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相和歌(大曲)的演奏方式及其乐器
相和歌的演奏方式,是逐渐丰富起来的。开始是从“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唱,三人和”的“但歌”,发展成为“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的相和歌,附有了丝竹乐器及打击乐“节”的伴奏演唱,在古曲中有《江南》等八曲,《乐府解题》说:“《江南》古辞,盖美芳晨丽景,嬉游得时。……唯歌游戏也”(图65)。
图65 宴饮乐舞百戏 四川郫县汉画像石
其所用的伴奏乐器,《古今乐录》说:“凡相和,其器有笙、笛、节、琴、瑟、琵琶、筝七种。”
相和歌进一步增加了曲调的引子,《古今乐录》说:“张永《技录》相和有四引,一曰箜篌,二曰商引,三曰徵引,四日羽引。箜篌引歌瑟调,……古有六引,其宫引、角引二曲阕,宋唯箜篌引有辞,三引有歌声,而辞不传。梁具五引,有歌有辞。”到了南朝梁代,沈约、萧子云重写了宫、商、角、徵、羽五引的歌辞。
另外,在相和歌的段落之间,增加了“解”曲。“解”可以说是歌曲的段与段之间的舞曲过门[4]。王僧虔说:“古曰章,今曰解,解有多少。当时先诗而后声,诗叙事,声成文,必使志尽于诗,音尽于曲。是以作诗有丰约,制解有多少,犹诗《君子阳阳》两解,《南山有台》五解之类也。”相和歌古辞中如清调曲的《董逃行》有五解。瑟调曲的《善哉行》有六解,如下:
每段终,增加解曲之外,又在歌曲之中增加了“乱”[5],或写作“乱曰”。“乱曰”早在楚辞中已有了,一般是指歌舞曲的结束段落,舞蹈步法迅疾奔放,众音交响的乐舞高潮部分。如瑟调曲中的《妇病行》“思复念之”以下为“乱曰”。
另外,相和歌的平调曲、清调曲、瑟调曲都有不同的乐器配备,及歌曲前后引歌弦与送歌弦的不同用法。
平调曲,《古今乐录》说,“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平调有七曲,……其器有笙、笛、筑、瑟、琴、筝、琵琶七种,歌弦六部。’张永《技录》曰:“未歌之前,有八部弦,四器俱作,在高下游弄之后。凡三调歌弦,一部竟,辄作送歌弦。今用器又有大歌弦一曲,歌‘大妇织绮罗’,不在歌数,唯平调有之,即清调‘相逢狭路间,道隘不容车’篇后章,有‘大妇织绮罗,中妇织流黄’是也。张《技录》云:非管弦声音所寄,似是命笛理弦之余,王录所无也,亦谓之《三妇艳诗》。”
清调曲,《古今乐录》说,“王僧虔《技录》:清调有六曲……其器有笙、笛(下声弄、高弄、游弄)、箎、节、琴、瑟、筝、琵琶八种;歌弦四部。张永《技录》云:未歌之前,有五部弦,又在弄后。晋、宋、齐止四器也。”
瑟调曲,《古今乐录》说,“王僧虔《技录》:瑟调曲……其器有笙、笛、节、琴、瑟、筝、琵琶七种;歌弦六部。张永《技录》云:未歌之前有七部弦,又在弄后。晋、宋、齐止四器也。”
在上文中,值得注意的是“弄”字,“弄”即是“舞”,这是当时方言的不同。《新方言·释言》:“庐之合肥,黄之蕲州皆谓作事为舞,长沙及扬、越多言弄。”“弄”亦可作奏乐解。“弄”字见于平调曲的“在高下游弄之后”。又见于清调曲的“下声弄、高弄、游弄”。再见于瑟调曲的“未歌之前有七部弦,又在弄后”。这些“弄”字,都可作“舞”字解。在相和歌吟叹曲中有《王明君》,为晋石崇所作,序文中说:“《明君》汉曲也。……晋、宋以来,《明君》止以弦隶少许为上舞而已。梁、天监中,斯宣达为乐府令,与诸乐工以清商两间弦为《明君》上舞,传之至今……”《琴集》说:“《明君》四弄,有上舞、下舞、上间弦、下间弦。”可知“弄”与“舞”的相关(图66)。
图66 踏歌 四川綦江二墩岩汉画像
相和大曲,是相和歌在形式上结构上发展而成的大型歌舞曲,适于表现比较丰富的内容,又有了富于变化而统一完整的形式。相和歌和相和大曲的区别,一般是相和大曲有“解”,即歌辞段落之间的舞曲过门,有“艳”,即歌曲前的一段引子,开始的一段舞蹈曲。有的“艳”有歌辞,是开始的一段抒情的慢板歌舞曲。也有的“艳”在歌曲的中间部分。在相和大曲的末段有“趋”或“乱”,“趋”是形容迅疾奔放的舞蹈步法;“乱”是形容演奏末章众乐齐鸣的音响,是歌舞曲的高潮部分(图67)。
图67 七人乐队 河南南阳汉画像石
《乐府诗集》卷二十六说:“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辞者其歌诗也,声者若羊吾夷伊那何之类也,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吴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又大曲十五曲,沈约并列于瑟调。今依张永《元嘉正声技录》分于诸调,又别叙大曲于其后,惟《满歌行》一曲,诸调不载,故附于大曲之下。