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与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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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周列国到大一统

西周初年,周朝疆域东到今山东半岛,西到今甘肃一带,东北到今辽东,南到江汉以南,远远超过了商代。为了加强对这一广大地区的统治,周天子除了自己掌控的土地外,以“天下共主”的身份,把王族、功臣和部分前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去,在全国实行了大规模的“封邦建国”。从西周开始,宗法制和分封制相结合成了西周国家制度的基础。在西周统治者看来,天下的土地都归周天子所有,所有大小贵族、平民都是周天子的臣民(广大奴隶系依附于土地的贵族财产),也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按照西周宗法制,周天子是“天下共主”和“大宗主”,其嫡出同母弟和庶出兄弟,在本支是“小宗”,但在被分封的诸侯国,便成了“大宗”和“宗主”。荀子在《儒效》篇中说,周初共封了七十一国,其中姬姓的五十三国。诸侯同样也由嫡长子继承,其余子嗣分封为卿大夫,拥有采邑。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也为“大宗”,世袭“家主”的爵位,有统治采邑的权力。“士”是大夫以下最低一级贵族,不再世袭。受封诸侯和卿大夫等应服从周天子之命,定期朝贡述职,出军赋,服徭役。从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构成周代奴隶主统治阶级。士多为卿大夫家臣。其同母弟和庶兄弟都是平民,和奴隶同属于被统治阶级。只是平民可分得少量土地耕种,战时有应征作战的义务,因而有可能凭战功进入下层贵族的行列。所以,平民和奴隶虽同属于被统治阶级,但与奴隶不同,是同奴隶主既有联系而又对立的特殊阶层。

再说说春秋战国。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继位并东迁洛邑(今河南洛阳)以后,以洛邑在旧都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以东,史称东周。此前的周称西周。东周又可以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历史时期,以周平王元年至周敬王四十四年(公元前476年)共二百九十四年,为春秋时代。从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共二百五十四年,为战国时代。春秋战国共五百四十余年。在春秋前期,各诸侯国受西周封邦建国的历史影响还比较深,周天子仍保持着“共主”地位。随着各诸侯国向地域性的国家形态过渡,各国各自为政,一些较强大的诸侯国为了掠夺更多的土地和人口,扩张自己的势力,不断进行兼并战争,一些小国、弱国被大国、强国兼并或被迫成为附庸。在中原周边地区和各国之间仍分布着不少部族和方国,北部较著名的有林胡、楼烦;东北有肃慎;西南有巴、蜀、九夷、百濮等。在现在长江下游一带则居住和生活着强大的东夷和百越等,他们和中原各国之间既有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也有摩擦以至战争。

在春秋战国这一历史时期里,特别在春秋后期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十分频繁,相继由齐、晋、楚、吴、越称霸,史称“春秋五霸”。春秋时期,各国间的战争主要沿袭西周以来的车战,判断一个国家的大小强弱,也经常以拥有战车的多少为依据(1),如称齐、晋为“千乘之国”“万乘之国”之类。由于是车战,每次较大的战争,用兵不过数万。公元前632年,著名的晋、楚城濮(今山东鄄城临濮集)之战,晋国用车七百乘,每乘以三十人计,也不过二万余人(一说士卒五万二千余人)。到了战国时期,步骑兵逐渐替代了战车,一次战争用兵动辄十几万至几十万,战争规模之大和战争残酷程度,在古代战争史上也达到了空前未有的地步。公元前260年,秦、赵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之战,赵军兵败,主将赵括战死,所率赵军主力竟被秦军坑杀四十五万之众,赵国也从此衰落不振。孟子在描述战争惨状时曾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各国人民多渴望和平与统一。

春秋中后期,各国诸侯的地位也发生动摇。以礼仪之邦的鲁国为例,虽名义上仍由鲁宣公为国君,但鲁国政权却由大夫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所掌控,他们驱使奴隶开垦了大量私田,不向公室缴纳赋税,甚至夺取公室的土地变为自己的私田,鲁君逐渐虚有其名。其他如齐、晋等强国、大国也多出现类似情况。“春秋五霸”之一的晋国公室受六卿摆布,“五霸”中的齐国,原是东方的大国、强国,这时的政权也已为大夫田氏所操纵。

到了战国时期,各国社会变革更加激烈。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在于能否顺应形势,对奴隶制的宗法制进行坚决打击,建立封建制体制。早在春秋末期,较为强大的还有二十余国,此时,齐、楚、燕、韩、魏、赵六国和处于西陲的秦国强大起来,称“战国七雄”。但齐和韩、赵、魏虽由新兴地主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旧贵族势力仍相当嚣张。楚、燕等国新的生产关系虽有一定发展,国家政权却始终控制在旧贵族手里,改革的条件不成熟。只有西陲的秦国,虽较落后,但统治者锐意革新,积极开展变法运动,发展迅速。春秋时期曾经争做霸主的齐、晋、宋、吴、越以及鲁、卫、郑等国,或为大夫取代并实施改革,仍为大国、强国,或因旧贵族操持国政,或因长期战争等多种因素,导致国力损耗,或为“战国七雄”所灭,或逐渐衰落,或成为大国的附庸(2)

各国奴隶主贵族各阶层的变化都很大。从西周初年以来到春秋末年,原是诸侯、大夫之下的“士”这一与平民最为接近的最低等级的贵族,这时因政治上没落,多失去了贵族身份,也有些平民却以战功或个人的才干等多种因素而上升成了“士”。随着社会变革日益深入和时间的推移,“士”和平民的界限越来越不明显,这一群体越加扩大,发展成了人数众多的最为活跃的新的社会阶层。后来被称为“士”的,大多也是指这一社会阶层的成员。各国国君能否打破旧的宗室贵族势力的顽抗,革除宗法制的世卿世禄制,信用各国具有改革思想的有才干的士人辅佐国政,处理国事,也成为国家能否变法图强的关键。秦国用卫国人商鞅变法,虽几经反复,但改革彻底,效果显著,使国力强大,又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一统天下。

随着奴隶制的没落和封建制的兴起,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他们或者是原来的奴隶主贵族,利用奴隶的劳动,开垦了大量私田;或者是商人或手工业者,在土地买卖中置办了大量私田;也还有一些人因军功受赏赐而上升为地主。封建地主逐渐代替了旧的奴隶主贵族而成了新兴的统治阶级,春秋战国以来,在新兴封建地主阶级推动下,一个以田赋和劳役为主要剥削形式的封建制社会孕育诞生了。它基本上是重农抑商,以农民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进行分散的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在中国,这样的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封建社会,竟漫长地延续了几千年之久,在人类社会的文明史上,影响十分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