰、思想类型及其审定,以及清末学堂伦理教科书的新式特征与现代伦理学学科的兴起之间的联系等)进行了研究。该文认为:“清末学堂新式伦理教育的实施是与中国伦理学学科专门化的进程同步的,那些新式伦理修身教科书的编纂本身,以及它们对现代伦理学知识的讲求和传扬,实际上成为现代伦理学在中国兴起之最初标志。”[10]

以上研究,尽管作者的学科背景不同、学术视角各异,但都从一定的侧面描述和分析了中国伦理学学科建构初期的基本状况,并对其所面对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以及路径选择的宗旨和思路进行了一些思考,这对于从学科史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中国伦理学学科的建构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